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兒童音樂教育是審美的教育,也是音樂感受感知能力培養的過程。審美能力可分為幾個層次:首先是敏銳的「音樂語言」感知能力,其次是音樂想像力和情緒情感的培養,第三是審美理解能力。讓孩子用各種方法去領悟「音樂語言」中所蘊含的樂思,有助於他們開闊視野,替換角色去體驗不同感覺,並且培養敏銳的觀察力。這裡所說的「音樂語言」是指音樂皆以表現抒發樂思的各種音樂元素,包括節奏、旋律、結構、表情色彩等等。
音樂的節奏對幼兒的音樂能力培養有著重要的作用。
節奏蘊涵在音樂作品中,聽節奏感比較強的音樂的時候,幼兒們會不由自主的舞動起身體。在這個過程中,不管是通過打擊樂器還是律動,幼兒都可以在一種愉快輕鬆的,不帶有強迫性質的狀態下,集中注意力聽節奏,按著音樂的節奏去進行,這也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培養了幼兒的自控能力,自律意識和規則意識,調性和整體的節奏感就會提高,這樣,幼兒的音樂能力和素質素養一定會高於普通人群。在很多的音樂遊戲中需要幼兒集中注意力聽音樂中節奏的變化,以便於變換動作或者是有特定的要求,在這個過程中也幫助幼兒去記憶這個音樂在什麼地方是不同的節奏變化。
旋律是一種具有音高的聲音連貫起來,產生高低起伏的變化。旋律是音樂中最明顯的因素之一,幼兒可以通過唱歌或演奏來體驗流暢的旋律,美麗或向上,向下,各種音高,調試變化等。如果能聽到聲音可視化,顯示該行的跌宕起伏,能夠證明的聲音抽象,讓幼兒們學習的旋律更深入,所以教師應利用這些圖像來設計一些有趣的音樂活動,以提高他們的敏感度,多感官地感受旋律。旋律的感知也為日後掌握歌曲的音準打下良好的基礎。
音樂結構,音樂的形式,表達它們之間的音樂,關係到各種結構元素的存在和相互作用。因此,音樂結構是音樂的最基本要素的一種形式,它是一個合理的邏輯安排可以激發人的情緒在有限的時間。第一步是確定作曲家自己創作的音樂形式。這就是音樂的結構。換句話說,理解音樂的關鍵是理解音樂的形式。
幫助兒童理解音樂的組成,我們要採用遊戲化圖譜等多種方式,要引導兒童認識音樂的對比、排列等組成方式,這被稱為曲式結構,那麼就是符合兒童的認知發展的,也是可以實施的。比如《單簧管波爾卡》這樣的多段體的音樂通常會重複某一些旋律或者進行變化,我們可以藉助小蚊子音樂形象讓兒童去分辨,小蚊子飛行的路線哪裡是重複的,哪裡有變化等等。
就像人有喜怒哀樂,一樣,音樂也有。比如,有的音樂讓幼兒開心地跳起來,有的音樂讓幼兒隨之舞動,有的音樂雄壯有力。這些都是音樂的表情語言。音樂中有的地方聲音生硬很強有力,可能就是大人物要出場了,而且有威嚴憤怒的表情;有的地方又是連貫的聲音不斷、柔美輕盈;有的地方歡快跳躍,有的短音急促而且緊張……
什麼情況下會有這些表情?譬如:很傷心、很興奮、很緊張、很累、很幸福……教師可以用一種簡單的即興表演遊戲,讓幼兒用角色的表情來理解音樂的表情。
總之,音樂讓孩子們有一雙敏銳的耳朵和一顆感動的心,讓他們對事對人擁有一理解多個側面的能力;讓他們有容乃大,不僅懂得欣賞音樂,也懂得欣賞他人,欣賞世界,欣賞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