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對考生家長反映 少數
學 校存在的違規招生行為進行整治
8月3日,郴州市教育局針對近期陸續接到考生家長反映的少數學校存在的虛假宣傳、提前招生、代填志願等違規行為發布公告。
家長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個別高中學校要求考生第一志願填報該校,否則不予錄取。
二是個別高中學校對考生作出錄取承諾,並預收學費。
三是少數初中學校和高中學校收繳考生的準考證、代替考生填報志願。
市教育局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所謂「第一志願不填報該校,否則不予錄取」的宣傳純屬虛假欺騙宣傳。
高中階段招生將嚴格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不允許也不可能出現上述情況。少數學校對考生作出錄取承諾,並預收學費,收繳考生準考證、代考生填報志願違反了高中階段招生、中小學收費的有關規定。對少數學校的違規行為,歡迎考生和家長如實向市教育局提供線索及證據,市教育局將嚴肅查處,查實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電話:2850938;郵箱:czjjk@163.com。
郴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我市對現役軍人等特殊群體子女享受 高中階段教育實施優待政策
為落實教育部、國家應急部、公安部等部門相關文件精神,郴州市教育局發布公告,對軍人等特殊群體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予以優待,符合條件的人員須在8月5日前抓緊時間提出報名申請。
為落實教育部、國家應急部、公安部等部門相關文件精神,現對軍人等特殊群體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予以優待公告如下:
一、優待對象範圍
本公告所稱特殊群體子女,是指軍人(含武警,下同)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其中:
(一)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指駐郴部隊或在外服役但子女戶籍在郴)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病故軍人、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二)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包括公安烈士的子女、一級和二級英雄模範(以下簡稱公安英模)的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的子女。
(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包括消防救援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的英雄模範的子女、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二、辦理程序
(一)軍人子女:現役軍人憑所在部隊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公函,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病故軍人、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憑烈士證明、因公犧牲軍人證明、病故軍人證明、殘疾軍人證明等證件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報名登記。
(二)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根據省教育廳下發的名單落實相應的教育優待。
(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憑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門出具的公函,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報名登記。
三、報名時間
報名登記時間為8月3日-5日,逾期不再受理。
郴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來源:郴州市教育局
編輯:菊萍
【來源:FM1028郴州交通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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