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趙大媽是浙江龍灣人,前些天,她通過微信認識一名自稱叫「Mark」的阿富汗網友,兩人聊得很開心。這天,忽然Mark發來幾張爆炸相片,說被恐怖分子襲擊了,「姐姐,我現在這裡很危險,恐怖分子還會襲擊這裡,能不能將我的280萬元美金包裹寄給你保管,我之後來中國見你,你再將包裹還給我。」
趙大媽猶豫片刻後答應了,Mark發給趙大媽一個快遞員的二維碼,趙大媽加了微信後,對方稱包裹已經寄出,但現在被海關臨時扣押,需要35935元費用才能放行。因為現金不夠,趙大媽便到處借錢。
最後還是銀行工作人員主動提醒趙大媽可能被詐騙了,幫她報了警。
趙大媽不相信:「Mark不可能騙我的,快遞員是不是有什麼問題?我已經付了34935元,再付一筆18792元稅費,包裹就會收到的。」
在民警反覆講解類似詐騙案例後,趙大媽終於意識到,自己真的被騙了。本以為這是一種新興的詐騙方式,沒有想到小編的一個朋友告訴小編:
我早幾年就碰到過兩次,他一定要往國內寄東西,而且還說把他所有的積蓄都寄過來,我讓他裡面不要夾現金,後來他告訴我快遞單號,我一直查快遞進度,後來到了馬來西亞,有人就打電話過來說包裹裡面有現金,需要海關交1500美元關稅,還有1500美元忘了是什麼費用,後來我故意告訴他海關我有熟人我問問什麼情況?後來我就告訴他朋友說並沒有包裹,他當時就求我幫幫他,說這是他一輩子的積蓄,後來我再也沒理他,他對我破口大罵,我知道都是些騙子,我就是要看看他們會在哪些環節開始騙錢!
小編想說,幸好這個朋友聰明,沒有被騙走錢,當然,主要還是他並沒錢。
不管怎麼樣,這種跨國的詐騙,也是犯罪的,那麼跨國詐騙怎麼處理呢?
當然是,撥打110報警。
被詐騙財物後,無論是否能夠順利追回被騙財物,都應當第一時間報警,維護合法權益。受害人應儘量向警方多提供案件相關的線索,以促進其偵破案件,以利於被騙財物順利追回。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達到3000至1萬以上的,依據刑法266條追究刑事責任。詐騙公私財物依法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標準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49條追究行政違法責任。
警方偵破案件並抓獲詐騙違法或犯罪嫌疑人後,並認定其詐騙事實後,會將涉案贓款依法返還。如果贓款已經被揮霍殆盡,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退賠。
小結:
一個網友聊幾天天,就算聊得再好,人家遇到什麼難,都不會把這麼大一筆錢財託付你保管,假如人家手頭能有280萬美元,也不用這樣周轉了。所以不要輕信網上的任何事情。幸運不是這樣來的,這是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