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男子日前違規攜帶20萬元現鈔港幣準備赴澳門,在成都雙流國際機場通關時被擋,超量的16萬港幣被作了暫扣處理。記者昨日獲悉,成都海關緝私局正在對該案進行處理。據悉,由於2003年《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出爐後,不少出境旅客對新的規定並不知情,在成都海關這兩年的檢查中,多次出現旅客攜帶現鈔超量的現象,而這次帶20萬元港幣現鈔出境的情況,是最近破獲的現鈔數量比較大的一次。
未申報帶20萬現鈔港幣被查
據雙流機場海關旅檢科張科長介紹,3月25日這天,一名旅客準備搭乘成都—澳門NX197航班出境,他選擇的是無申報通道通關,海關人員發現此人隨身攜帶了20萬現鈔港幣。按規定,旅客攜帶等值5000美元以上現金的外幣出境時,都必須出示從外匯指定銀行申領的《攜帶證》,並填申報單,否則海關將不予放行。張科長介紹說,這名旅客所帶的20萬港幣已經達到必須出示《攜帶證》並申報的金額範疇,他沒有相關證件,因此海關工作人員對其所攜超量的外幣16萬做了暫扣處理,旅客仍舊放行。
昨日上午,記者從成都海關獲悉,目前這名旅客已經回到國內,並接受了調查,成都海關緝私局正在對案件進行處理。
違規最高將交超量金額20%的罰款成都海關緝私局查私處一名姓伍的關員介紹說,為了規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行為,打擊洗錢、貨幣走私和逃匯等違法犯罪行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在2003年聯合制定了《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上面規定,出入境人員可以有兩種方式將外幣帶出境外,一是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一是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
按規定,出境人員可以直接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但如果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萬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了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入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若要出境,還要向當地外匯管理局申領《攜帶證》。
之後,中國人民銀行又對人民幣的限額進行了調整,規定從2005年元月1日開始,進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的限額由6千元調整為2萬元。據介紹,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按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相關旅客最高的將受到超額部分20%的經濟處罰。
3種原因導致旅客違規
緝私局另一名姓郭的關員指出,國家指定的新的現鈔限額已經考慮了旅客在國外的基本需求,同時,為了讓更多旅客了解相關規定,避免因違規帶來的麻煩,他們在機場進出境通道上都張貼了公告,但仍有不少旅客違反規定。從2004年至今,移交成都海關緝私局處理的現鈔違規攜帶案件已有8起。這些旅客大多是去香港、新加坡等地讀書或者旅遊的,沒有出現走私、洗錢等不法現象。海關人員分析,旅客違規帶大量現鈔出境的原因主要有3個,一是對政策的不了解;二是因為信用卡消費要支付一定手續費,不少人不願意多花這部分錢,認為還是帶現金方便;三是由於種種原因暫時開不到《攜帶證》,又在通關時存在僥倖心理的人。為此,成都海關有關關員提醒廣大將要出境的旅客,要按規定帶一定數量的現金,不要因暫時的僥倖心理給出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劉莉記者屈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