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騎兩輪摩託車在大街上頻頻對陌生女性伸出「鹹豬手」,5天之內就有4名女性報警。男子被抓後,竟稱系因無所事事,覺得好玩。記者從順義檢察院獲悉,該名男子近日被順義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資料圖 新華社發 朱慧卿 作
2019年4月7日一早,一名30多歲的女子行至順義馬坡地區某小區外的公交站時,遭遇一名頭戴深色頭盔、駕駛一輛兩輪摩託車的陌生男子的「鹹豬手」。該男子趁其不備從女子身後用手拍摸了她的臀部一下,後迅速駕車駛離現場。女子事後報警。
短短5天,順義警方就接連接到情況相近的4起報警,其中一名受害女性被人從身後襲胸,其餘則是被偷摸了臀部。有受害女性表示,「當時特別害怕,感覺這名男子是故意的。」警方通過調取道路監控視頻,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郝某。
郝某今年26歲。到案後郝某辯解稱,他因無所事事,覺得好玩就想嚇唬過路女子,於是駕駛摩託車拍摸女性身體一下,並沒有想過猥褻對方。
然而,綜合考慮案發現場環境、被害女性特點、及時報警等情況,結合被害人陳述、部分監控錄像等證據,順義檢方沒有採納郝某的辯解,以強制猥褻罪對郝某提起公訴。
順義法院經審理認為,郝某作為成年男性,為尋求刺激,違背女性意願,連續多次以陌生女性為目標,通過騎行摩託車的方式在行駛中拍、摸目標女性胸、臀等隱私部位後迅速逃離,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據此,順義法院判處郝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順義檢方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7條第1款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遭遇性騷擾後,若因為害怕、「面子」等原因選擇沉默和退讓,只會讓騷擾者變本加厲。不論是在公共場所還是在其它地方,遭遇性騷擾之後應當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身權益,可以根據現場情況做出拍照、呵斥、呼救和報警等選擇,讓「鹹豬手」無處遁形。
如果您正好目擊了此類猥褻行為的發生,一定要勇敢制止,向這些行為大聲說「不」。身邊人的發聲一方面能夠制止傷害行為,另一方面可以創造和諧健康的社會環境。
(原標題:男子騎摩託上街頻伸「鹹豬手」,5天4名女性報警,判了!)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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