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楚網黃石新聞網(東楚晚報 記者 曾麗妮)
陽新縣通報5起典型案件
7月30日,陽新縣委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推進會,會上,該縣紀委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典型案件,並於8月3日公布了這5起案件。
1.陽新縣文體局黨員幹部違紀違規案件
2014年10月和2015年4月工作日期間,陽新縣文體局黨委委員兼文聯主席易鵬,陽新縣文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從斌、張百倫、楊帆,陽新縣文體局黨委委員王有法、陽新縣文體局人事監察科科長朱春霞、陽新縣文物局局長柯忠、陽新縣文體局工作人員石剛等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在工作日中餐飲酒、帶彩娛樂、接受服務對象和公款吃請。張百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免去黨內及行政職務;從斌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被免去黨內及行政職務;易鵬、楊帆、王有法、柯忠受到行政記過處分,4人被免去黨內及行政職務;石剛受到記過處分;朱春霞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按幹部管理權限被免去行政職務。
陽新縣龍港文化站職工駱文鋒,違規外出務工,並領取工資。陽新縣龍港文化站站長陳迪河,不認真履職,超越權限批准駱文鋒外出務工,陳迪河、駱文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洪登亮作為陽新縣文體局黨委書記、局長、陽新縣新聞出版局局長,未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導致該局多名班子成員和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被立案查處,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同時,其本人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指使該局原辦公室主任冷茵弄虛作假,為其親屬謀取利益,以及違反廉潔自律、工作失職等違紀違規行為。洪登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黨內及行政職務;冷茵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陽新縣科技局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
2005年至2015年,邢宏喜、邢宏平在擔任陽新縣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該局以套取科技專項資金、隱瞞單位收入和騙取財政撥款等方式設立「小金庫」;邢宏平擔任陽新縣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與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緒松、王定鬆開會決定以套取資金給班子成員解決費用的名義貪汙公款。該局黨組成員、工會主任郭建新,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邢立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領取福利。邢宏平作為陽新縣科技局主要領導,未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上述問題以及本單位存在的其他違紀違規問題,不僅不予以制止和糾正,還集體開會研究,帶頭貪汙公款,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邢宏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陳緒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免去行政職務,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王定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郭建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邢立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邢宏喜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陽新縣財政局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
陽新縣財政局企業科科長何秀炎在2009年至2015年任職期間,私設「小金庫」。其本人利用職務之便徇私舞弊、從企業無償借款用於放貸獲利,並涉嫌貪汙。陽新縣財政局國際金融科科長石涵波在2009年3月至2014年4月任職期間,私設「小金庫」,其本人從中領取福利。該局分管企業科、國際金融科的副局長程時漢,對其分管工作範圍內出現的頂風違紀行為,不僅不予以制止和糾正,還帶頭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參與其中。陽新縣財政局黨委書記、局長費力,未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陽新縣紀委原派駐縣財政局紀委書記楊前波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導致該局多名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費力、楊前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何秀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免去行政職務,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程時漢、石涵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兩人被免去黨內及行政職務。
4.陽新縣人民醫院黨員幹部違紀案件
2006年至2014年期間,陽新縣人民醫院在工程建設中,出現違反招投標程序、超概算建設、隨意提高合同價格問題。該院黨政辦主任舒海燕,利用工作便利,違規經營藥品供應業務獲利。陽新縣人民醫院黨總支書記、院長程正清,未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該院黨總支副書記、紀檢組長李向東,未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對該院工作人員和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嚴重違紀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陽新縣人民醫院黨總支委員、副院長馬建軍、工會主席曹志強、總務科科長施勤在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較大損失。程正清、舒海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向東、馬建軍、曹志強、施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陽新縣糧食局黨員幹部違紀違規案件
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間,陽新縣糧食局下屬二級單位縣糧食儲備庫違規套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陽新縣糧食局黨委書記、局長樊啟強,未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的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洪斌,未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對違紀違規行為未予以糾正和制止。樊啟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縣糧食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陽新縣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陽新縣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石教斌、柯金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陽新縣糧食局黨委委員舒克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陽新縣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紅斌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陽新縣糧食局財務科負責人趙前鴻、業務科科長徐雄、原業務科科長陳志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陽新縣糧食儲備庫原主任畢延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陽新縣糧食儲備庫主任陳緒治、副主任姜少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陽新縣糧食儲備庫副主任金承鋒、劉志明、肖緒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陽新縣糧食儲備庫業務一科科長師銀華、業務二科科長王志軍、倉儲科科長董才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西塞山區通報4起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教育黨員幹部,推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抓好作風建設,西塞山區對近期查處的有關違紀違規典型問題予以了通報。
1.月亮山社區黨工委書記王國平、副書記餘冬梅違紀問題
2013年至2015年期間,王國平、餘冬梅作為社區財務報銷主要審批、聯籤領導,違規發放各類補助共計91181元,王國平分得3900元,餘冬梅分得3689元;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共計4800元,其中王國平報銷2200元,餘冬梅報銷2600元;將計生撫養費返還款以虛列發票名目套取資金發放加班補助,王國平分得1900元、餘冬梅分得2700元;同意報銷9600元送情;未經審計部門審計就擅自同意結算工程款4萬元。經研究決定,給予王國平、餘冬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違紀資金。
2.牯牛洲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方澤文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
2015年7月5日,方澤文於海觀山酒店為其子操辦升學宴22桌,違規接受非親戚關係的濱江新區管委會和同村兩委同事禮金4600元。經研究決定,給予方澤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違紀資金。對明知方澤文頂風違紀不制止,並參加升學宴的該村黨支部書記田洪喜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參加升學宴的濱江新區管委會幹部田忝、龔永瑛給予通報批評處理。對參加升學宴的村幹部、園區黨員幹部及聘用人員餘緒龍、鄭正喜、陳良華、餘炎明等人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3.濱江新區經濟辦主任餘建國違紀問題
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期間,餘建國以安全生產獎勵為名給相關人員發放春節福利2萬元,其中個人實得2000元;經其籤字報銷套取公款46530元用於送禮;報銷6755元用於釣魚,報銷16300元購買水產品用於送禮。經研究決定,給予餘建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濱江新區管委會認真做好整改,同時對其他涉案人員有關問題及相關領導責任進行進一步調查核實,嚴肅處理到位。
4.特邀監察員暗訪發現的問題
2015年5月,區特邀監察員在全區範圍開展紀律作風明查暗訪,發現少數單位工作人員有違反工作紀律現象。5月13日9:40,新港村主任鄭正喜工作時間在電腦上看電視劇,經研究決定,給予鄭正喜黨內警告處分。5月22日8:00,公共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員李素嬌吃早點,區人社局對其予以批評教育。5月28日10:50,胡家灣社區就業專幹陳歡如在手機上看小說,區人社局對其予以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深刻檢查,並處以500元經濟處罰,取消2015年各項評先評優資格。
下陸區通報3起典型案件
為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下陸區點名道姓公開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違紀典型案件:
1.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新送違紀案
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陳新送擔任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違規籤字同意給稅務部門發放獎勵115萬餘元,給區財政局幹部職工發放獎勵、補助和福利計61萬餘元;違規籤字同意以各種名目支出74萬餘元。給予陳新送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職。
2.團城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張國兵違紀案
2013年至2015年,團城山街辦違規購買菸酒茶、副食等物品,違規公款吃喝,數額巨大,構成揮霍浪費錯誤。2015年7月23日,區紀委給予街道黨工委委員、黨政辦主任曾憲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街道財政所原所長劉蘭珍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主任吳益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街道黨工委書記張國兵黨內警告處分。原紀工委書記胡顥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神牛社區黨委書記、主任伍素芹違紀案
2013年至2015年,神牛社區黨委書記、主任伍素芹利用職務之便,違規佔有社區筆記本電腦、空調、電視機等社區公共財產歸個人使用,社區違規報銷社區工作人員公交充值卡費用,並重複報銷差旅費,公款購買紀念品分發等。因違反財經紀律,2015年7月29日,伍素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免去社區黨委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