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C一位中國留學生的畢業禮物--18萬加幣的寶馬超級跑車在運回中國途中「失蹤」了。近日,BC省法院的大法官裁定兩名商人在把這輛超跑運回中國通關時進行「惡意」交易,賠償這位UBC留學生共計33萬加元的損失。
4年前,李姓學生從UBC畢業時,他的母親為他購買了一輛價值183,780元的超級跑車寶馬i8作為獎勵。
不過,這位李姓留學生無意留在溫哥華,他計劃在學習結束後就立即返回北京,所以很快安排將這輛心愛的全新寶馬i8運回中國,另外支付高達145,289元的運費及報關費。
嗯,沒看錯,運費幾乎是一輛車價。
寶馬超級跑車(圖:網絡)
之後發生什麼事情就不清楚了。總之,法官在本周指,車主李某於2015年3月就再也沒見過這輛愛車。
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溫迪貝克於本周三作出裁決,兩名列治文商人承擔學生李某失蹤汽車的價值和其所支付的費用。
'誤解,可疑的轉移和惡意'
法官指這起事件涉及「多個公司和個人交易」,導致「誤解、可疑的所有權轉移和惡意行為」。
貝克寫道:「參預事件的各方很少或根本沒有考慮到法律上的所有權問題,例如寶馬i8的合法所有權。」
事件緣起於2015年2月23日,留學生車主李某和在列治文經營銷售汽車公司的A姓商人達成協議,向其支付145,289元。據判決,A某負責把李某的超級跑車運往中國,並代辦報關程序。
但據法官所說,A某在這方面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所以不得不找其他人幫助 。
不幸的是,「他在選擇援助沒有進行明智選擇。」
A某轉向一位B姓商人合作,B某也在列治文經營一家公司。根據判決書,B某同意代辦汽車通過海關的手續,費用約為42,546元。
但B某堅稱當汽車到達中國天津港時,必須命名自己的堂兄作為合法的接收人,而不是學生李某的母親。
2015年5月,李某的寶馬超跑抵達天津港。
法官在決定中寫道。這一變化的意義在於B某和他的表弟在i8抵達天津後完全擁有對汽車的控制權。
「正如B某於2015年7月22日在簡訊中向A某所說,」從法律上講,這輛車現在是我的名字。「
B某說,他需要另外14萬元才能把汽車通過海關,但A某沒有錢。
雙方進行一系列談判都未達成協議,之後,A某要求B某將車還給他,以及退回之前所付的錢,但遭到B某拒絕了,說他不會歸還i8,除非A某解決了一個完全不相關的商業糾紛。
不知汽車在何處
直到2015年10月,車主李某仍然沒有知道他的汽車下落的信息,他向A某和其公司提起訴訟。後來也把B某及其親屬及其相關公司後列為第三方進行起訴。
法官表示:法庭也沒有收到i8具體位置的直接證據,只有傳聞B某把i8放在天津的倉庫......並且也不知道這一傳聞證據是否可信。
法官表示,A某和其公司共同承擔為李某把該車運往中國而支付的款項, I法官裁定A某及其公司和B某都對這輛車的價值負責,賠償車主338,069加元。
法官還表示,B某必須償還A某為處理海關程序所支付的費用,具體金額待定。
來源:https://www.cbc.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the-lost-and-the-furious-ubc-grad-s-prized-bmw-supercar-goes-missing-en-route-to-china-1.508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