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的確能方便我們的日常出行,但對於車主來說,相信都怕發生兩件事,一個就是違章,另一個就是發生交通事故。而違章還好說,可能就是扣幾分和交幾百塊錢罰款的事,以後開車多注意就是了。但對於車主來說,交通事故才是它們最害怕。而害怕的原因無非就兩點;一是要承受很大的經濟損失,甚至可能要坐牢;二是對於事故發生後該如何處理的無知。第一點不用多說,這是不可避免的,而我們今天就聊一聊事故發生後關於先墊付醫療費的相關知識,這也是很多車主都不太清楚的一件事!
首先來說說很多人想了解的一點,開車撞到人,必須要先墊付醫療費嗎?其實從法律層面講,並未規定肇事者有先行墊付的義務,對於交警也只是有責任判定的權利,關於賠償的問題交警說了不算。交警只能組織雙方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那就只能由法院談判,因此在判決前的任何支付都是肇事者的自願行為。
既然沒有必須墊付的法律規定,那是不是就可以無需墊付了呢?其實這還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看,如果被撞者的情況十分危險,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那這種情況下出於對自己的保護,這種情況下最好先墊付醫療費用,因為一旦被撞者死亡,那作為肇事者就是首要責任,因為造成死亡的原因就是交通事故。
這裡面還牽扯到一個責任劃分的問題。我們都知道保險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會進行賠償,但保險的依據則是責任判定,它只負責被保人責任之內的保險金額,而對於非被保人責任認定之外的費用,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予賠償的,所以很多時候會出現我們墊付了醫療費,但責任認定是受害者為主要責任,那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就很少,可能會低於我們墊付的金額,而像受害人家屬索要卻又遭拒絕,這時候就會很麻煩了。
理想的處理流程是第一時間撥打120並報警後,迅速聯繫保險公司,讓他們處理醫療費用,或者讓受害者家屬自行繳納,跟他們說明白,最後的醫療費用會通過你向保險公司報銷。如果當時情況緊急就要自己先行墊付,但所有的費用收據自己一定要收好,以便責任認定後向保險公司報銷。
最後說一句,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先行墊付,但站在人性的角度上講,在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面前還在考慮自己金錢上的得失,未免有些泯滅人性!以上就是本期的內容,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