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2020年9月1日,開學伊始,就有杭州市餘杭區某小學教室誤開紫外線燈導致上百名學生眼睛灼傷的事故被曝出。
筆者之所以用「又又又雙叒叕」 這樣誇張的表述是因為,近十幾年來學校教室「誤開」紫外線燈事故在我國各級學校屢屢發生,簡單歷數一下,應該有幾十甚至上百起。
這種造成群體傷害的事故為什麼如此頻繁發生呢?
更重要的,教室安裝紫外線燈進行空氣消毒並沒有實際效果,國際上權威指南早就建議不能在學校教室這類公共場所安全直射式紫外線燈。
研究已知,紫外線直接照射可以在短時間內殺滅絕大多數細菌病毒。
這主要是由於紫外線是一種高能非電離輻射,這種波長的輻射與含有C= O、C= S化學鍵和芳族環結構的有機分子相匹配而可以被它們吸收,含有這些化學結構的化合物被稱為紫外線的「發色團」。
這些化合物吸收紫外線的能量後會發生化學結構改變,這種效應被稱為「光化學效應」。
紫外線的發色團化合物大量存在於染色體核酸中,因此,紫外線直接照射可以在短時間內破壞細菌和病毒的核酸而將其殺滅。
我們消毒使用的紫外線燈主要發射波長254 nm為主的短波紫外線-C(UV-C,100-280納米),是紫外線中波長最短能量最高的部分,也是殺菌滅毒最高效的部分。
人們對紫外線可以殺菌的認識已經有超過100年的歷史。
早在1887年,就有兩位研究者觀察到陽光可以抑制試管中微生物的生長;如果延長暴露時間,密封試管內可以保持長達數月的無菌狀態。
到1905年,科學家已經建立起了紫外線和可見光光譜與殺菌效應之間的關係,發現UV-C殺菌效果最好。
直到1960年代,紫外線殺菌的秘密才最終被揭開:UV-C可以使兩個相鄰胸腺嘧啶之間形成嘧啶二聚體,從而改變了核酸的結構和功能導致細菌病毒滅活,一舉奠定了紫外線消毒的生物學基礎。
教室安裝紫外線燈的目的是進行室內空氣紫外線照射殺菌(Ultraviolet germicidal irradiation)消毒。
這種嘗試最早開始於1930年代。
當時有科學家提出某些傳染病可能是通過空氣飛沫傳播,因而設想可以使用紫外線進行空氣消毒來預防傳染病的傳播。
雖然早期的實驗室研究取得了成功,但是,直接用於醫院手術室整個房間空氣消毒的嘗試卻失敗了。
後來,有科學家設想將直接照射整個房間空氣改成僅照射安裝有空氣流通裝置的室內上層空氣,就是將紫外線燈安裝在天花板或者百葉窗以及其他屏蔽設施隔離開的室內上層空間,利用室內空氣上下垂直對流來實現全空間空氣的殺菌消毒。
由於這種方法不存在直接照射,不會因「誤開」造成室內人員的損傷,因而首先在學校進行了實驗。
1937年到1941年之間,在美國費城郊區一家全日制學校進行的室內上層空間紫外線照射空氣消毒預防麻疹傳播的試驗獲得了很好的效果,結果顯示學校以外易感兒童感染率高達53.6%,使用了紫外線空氣消毒的學校易感兒童感染率只有13.3%。
然而,此後多年,更多更嚴格設計的試驗卻未能重複上述成功。
隨著試驗的一次次失敗,空氣紫外線消毒逐漸被人們所淡忘。
就是說,使用紫外線燈照射進行空氣消毒來預防呼吸道傳染病並沒有什麼實際用處。
現在,紫外線照射主要用於水和某些不耐受化學消毒劑腐蝕的物體表面的消毒,在像傳染病醫院等場所也有的採取室內上層空間。或者空氣流通管道照射進行空消毒。
沒有任何機構推薦紫外線直接照射進行室內空氣消毒;相反,而是強調直接照射的紫外線燈不能安裝在像學校教室這樣有人的室內公共場所。
可見,我國學校教室普遍安裝直射式紫外線消毒燈是違反科學指南的錯誤舉措,理應被糾正。
由於紫外線燈主要發射波長254 nm為主的短波紫外線-C,屬於「不可見光」,紫外線燈「誤開」並不容易被發現;長時間照射後,空氣中經常產生淡淡的「東西被烤糊」的氣味,就是「曬被子的氣味」,但通常不會引人注意。
這也是學校教室「誤開」紫外線燈事故通常會連續照射2、3小時,有時甚至長達7、8小時造成批量學生眼睛和皮膚灼傷的根本原因。
因此,教室只要安裝紫外線燈,「誤開」事件就不可能避免。
可以預見,今後全國各地學校仍會不斷會發生這類事件。
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杜絕「誤開」事件發生,唯一有效辦法是撤除學校教室中所有直射式紫外線燈。
這些東西原本就無用,還屢屢「惹事」,為什麼還保留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