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陳甘露 實習生 周玉婕
5月10日英國媒體報導,著名英國球星大衛·貝克漢姆因開車時使用手機,被判在未來6個月內禁止駕駛車輛。這已是不是貝克漢姆第一次違反交通法規,此前他有六次超速被懲罰的前科。
據《太陽報》報導,去年11月,43歲的大衛·貝克漢姆在倫敦市波特蘭大街駕駛自己賓利車時使用手機,目擊者理察·庫珀拍下照片並報了警。一名路人用他的手機拍攝了貝克漢姆在「緩慢移動的交通」中使用手機的照片。檢察官說:「貝克漢姆沒有直視前方、把注意力集中在道路上。他看起來像是在看自己的膝蓋(上的手機)。」
該案件被推遲到5月8日在布羅姆利地方法院審理,貝克漢姆為了保住自己的駕照,爭辯說自己因違規駕駛的記錄只有3分,但地區法官凱薩琳·摩爾指出,他之前因兩次超速駕駛被扣6分而這一次違規又給了他增加了6分的違規記錄,六個月內不能開車。法官告訴他:「我考慮到交通緩慢的因素,但這不是藉口。」此外,他還被罰款750英鎊,被責令支付100英鎊的訴訟費用和75英鎊的附加費。
這位前英格蘭隊長辯解:「不記得有違規這件事」,而行車安全慈善機構Brake的負責人喬舒亞哈裡斯認為:「開車時打手機的危害不亞於酒後駕車。」最終貝克漢姆承認在倫敦西區開車時使用了手機,因此被判6個月禁止駕車。
其實,大衛·貝克漢姆曾多次因為違規駕駛陷入法律糾紛。今年9月,貝克漢姆在倫敦西部一個時速40英裡的區域以59英裡的時速超速行駛被發現後,聘請了精通法律「漏洞」而著名的律師尼克弗裡曼來幫他逃避罰款。律師認為貝克漢姆沒有在14天內收到罰單,所以不應繳納罰款。事後,他拒絕道歉,表示:「我對我的法律團隊非常滿意。」弗裡曼還曾在1999年為貝克漢姆辯護,在一次針對暫扣駕照8個月的上訴中勝訴。當時他聲稱,在柴郡時速50英裡的區域以76英裡的時速行駛時,他是在躲避狗仔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