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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省任城監獄疫情事件調查結果公布,疫情的起點在於,由1月21日從武漢自駕車到達山東濟寧的人員,傳染給監獄幹警、職工,進而又造成了部分幹警和罪犯感染。
請注意這個時間點:1月21日。
如果說1月20日之前,由於對於新型冠狀病毒嚴重程度認識不足,疫情防控有些鬆懈尚有情可原,那麼,1月20日之後,任何的疏忽、鬆懈都不能被原諒。
因為,1月20日,是國家層面對疫情的一個轉折點,民眾也在這一天知道了病毒存在人傳人。
當日,聯防聯控機制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國家衛健委成立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地方做好疫情應對處置工作。
也是在這一天,鍾南山也在央視採訪中披露,「14個醫務人員感染,病毒存在人傳人,要提高警惕」。此時,病毒具有傳染性才為民眾所知。
以上只是理論。理論與實際,是有差別的。
病毒到底具有多大傳染性,具有多大危險性,是具有地域性還是會全面爆發,這些問題,醫學白脖的監獄幹警怎會知道?
在疫情公開的那一天(1月20日),那個幹警與職工在做什麼呢?
根據職業屬性,他們不會在看電視,鍾南山說的話或許聽不到,他們也不會看手機,因為監獄上班有紀律,工作期間禁止手機上網。病毒存在人傳人的消息,他們大概率是不知道的。即便是知道,也未必知道武漢人是需要重點防範的對象。
即便是在當天全國開始系統性重點防範冠狀病毒,但防範的風聲吹到監獄尚需時日。一名監獄的普通幹警和職工,在封閉的場所工作,未必能及早獲悉發生在遙遠地方的疾病,也未必能意識到此種病毒的厲害之處。
所以,平常工作該怎麼做還怎麼做。次日,1月21日,一名從武漢自駕車到達山東濟寧的人員,見到了任城監獄的幹警陳民華、職工戴光輝。他們或許如往常般正常接觸,也或許只是公事公辦,在接觸之後,又各奔東西、各回各家。
那個從武漢回來的人,大概率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傳染;而身處監獄的幹警和職工,也大概率不知道對方需要防範。在這種不可能避免的情形下,意想不到的情形發生了。
說二人是「始作俑者」,有失偏頗,但應該客觀地去分析各種情形。要分析兩人是否及時上報自己的社交情況和工作情況,要分析出現病恙之後到最終確診之間,他們是否在故意隱瞞;還要分析是否對來獄人的情況知根知底。
一切以客觀情況為準,而不是簡單地以時間點來劃分。
監獄系統的疫情如此嚴重,實屬罕見,總要有人來承擔責任,我無意為誰辯護,但總覺得不適宜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也許,他們只是認為自己患的只是普通的感冒或發燒呢?也許,他們想休息而未被準許呢?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