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命案積案偵破攻堅行動開展以來
桂林市公安局劍鋒所指,捷報頻傳
截至目前,
共破獲命案積案21起
繼今年7月份破獲6起命案積案後
桂林公安雲劍行動再顯神威
2020年9月,
桂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
通過對全市所有未破命案積案
進行再梳理、再研判、再攻堅
9月22日-9月30日
8天內全市破獲命案積案4起
一起來看看
桂林公安偵破命案積案最新戰果
01
1999.12.05陸某某被殺案
1999年12月5日晚,上海籍男子陸某某(當時住廣西桂林市抗戰路糖菸酒公司宿舍)在桂林市北極廣場附近一小路上,被人用鐵棍擊打頭部,後經搶救無效死亡,被搶劫人民幣10000元。
當年的案發現場
案發後,轄區公安機關迅速展開偵破工作,然而限於當時刑偵技術相對落後,雖然辦案人員付出了巨大努力,但始終未獲取有價值的線索,以致於該案一直未取得突破性進展。
2020年開展命案積案偵破攻堅行動之後,桂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通過對1999.12.05案件現場遺留物證再次比對,發現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的蛛絲馬跡,並將線索下發偵查指令給疊彩分局。
9月12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疊彩分局抓獲歸案,但林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實。警方通過研判,發現林某某與其朋友劉某某有共同作案嫌疑。
9月22日,另一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到案,並對自己殺人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在鐵證下,林某某的囂張氣焰頓時被澆滅,如實交代了1999年夥同劉某某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
02
1998.12.2莫某某被殺案
1998年12月2日早,陽朔籍男子莫某某被人發現在桂林市象山區西環二路某旅社遭人殺害。案發後,警方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勘查。在之後的偵查工作中,限於當年的刑事技術水平,案件一直未取得突破、懸而未決。
案發現場
今年以來,桂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通過利用新儀器、新方法,對案件現場遺留物證再次檢驗, 一些人眼看不到的證據浮出水面。
2020年7月24日,經技術人員研究比對,獲得了確定該案嫌疑人的重要線索,並下發偵查指令給象山分局。經進一步核實,明確了湖南藍山縣翟某某就是逃亡了22年的犯罪嫌疑人。
9月26日,象山分局在獲得線索後,迅速指派偵查員趕赴廣東東莞,將潛逃近22年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某抓獲。經審訊,翟某某對自己當年殺害他人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03
2002.11.15楊某某被故意傷害案
2002年11月15日晚,興安縣興安鎮某村的楊某報警稱:當晚8時許,其兒子楊某某因賭博與蔣某貴發生爭吵,楊某某跑到蔣某貴家的廚房拿起一把刀追趕蔣某貴。蔣某貴的哥哥蔣某益聞訊後也跑了出去,三人在蔣某貴屋後發生扭打,在扭打中楊某某被刺死。案發後,兇手蔣某貴、蔣某益雙雙潛逃,不知所蹤。
案發現場
2020年,桂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通過對各縣局的命案積案進一步梳理,組成專門督導組前往興安開展工作。
9月18日,工作組再次對犯罪嫌疑人蔣某貴、蔣某益的家屬做規勸工作,9月2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蔣某益在桂林八裡街一帶出現,經靈川縣局布控,在八裡街將其抓獲。
在民警的耐心勸說下,三小時後,蔣某益的胞弟蔣某貴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兩名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當年傷害他人致死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04
2002.8.3李某被故意傷害案
2002年8月3日,興安縣界首鎮某村的李某某(15歲)在界首街委一家電子遊戲室玩時,與全州鳳凰鄉某村的蔣某某(15歲)發生矛盾,蔣某某持卡刀連刺李某某數刀後逃跑。李某某因傷勢過重,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現場
兇手蔣某某作案後潛逃。雖然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其追蹤,但始終未獲得有價值的線索。
今年,桂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與興安縣局再次對該案進行梳理。其間,辦案民警對犯罪嫌疑人蔣某某家屬進行反覆、耐心的規勸工作,同時,結合大數據進行分析,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蔣某某藏匿於廣東汕頭。
9月27日,刑偵支隊與興安縣局成立專班前往廣東汕頭開展抓捕工作。經過大量走訪和摸排工作。9月30日,偵查員在汕頭市一出租房內將犯罪嫌疑人蔣某某抓獲。通過突擊審訊,蔣某某對當年傷害他人致死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20年,自開展命案積案偵破攻堅行動以來,桂林市公安局共破獲命案積案21起。
下一步,全市公安機關將繼續以有案必查、有逃必抓的堅定決心,向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發起凌厲攻勢,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通過強力緝捕一批在逃人員,最大限度地消除社會治安隱患、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