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我縣事業單位的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進行。
本次招聘採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和面試)、資格覆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
根據上級批准我縣2020年度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招聘共有招聘單位20個,招聘工作人員166名。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滄州市南皮縣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中專、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需具有南皮戶籍或生源地;本科學歷的畢業生需具有滄州戶籍或生源地;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限戶籍和生源地。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限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師範專業畢業生所學專業對口,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可報考該招聘崗位。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需經認證)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4、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4年9月7日以後出生);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7日(以報名第一天時間為準)。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具體條件詳見《崗位條件表》;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教師資格證要求:
(1)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報考高中崗位的考生需取得高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 《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報考教師崗,錄取上崗後再考證,按照招聘程序被錄取聘用後,在籤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報考教師崗位的其它考生,報考時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根據《2020年南皮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的要求進行報考。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2020年應屆畢業生」是指2020年畢業且在當年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開除公職的、失信被執行人;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5、普通類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學生;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招聘環節人員都要持有健康綠碼並佩戴口罩,嚴格進行體溫檢測,對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須進行復檢,仍超過37.3℃的,交由考點醫務人員進行判斷。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要持有7日內一次核酸檢測證明,且持有健康綠碼,體溫正常可參加招聘。
(一)發布公告
通過有關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公告的發布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二)報名:採取網上公開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上午9:00點至9月11日下午17:00;繳費時間:截止到2020年9月12日下午17:00
2、報名網址:http://221.192.132.216:85/(南皮縣事業單位招聘網)。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費:100元
(三)資格審查
1、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1。報考人數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並通知報考該崗位人員。
2、報名的同時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招聘全過程,發現與招聘職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參加由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的考試。
3、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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