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易第一次起訴迷你玩的《迷你世界》抄襲其旗下代理的《我的世界》(後文簡稱MC)以來,已經經過了三年,這三年的時間裡,兩個公司與兩個遊戲的玩家都陷入了長久的僵持,爭議非常大。2020年11月30日,《迷你世界》與MC智慧財產權案再次開庭,整件事情的走向似乎走向了一個與大眾預期相反的方向——《迷你世界》勝訴可能性極大!
在本次的庭審中,「《迷你世界》代碼抄襲」這一爭論點並不成立,網易無法根據代碼提起訴訟,訴訟焦點只能集中在元素相似性。那麼,進行了三年的拉鋸戰的最終結果是:《迷你世界》原來沒有抄襲?!
在《迷你世界》與MC玩家多年的拉鋸架中,有不少MC玩家堅持「代碼抄襲」這一觀點,說《迷你世界》照搬MC遊戲代碼。迷你世界是C++代碼開發,我的世界是Java代碼開發,但是,原始碼抄襲是真的嗎?
該如何界定代碼抄襲?多年來遊戲圈抄襲案無數,然而按抄襲定罪的幾乎一隻手就可以數得過來。除非遊戲業界和法律業界的人士,從玩家的角度來講,其實很難拿出有理有據的實錘。而按理說網易作為MC多年的代理商,打了三年著作權官司,不可能放過可以最輕鬆地解決事態的抄襲證據不用。因此就本次庭審中網易法務的實際行動來看,我們現在基本上可以大膽猜測網易並沒有代碼抄襲的實錘證據,或者至少是證據不足。畢竟底層代碼比對相似性太過簡單,畢竟連網傳的兩個遊戲的代碼比較截圖都漫天飛舞,不至於告三年還告不下來了。
而從遊戲玩法及規則的角度來說,兩個遊戲的玩法及規則一樣,就是抄襲了嗎?遊戲玩法及規則是否可以獲得智慧財產權保護?
無論是網路遊戲還是移動遊戲均屬於電腦程式,我國《著作權法》將電腦程式的原始碼和目標代碼作為文字作品予以保護。但由於同樣的遊戲法規則可以通過不同的原始碼及目標代碼來實現,因此遊戲中最重要的部分——遊戲的規則,並不能依靠原始碼或目標代碼獲得充分保護。也就是說,如果僅僅是遊戲玩法及規則的相似,不足以構成遊戲抄襲。拿現在最廣為人知的一種遊戲類型MOBA遊戲打個比方,目前市面上多款不同公司不同風格的MOBA遊戲之間就是絕對不可能按照抄襲來界定的,因為MOBA的核心玩法就是固定的,在脫離了這種核心玩法之後,那款遊戲也不能再被稱之為「MOBA遊戲」了。
最後再來說說所謂的「元素相似性」,這一界定標準更加模糊,目前尚沒有明確的標準或法律法規來框定。在實際的庭審中,雙方針對元素相似性的辯論可以說是毫無亮點,由於相關證據沒有當庭出示,庭審直播看不到網易提交的證據,也沒有辦法觀察網易方提交的表格到底是哪幾個元素相似。
不過無論怎麼說,在目前《迷你世界》大概率勝訴已成定局的情況下,兩個遊戲的玩家停止爭吵,共同維護自己喜愛的沙盒世界,在遊戲中漫無邊際地發揮自己的想像力,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