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記者肥東雙龍大酒店被打」一案昨日在肥東縣法院公開審理,審理時間長達4個小時。除了刑事訴訟外,原告方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近12萬餘元。
肥東法院為了此次開庭,把法院內容納500人左右的大禮堂作為刑事審判庭,而且旁聽者幾乎擠滿了整個禮堂。不過法院當庭未作宣判。
-案件回放
今年10月6日,肥東縣陳先生和黃先生都選在這天舉辦婚禮。兩人都在肥東縣雙龍大酒店辦喜宴,沒想到兩家卻有60多名親戚參加婚宴後先後出現嘔吐、腹瀉等急性食物中毒的症狀。事發後,病人家屬撥打了安徽電視臺「第一時間」欄目電話。
第二天,該欄目記者齊海華與陳鵬飛前往雙龍大酒店採訪事件情況,該酒店副總經理曹一平、投資人陳發清突然衝上前將齊姓記者的眼鏡和攝像機先後摔到地上。隨後酒店總經理陳發水趕來,三人在一樓大堂的沙發上毆打齊海華,陳鵬飛跑出門外報警。
後經安醫附院檢查,受害記者身上多處軟組織挫傷、右髕骨骨折。後經鑑定,被害人齊海華的傷情為輕傷。
為了毀滅證據,曹一平讓保安王某毀掉攝像機內的證據。隨後,王某將攝像機拿到酒店浴場鍋爐房燒毀。
-庭審記錄
在庭審當中,雙龍大酒店的總經理陳發水說:「我趕到酒店後就看見曹一平在和一個人拉扯。我就問曹一平是怎麼回事,曹一平說這人是記者,要把他趕出去。於是就在拉扯的過程中,我踢了他膝蓋幾腳,還打了他面部一巴掌,但是眼鏡不是我打掉的。」
據曹一平陳述,當時和朋友吃晚飯後,從二樓下來,正好與齊海華迎頭碰上,而隨後跟在後面的陳發清讓齊出去,不要採訪,雙方遂發生爭執。曹一平上去就踢了齊一腳、打了頭部兩拳。
陳發清也說:「當時與齊迎頭碰上後不久就發生了爭執,然後我手一揚不知怎麼的就流血了。隨後曹上去甩了齊兩巴掌,我也打了齊幾巴掌,齊眼鏡也被打掉了。」
保安說聽錯命令燒機子
在昨天的庭審中,酒店的保安王某稱,曹當時給他的指示是讓他把攝像機裡的磁帶燒掉,然後再把裡面的碎片給整理一下。「當時我聽錯了,以為攝像機是別人婚宴用的,沒想到是記者的,什麼都沒考慮就燒了。當時,攝像機散落在酒店大門旁邊,而且在拉扯中已經被摔的機體分離,碎片散落一地。」
打人者將受到法律嚴懲
記者在現場隨機採訪了一些旁聽者。史女士說:「打記者不對,他們(指三被告)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童先生也表示,無論如何打人肯定是不對的,更何況記者採訪是盡他的職責。
記者正常採訪卻被打,引起了法律界的關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作為維護正義的記者在採訪中被威脅、被打罵,目前來說,只能算是一般的糾紛。 新聞法律缺位,記者職務性質沒有明確的界別,致使記者在採訪中沒有明確的法律保護。希望新聞法能早日出臺。
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陳發水、曹一平、陳發清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超故意損壞財物,價值25541元,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江淮晨報—張玉學、馬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