最近一些明星代言的遊戲廣告刷屏刷的是在令人無語了,每當小編想找一個網站或者是看會視頻的時候總會遭受到一大堆彈窗,有什麼讓我買年貨的,買年貨也就算了畢竟都快要過年了。可是那些讓我玩遊戲的是不是就過分了點啊,尤其是那種突然彈出的網頁廣告,有聲音,有動作,有畫面,有表情,最重要的還有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嫩模,一個文章還沒讀幾遍呢,那些廣告已經出來好多次了,不由得讓人五心煩躁。
其實要是時間一長大家總會對這些廣告免疫,並且不會去看的,但是俗話說: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那些露肉的嫩模吸引不了你,那我就去找你喜歡的明星,明星的吸粉能力是特別高的,所以接下來大家就會看到什麼:「大紮好,我系軲天樂,我四渣渣輝,探挽懶月,介四裡沒有挽過的船新版本,擠需體驗三番鍾,裡造會幹我一樣,愛象節款遊戲」。
這款《貪玩藍月》遊戲說實話不怎麼樣,但是這句臺詞確實是深入人心,在去年的時候似乎每個人嘴裡都會選擇說這麼幾句,當這款遊戲徹底火了之後,更多的小型頁遊看到了機會,於是大家就看到了更多的明星去代言那樣子的遊戲,而且除了張家輝和古天樂之外,什麼林子聰,胡軍,馬麗,吳京等明星也深陷其中,其中最為出名的應該就是我們童年時候的回憶,而且是華人驕傲的成龍大哥了,之前那些遊戲的營銷力度說實話和成龍代言的這款《傳奇》簡直是小巫見大巫,這才是真正的病毒營銷啊,完全利用了我們現在交流的平臺和軟體,什麼微信和抖音啊啥的,上面都有並且還是成龍大哥錄的視頻,這誰頂的住啊。好多成龍大哥的粉絲就在想,難道成龍大哥也要晚節不保了嗎?
小編就去找的看了一下這些廣告公司的套路,發現有些東西你不代言還真的不行,這些公司都是一個比一個聰明,一開始人家只用PS把你的頭P上去,漏個頭就行了,你要是發現的話就去告啊,打一場官司雙方互相扯皮怎麼都得半年的時間,他們是遊戲公司,完全可以找幾個技術員盯著遊戲,自己出來打官司,他們哪怕天天跟你明星耗也是耗的起的,明星不可能一直在和他們打官司,明星的時間就是錢,而且贏不贏也是不一定的,也有可能打不贏官司呢?只能等最終法院的判決,要是贏了的話,遊戲公司賠你個一百多萬,但是這么半年多的時間,都花在打官司身上,明星得虧多少,而且和明星打官司,這對遊戲公司有利啊,名氣也打出去了,所以對於明星來說是得不償失的一種行為。但是選擇接廣告就不一樣了,同樣也是給個一百多萬,明星用最多一天,少則一會兒就能拍完,並且還能掙個一百多萬,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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