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村委選舉、強迫交易、侵吞村財、組建黑勢力團夥……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浦口村黃某勝從一名村主任墮落為「村霸」,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經終審判決,黃某勝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松垮的鐵皮圍擋,門內雜草叢生。許久無人居住的三層別墅被貼上了封條……近日,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浦口村一「村霸」名下的兩棟別墅及一輛轎車被依法查封。
頹敗的樓房、落灰的轎車曾是黃某勝「苦心經營」的結果,也無聲地見證了他作為一名村幹部是如何目無法紀,無視百姓利益,把持基層政權,在倉山區浦口村橫行霸道的墮落之路。
群眾舉報 塵封案件牽出「村霸」
2012年,黃某勝的堂弟等人與浦口村某在建工程項目部司機發生糾紛,其間糾集多名村民前往工地打砸洩憤,致項目部多名員工受傷。黃某勝為擺平紛亂親自出面調解,放出狠話:「如果繼續糾纏,就一分錢都拿不到,以後發生什麼事情不要怪我沒有提醒你們,浦口村都是我說了算。」施工方的受害人員敢怒不敢言,選擇私了此事。
2018年,一起群眾舉報讓2012年這起事件重回大眾視野,公安機關重新偵查了該起尋釁滋事案件。也正是該起案件,引起了倉山區檢察院關注:一個村主任何以如此囂張跋扈?
倉山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陳俊雲表示,辦案人員同時還注意到黃某勝此前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便再次向公安機關建議補充偵查黃某勝是否有侵吞村財等行為。隨著對前期偵查所獲證據的審查,以浦口村原村主任黃某勝為首的「村霸」和宗族勢力犯罪團夥被一層層揭露。
貪婪無度 利用職權大肆斂財
2003年前後,黃某勝回到倉山區蓋山鎮浦口村發展勢力,通過非法佔用農用地、投機取巧等方式,違法建造「浦口村新農村別墅」,並出售獲利,逐漸在蓋山鎮義序一帶小有影響力。
2006年,為了進一步擴大勢力以牟取更大的經濟利益,黃某勝當選浦口村村主任,並通過小恩小惠、找人陪選、找代理人等違規違法的方式長期霸佔浦口村村主任的位置。
擔任浦口村村主任後,黃某勝貪婪無度、霸道橫行的本性暴露無遺。他開始利用村主任的職權糾集宗族勢力,成立「浦口農業生產聯合社」,增加了村財收入。黃某勝在村裡確立起權威後,便開始積極拉攏村委幹部、豢養小弟,壟斷和侵佔當地農村集體資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破壞溼地、挖沙填土、大肆破壞生態環境……
肆無忌憚 為牟利無所不用其極
2010年,乘著經濟發展浪潮,倉山區蓋山鎮浦口村建設開發如火如荼。各項大型基建和商業開發項目落戶浦口村,黃某勝開始覬覦各工程項目的豐厚利潤。同年10月,因福州南臺螺洲立交工程施工需要,10戶浦口村自建別墅被列入拆遷徵收範圍。黃某勝以其中5戶急需辦理涉遷權屬確權相威脅,迫使他們以低價格轉讓公共配套設施的拆遷賠償權益,從而獲得了60餘萬元補償款。
此時的黃某勝團夥已肆無忌憚,他們插手浦口村徵地、渣土運輸、裝卸工程環節,不斷策劃有組織有預謀的犯罪活動非法牟利,以壯大組織,其黑惡本性日益昭彰。倉山區檢察院以此為時間節點,認定該組織為影響當地經濟發展的黑勢力團夥。
2013年1月,黃某勝利用職務便利,採取偽造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冒用村民身份信息以及騙取村民身份信息的方式,騙取「南臺大道南段立交項目代收代付賠償填沙款」30萬元 。
黃某勝勢力團夥通過操縱村委選舉,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滋擾生事等手段,侵吞村財、強攬工程、壟斷砂石生意、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嚴重擾亂當地經濟發展。
鐵證如山 黑勢力被連根拔起
「黃某勝因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判刑後,仍利用自身影響力和宗族勢力影響基層換屆選舉,他的代言人黃某武在2018年順利當選浦口村村主任。這樣的罪惡之手如果不斬斷,對當地影響十分惡劣。」倉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劉蓁表示,倉山區檢察院要求檢察官在辦理掃黑案件時堅持「一案三查」,反覆對線索及證據進行深挖徹查,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涉黑勢力。
黃某勝一直隱藏在幕後操縱村裡大小事務,而他的黑勢力組織主要依靠黃某勝個人影響力而形成。黑社會組織結構較為鬆散,不易認定,成為了該案難點。特別是黃某勝在到案後拒不認罪,因宗親與利益關係,許多參與者不配合調查,這給案件偵查、審查起訴和公訴工作帶來了阻力。
在不斷深挖夯實外圍證據的同時,檢察官以認罪認罰工作制度為抓手,分化瓦解犯罪嫌疑人之間關於涉黑供述的攻守同盟,對前期配合調查的成員和非涉黑犯罪嫌疑人做好認罪認罰動員工作,保持了這部分人員的穩定供述。
同時,以黃某勝在村委的「爪牙」村支書黃某建為切入口,利用利益分成問題激化其內部矛盾,最終讓黃某建對黃某勝犯罪行為進行了指認,使指控證據形成了完整證據鎖鏈。倉山區檢察院以紮實的證據,反推其黑社會組織構架,該案在移送審查起訴前得以涉黑罪名立案,涉案罪名從審查逮捕階段的3個增至11個,同步追捕追訴涉案人員4人,凍結黃某勝通過違法手段獲得的六套價值上千萬元的房產。
日前,經法院二審終審判決,黃某勝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其黑勢力團夥成員也分別獲刑。整個黃氏黑社會組織被連根拔起。
作者:福建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