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名、報考。
(二)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2002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往屆生可以報名、報考。
(三)積分落戶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報考。
(四)無本市正式戶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市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名並報考相應學校。
1.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考普通高中:
(1)由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屬「原北京下鄉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區臺辦認定的屬「臺胞子女」的考生;
(3)有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和「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證明的考生;
(4)由人民解放軍相關政治部門認定的屬「隨軍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力社保部門籤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認定的屬「中建二局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子女」中的非農業戶籍考生。
2.由首鋼礦業公司認定的屬「職工子女」中河北省戶籍的考生,可以報名並報考從石景山區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鋼高級技工學校。
3.由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認定的屬「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戶籍的考生,可以報名並報考通州區普通高中及其他規定可以報考的學校。
(五)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制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精神,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並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證、居住登記卡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的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已滿3年(不含補繳);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
(六)除上述所列情況外,沒有本市正式戶籍的本市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名借考。
(七)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不得報名。
應屆初三年級學生的報名基本信息統一從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CMIS)中提取。
往屆生在戶籍或原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具有報名資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對本人基本信息進行錄入和核對。
各初中校負責對本校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報送材料進行初審,區中招辦負責覆審。
(一)本市戶籍考生應提交本人戶口簿。
(二)積分落戶人員隨遷子女應提供下列材料:
1.父母與子女在同一戶口簿的,提交戶口簿;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孩子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北京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係證明;
2.父母身份證。
(三)符合「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的非京籍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戶口簿;
2.父(或母)本市戶口簿;
3.父母結婚證;
4.考生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北京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係證明。
(四)擬在京參加中職學校考試和錄取的「隨遷子女」考生應在報名同時提出申請並按要求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1.父母居住證、居住登記卡或工作居住證;
2.父母與子女在同一戶口簿的,提交戶口簿;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孩子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北京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係證明;
3.父母身份證。
學校根據「報名信息確認單」和考生提交材料進行初審,登陸中招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初審結果標記。市公安局負責進城務工人員居住登記卡、居住證審核;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北京工作居住證審核;市社保中心負責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情況審核;市教委負責學籍審核。
各區中招辦下載審核結果通知書,並將審核結果書面通知考生和家長。
若想了解更多初升高升學規劃信息,請私信助手或V新18519013750拉你進群,與專業老師交流~
(聲明:本文來源綜合整理自北京考試院、北京中考在線,北京新文達在線整理分享,若有侵權,請聯繫管理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