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通知

2021-01-12 中國市場監管報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通知

國市監信〔2019〕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是國家級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公示平臺,是企業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的法定平臺,是各級政府部門實施信用監管的重要工作平臺。為充分發揮公示系統支撐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營商環境優化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性作用,更好釋放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信用紅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現就進一步優化公示系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公示系統內容

(一)依法公示涉企信息。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復函》(國辦函〔2016〕74號)要求,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牽頭作用,按照「誰產生、誰公示、誰負責」原則,依照政府部門涉企信息資源目錄、數據標準,加快實現各級各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做好各類業務系統與公示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對接,在註冊登記備案、資質審核管理、日常監管執法、提供公共服務等工作中,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以註冊登記準入審批、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點領域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管理、侵權假冒治理、公平競爭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為重點,將企業登記註冊備案、動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智慧財產權出質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商標註冊、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及各類黑名單、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全部記於企業名下並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形成全面覆蓋市場監管各業務條線的涉企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

(二)有序公示存量信息。加強對涉企信息存量數據的梳理清洗,明確時間節點,明晰公示規則,實現登記備案存量信息的有效公示,推動解決市場主體、政府部門、社會公眾間涉企信息不對稱問題。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前企業的變更信息及此前已註銷企業的信息,可不予公示。2014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已吊銷的企業,登記機關應公示「名稱」「註冊號」「吊銷日期」並標註「已吊銷」。2014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的動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司法協助、行政處罰等,可不予公示;2014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後設立的企業,登記機關應公示全量信息。 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前設立的企業,登記機關應公示其認繳信息和實繳信息;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設立的,登記機關不公示其實繳信息和認繳信息;2015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後設立的,登記機關應公示其認繳信息。

二、強化應用支撐

(三)支撐改革措施落地。依託公示系統加快建設省級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實現各部門、各層級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滿足跨部門、跨層級隨機抽查檢查的公示需求。完善協同監管平臺「雙告知」功能,優化涉及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信息的推送、認領、反饋、查詢和統計,為寬進嚴管、放管結合和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供支撐。完善公示系統註銷和簡易註銷等功能模塊,滿足企業自主公示承諾、在線提起異議、破產重整狀態提示等應用需求,暢通企業的市場退出機制,有效解決「註銷難」「退出難」問題。部署應用電子營業執照登錄認證等功能模塊,夯實電子營業執照在公共服務領域規模使用的平臺基礎。在信息公告欄目增加無證無照經營公示模塊,對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依法記入信用記錄並向社會公告。

(四)提升利企便民水平。落實《外商投資法》要求,推進年報「多報合一」,便於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通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公示系統報送投資信息。加強與國家藥監局協調協作,做好疫苗企業年度質量報告與企業年報公示制度的銜接。強化公示系統及其協同監管平臺在行政審批便利化中的服務功能,將其作為減證便民的信息共享交換渠道,推動實現凡是能通過公示系統及其協同監管平臺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業和社會公眾提交相關書面證明,實現一次採集、部門共享、多方使用。優化營業執照遺失和作廢聲明工作程序,方便企業通過公示系統自助辦理和社會公眾檢索查詢,為企業節約時間與費用。強化企業年報填報提示功能,在具體填報事項中逐項內置填報說明,並針對部分企業反映的因手機號碼公示受到推銷騷擾的問題,對將手機號碼填報為聯繫電話的予以提醒。搭建企業自主公示告知承諾、信用承諾的模塊,將企業的各類自主承諾、執行標準自我聲明等記於名下並公示,推動構建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共治的監管新格局。

(五)形成聯合懲戒鏈條。嚴格企業全生命周期信用記錄的歸集公示和痕跡管理,通過「一體化數據平臺跨地域涉企信用信息流轉與記名系統」,及時將異地產生的涉企信息歸集至登記機關,實現企業失信信息的跨地域、跨部門有序流轉。強化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功能,有效歸集其他政府部門黑名單信息,實現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的並聯公示。明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內企業註銷後的移出規則,在數據標準中增加「企業註銷,自動移出」的移出原因,鼓勵企業依法有序退出。加強對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統籌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通過數據接口等方式實現黑名單信息和懲戒結果實時共享、自動反饋。加強對上傳涉企信息數據的質量監測與勘誤校正,深化總局一體化數據平臺與各省節點的協調配合,織牢織密信用約束全國「一張網」。

三、暢通訴求渠道

(六)加強諮詢服務。暢通電話諮詢服務,及時答覆網站留言,用最快的速度、最優的服務、最好的態度,提高公示系統諮詢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得到回應。提供5×8小時人工諮詢服務,通過設立諮詢專崗、五級協同聯動等前後臺結合的方式,優化服務流程,加強服務供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政務網站要開通留言服務功能,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解答群眾諮詢留言,緩解人工諮詢電話席位少、撥打難的問題。聚焦社會公眾查詢使用公示系統的堵點、難點、痛點,協調各相關業務條線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不斷提升群眾對公示系統的滿意度。

(七)做好異議處理。及時辦理「為政府網站找錯」留言,明確受理、轉辦、督辦、反饋等工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群眾留言事項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應。對社會公眾通過公示系統異議平臺提出的異議,經異議平臺自動分轉或市場監管總局人工送達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異議的具體內容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異議處理條件的,應駁回其申請並說明理由;對符合異議處理條件的,應及時更正和反饋,並上報市場監管總局對帳銷號。

四、提高數據質量

(八)把好數據採集關。健全完善市場監管部門各類業務的數據元標準和數據規範,細化數據產生、歸集、記名、使用的具體要求。通過窗口服務、上門指導、監督檢查等,督促指導市場主體高質量做好年度報告公示和即時信息公示,提高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和即時信息報送質量。推動建立涉企信息歸集質量考核機制,加強各部門涉企信息數據採集的源頭管理,提高市場主體登記、備案等信息報送質量,及時準確歸集涉企信息數據。

(九)把好數據比對關。加強重點環節審核,建立指標間勾稽關係的邏輯校驗模塊,強化對企業報送信息完整性與邏輯性的審核提示,減少各類數據缺漏和差錯。開展年報信息和即時公示信息抽查檢查,加強企業經營數據與稅務部門報稅信息、政府部門歸集公示涉企信息與企業即時公示信息的比對,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依照法規規章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

(十)把好數據安全關。完善數據安全管理規定,採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息的保護,有效防範數據安全各類風險。遵循嚴格保護的原則,制定數據脫敏規則和洩密應急處置預案,切實防止因依法履職獲取的非公示信息失控失察。因玩忽職守導致出現數據安全事故,或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洩露涉密隱私信息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做好組織實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優化公示系統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市場監管各業務條線,必須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推進。主要領導要親自謀劃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抓緊抓好落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信用監管工作機構、信息化工作機構要具體協調推動,充分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十二)注重宣傳引導。要採取多種形式,綜合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自媒體等傳播媒介,大力宣傳公示系統利企便民各項措施與功能,讓廣大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充分享受改革便利和信用紅利。要堅持典型示範引領,鼓勵基層創新,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要加大對各級政府部門的宣傳培訓,提高依託公示系統及其協同監管平臺履行監管職責的能力水平。

(十三)嚴格監督檢查。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優化公示系統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項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層層分解、層層抓實,並於2019年8月15日前報市場監管總局信用監管司。要主動擔當作為,嚴格督促檢查,嚴肅工作紀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優化公示系統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件:1.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2019年度升級改造方案

2.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2019年度升級改造數據標準

3.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ML原型

4. 數據中心數據匯總規範V1.4.6(暫行)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7月19日

相關焦點

  • 劉燕: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有力推動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寬鬆有序的市場營商環境,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近期,新華網推出「穩中求進、砥礪前行——司局長訪談」系列節目,就公眾與企業關心的一系列問題展開對話,為市場主體提供支持、答疑解惑。本期節目邀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信用監管司司長劉燕,就企業年報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這一問題展開探討。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紀實之一
    2015年3月20日,李克強總理視察國家工商總局,指示要織好織密市場監管體系一張「網」。2016年12月22日,王勇國務委員在國家工商總局啟動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標誌著「確保『全國一張網』2016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使用」的任務圓滿完成,國家工商總局向黨中央、國務院和人民群眾交出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有超1.5萬億次訪問量 市場主體累計...
    來源:經濟觀察報經濟觀察網 記者 黃蕾 耳熟能詳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運作情況如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信用監督管理司信用建設處處長崔迎琪日前在第八屆全國商務誠信建設大會進行了披露。他指出,截至8月底,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頁面累計訪問量達到15090.53億次,市場主體累計查詢量達到220.7億次;2018年度的企業年報率達到了91.47%,基本上超過商事制度改革前的年檢率,過去企業的年檢率在85%左右;截至8月底,市場監管總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各部委提供了企業的基礎信息達6076萬條;截至8月底,全國在經營異常名錄有640.18萬戶,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為
  • 新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開通
    工商總局日前圓滿完成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總局端「全面建成」的任務。新版公示系統已正式開通,實現了應用更豐富便捷、信息更全面準確、運行更穩定高效的目標。2017年全面建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是國務院部署的重要任務。
  •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啟用新版營業執照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啟用新版營業執照的通知國市監注〔2018〕25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營業執照是登記機關依法頒發給各類市場主體的重要憑證,是市場主體登記工作的直接體現。商事制度改革以來,營業執照所關聯的市場主體信息越來越豐富,應用領域越來越廣泛。
  • 市場監管總局就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通知》答問
    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負責同志就《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進行解讀  2018年9月27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移動應用版正式上線
    2017年12月28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面建成。上線以來,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日均訪問量6980.71萬人次,日均查詢量437.23萬人次。為進一步方便公眾隨時隨地使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滿足不同用戶的個性化需求,擴大應用範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發了公示系統移動應用版,已於9月15日正式上線開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移動應用版包括手機APP、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寶小程序。手機APP根據移動應用輕量化的特點,優化整合網頁版功能,頁面簡潔,分類清晰,主要功能包括企業信息查詢、信息公告查詢、信息異議、信息訂閱等。
  • 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推動企業簡易註銷改革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
    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推動企業簡易註銷改革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總局於2015年4月30日印發《工商總局關於同意上海市等部分地方企業簡易註銷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覆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入口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入口<<點擊進入 企業公示信息填報     相關部門信息交換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須知一、公示依據本系統信息公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就《關於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准登記等4項...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以下簡稱《決定》)。為全面貫徹落實《決定》精神,8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准登記等4項行政許可等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企注〔2018〕13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有關問題進行解讀。
  •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的通知_2019年第...
    取消企業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清算組的程序,改為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企業無需再提交清算組備案的4份材料;降低企業辦事成本,將通過報紙公告的程序調整為允許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免費公告;明確企業註銷實行形式審查,辦理註銷登記時不再提交《備案通知書》、報紙樣張等5份材料,僅提交《清算報告》等4份必需要件(各部門材料要求見附件1)。
  • 關於企業註銷,來自市場監管總局的最新消息在這……
    12月8日,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研討會在京召開。會議總結各地開展企業註銷便利化的基本情況,交流了各地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的典型經驗和成效,提出了在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主要負責同志就推進企業註銷便利化工作下一步重點任務進行了部署。
  • 工商總局關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舉措促進企業登記監管統一規範...
    「證照分離」事項中,屬於工商登記後置審批事項的,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要求,認真履行好「雙告知」職責;對於不屬於前置審批和後置審批事項但與企業登記的經營範圍有直接關係的事項,可按審批、主管部門要求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對於審批權限屬於國家級審批部門的,要及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省級人民政府的企業信息共享平臺發布
  •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事...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商事主體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申請補領。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撤銷登記決定,商事主體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營業執照作廢。
  •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
    中國銀保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 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18號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
  •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 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登記...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的通知國市監注〔2019〕24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在申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填寫外商投資初始報告、變更報告。提交外商投資信息報告不是辦理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的必要條件。登記機關不對外商投資信息報告進行審查。申請人提交企業登記申請後,可以繼續填寫外商投資信息報告信息。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多報合一」年報。
  • 關於開展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市監注〔2018〕237號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重慶市、貴州省、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管理加強 輕鬆查詢經營異常、失信企業名單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又有大動作,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公示系統應用管理,及時全面歸集涉企信息,形成企業信用「精準畫像」。截至目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下稱「系統」)累計查詢量達18億人次。登錄系統,你能發現企業最不想讓消費者知道的如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以及「黑名單」等信息。
  •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登記申請文書規範》《企業登記提交...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登記申請文書規範》《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範》的通知國市監注〔2019〕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市場監管局(廳、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
  • 國家能源局2020年資質管理和信用工作要點 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日前發布了關於印發《國家能源局2020年資質管理和信用工作要點的函》的通知,要點中稱,主動服務增量配電企業。專項監管以持證企業信用信息為基礎、以信用評價等級為指引、以信用分類監管措施為主要手段,對2019年以來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制度執行情況開展精準監管,查處各類違反許可制度的行為,切實提升監管成效,推動許可監管向以信用評價、信用約束和信用激勵為主要措施的新型監管機制轉變,促進監管對象依法誠信經營,進一步維護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