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教育局
關於公布
2020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錄取資格線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葛店開發區社發局,臨空經濟區事務局,各高中階段學校,市直各中學: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州教辦〔2020〕13號)文件精神,經市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將鄂州市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資格線公布如下:
一、鄂州高中分配生招生計劃(不含中外合作計劃)根據報名人數按比例分配到各區、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和中心城區。
1、各區、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自行 擬定分配生招生劃線方案,報市教育局批准後向本區公布。
2、中心城區分配生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規定,80%的招生計劃分配到中心城區各初中,考試成績低於中心城區平均線下30分的指標收回,連同20%的指標,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學校名稱 | 錄取資格線 |
市一中 | 567 |
市三中 | 559 |
市五中 | 567 |
吳都中學 | 567 |
石山中學 | 563 |
花園學校 | 539 |
華森中學 | 542 |
二、鄂州高中中外合作計劃錄取分數線根據考生志願、招生計劃,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額滿為止。若考生總分相同,則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分數之和高的優先錄取;若仍然相同,則物理、歷史兩科分數之和高的錄取。
三、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
區 | 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 |
中心城區 | 413 |
鄂城區、臨空經濟區 | 395 |
華容區、葛店開發區 | 320 |
梁子湖區 | 343 |
為最大限度利用教育資源,在第一輪投檔結束後,計劃餘額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另行統籌調劑,被調劑學生的分數不得低於計劃餘額學校所在地的最低錄取資格線。
四、全市民辦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資格線。
1、民辦高中錄取資格線為320分;
2、「3+2」中高職分段培養和五年一貫制改革試點學校錄取資格線為民辦高中錄取資格線線下50分以內;
3、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實行註冊錄取。
各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高中的錄取分數線,根據考生志願、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由高分到低分錄滿以後,各校最後一名被錄取學生的成績就形成該校的實際錄取分數線。
鄂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8日
【來源:鄂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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