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男女相擁沉塘畫面
南通年輕男女「相擁沉屍河塘」事件,雖然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核實案情。但是,在媒體輿論的基調裡,已經直指「殉情論」。要知道,在確切的信息中,能實證「殉情」的有效信息並不多,最為具象的細節,大概也就是「相擁沉屍」的既視感。
當然,也正因為有這樣的「具象細節」,才導致這對「年輕男女的沉屍」充滿話題性,起碼會成為媒體輿論發散想像力的催化劑。不過,就「殉情論」的探討,其實也並非鐵板一塊。在樸素的「殉情」認知中,人們更強調「悽美」的「殉情圖景」,認為二人雖死,但是死出美感。
於此,出現「總以為殉情只是古老的傳言」以及「第一次看到真實的殉情」也就不足為奇。只是,在這個過程中,人們看到的更多是情愛積極的部分,而對於情愛消極的部分始終是處於避而不談的。這導致,在「殉情論」中,人們非但看不到生活的無情,反而會以「相擁知己,死又何妨」的偏激去消解殘酷。
與此同時,也有人強調「只要活著就有希望」,所謂的「殉情」就是傻。只可惜,無論是肯定的「殉情論」,還是否定的「殉情論」,很大程度上,都沒有基於「當事人視角」去思考生死的問題。而這似乎,也是人們看待生死問題上,始終處於虛無狀態的主要原因。
按照斯賓諾莎的說法,生命中發生的每件事都是必然的,只要我們承認這個事實,就能與生命中發生的事拉開某種情感距離,它們將不再使我們沮喪。以這套邏輯上去看南通年輕男女「相擁沉屍河塘」事件,其實就是,他(她)們的死既然是必然的,那麼所謂的「殉情論」追問或許本身就顯得很無聊。
只是,回到繁雜的生活中,無聊本身就是常態。於是,談論他(她)者的生死就成為一種生命圖景。不過,就如謝利·卡根所言:「人只有身體,沒有靈魂,永生是壞事,而非賜福,自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既理性又合乎道德」。而這似乎在解構「殉情論」時,是絕對不可迴避的。
事實上,在傳統的「殉情論」認知中,基本的底色是悲涼的。要知道,只有人們認為現實生活殘酷無情時,才會去追求「死亡聚合」所塑造的美感,「這一點」應該無需爭論。所以,也就能理解,為何媒體輿論僅憑「相擁沉屍」就能篤定這是一起「殉情」事件。
一般來講,「殉情」泛指情侶和夫妻的相約自殺。因為,在所有的情感維繫中,唯獨婚戀關係最微妙。畢竟,它不像親子關係,有血緣關係的勾連,這種情況下,要想超越物質基礎的情感維繫,最真實的體現就是「用生命表忠貞」,當然,這也很好的實證了,其實多數人的婚戀都只是搭夥過日子而已。
於此,但凡出現「殉情的男女」,往往就會被推上「忠貞的神壇」。可事實上,這些認知,更多也只是一廂情願的裹挾,跟殉情的當事男女並沒有直接的關係。甚至,就社交媒體上的「關注」,更多只是一種抽象的關注,而回到當事者的悲苦上,或許只有他(她)們的親屬才是真的在乎。
然而,媒體輿論從被「殉情感動」,以至於到「理解殉情」的過程,最終的落腳點一定還會回到真實的生活,只有如此,「殉情論」才能形成閉環,才能被人們普遍性的接納。要不然,較為單一的去談論生死命題,很大程度上就會陷入消費死者的困境當中。
很多人在談到這起「男女相擁沉屍河塘」的事件時,把「外來務工人員」的悲苦拿到檯面上說道,強調打拼不易,人生維艱,言外之意,好像是維艱的生活把這對年輕男女逼上死路的。這種說法雖然經不起推敲,可還是撬動很多人的情緒,並形成一定的「輿論渦流」。
只是,在真實的生活中,又有多少人生活過得容易呢?難道,就因為生活維艱就要走上絕路嗎?這顯然也是個答案不唯一的追問。當然,如果要是一個人活著的痛苦比死亡還多,可能死亡反而是一種解脫。但是,對於大多數自殺者來講,可能多半是對生活的誤判而已。
不得不承認,談到「殉情論」,自然就會牽扯「自殺論」。在一定程度上,我們的文化基質中瀰漫著對自殺的鄙夷,混雜著侮辱、恐懼以及不認同,因此人們很難心平氣和、一清二楚地討論這個話題。大多數人會認為只有瘋子才會「自殺」。
甚至,很多時候,哪怕有人只是考慮和自殺有關的事,就會被認為腦子出問題,如果不是出問題,顯然就是不道德的。所以,這也導致,在談論「自殺」的時候,一定也要儘可能的名正言順。於是,「殉情」的說法就被推廣開來,能往上靠儘量往上靠,尤其是男女一起自殺的事件。
因為,對於這種表達,既對死者尊重,也能給自己留足話茬。只可惜,對於這種得體的彌合,反倒是對生死不夠真誠。因為,回到「殉情論」本身,更多是借他(她)人的死亡,在註解自己的人生,而這似乎才是這起年輕男女「相擁沉屍河塘」事件最真實的「輿論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