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執行新的居民階梯電價 分三檔按年用電量計算
2012年07月03日 14:16:40
浙江在線07月03日訊記者7月2日從溫州電力局獲悉,從7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根據全省要求進行調整,實行分檔計費,共分三檔。電價新政實施後,按2011年浙江省居民用電情況測算,全省居民電價平均每度降低0.7釐錢,降幅約0.12%。
新居民階梯電價政策中,各檔階梯電量從現行按月用電量實施調整為按年用電量實施,階梯級數仍為三檔。階梯累進加價標準:第一檔電量(年用電量2760度及以下)不提價,仍為每度電0.538元;第二檔電量(年用電量2761-4800度)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加價0.05元,為每度電0.588元;第三檔電量(年用電量4800度以上)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加價0.30元,為每度電0.838元。
峰谷分時電價仍由客戶自願選擇執行,其中第一檔電量峰、谷電價仍按每度電0.568元、0.288元執行,第二、三檔電量峰、谷電價均同步提高0.05元、0.30元。
由於新政策對分檔電量的標準有所提高,實施後對大部分用戶來說電費支出是減少的。以月均用電量480度(對應2011年用戶覆蓋率近96.7%)為分界點,480度以內的用戶電費支出將減少或不變,最多月支出可減少16元(月用電為400度時),平均可減少6.56元;月均用電量480度以上的用戶,電費支出將增加。
另外,由於新電價政策自7月1日起執行,今年實際上只執行了半年。「一戶一表」居民用戶7月1日後的分檔電量標準,按全年分檔電量標準的一半確定。7月1日前後的用電量,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調價前後的天數確定。
來源:溫州網–溫州日報作者:記者 陳葉綠 通訊員 王雪編輯:陳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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