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瀚新材或者發行人)主營業務為芳香族酮類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特種工程塑料核心原料、光引發劑和化妝品原料等產品。
從這個介紹來看,發行人從事的行業屬於化學原料行業,生產經營地也在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崇福路51號。這家成立於2008年的企業將於12月23日迎來上會了,已經到了上市的關鍵地步。
眾所周知,化學行業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好汙水排放和危廢處理,但這兩個問題,發行人似乎都不講武德,說輕一點是投機取巧,說嚴重一點,就是非法經營。
招股書顯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嚴留新先生曾於2018年4月根據南京市鼓樓區監察委員會辦案人員要求,協助調查原南京化學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徐航受賄、濫用職權案件以下簡稱「徐航案」),接受辦案人員的詢問並說明情況。徐航案已於2019年8月由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生效判決。根據〔2018〕蘇0106刑初706號刑事判決書,2015年至2018年春節期間,徐航在每年春節、中秋節前後先後6次收到發行人法定代表人嚴留新給予的購物卡共計價值5萬元,並幫助其公司協調處理危廢轉移事宜。
根據發行人的解釋,發生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當時發行人所在的南京化工園區的危險廢棄物處理能力有限,為儘快委託處理單位將危險廢物安排轉移處理,嚴留新曾請時任南京化學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徐航幫忙協調,以加快危險廢物的轉移處理流程。
簡單的說就是,發行人所處的園區能力不行,所以才找的徐航幫忙,而實際上到底是什麼原因,這裡也不需要多說,大家仔細的品一下就行。
其實,這已經不是發行人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了,早在2013年就因為違反大氣汙染物排放環境管理規定,被南京市環境保護局進行了處罰。
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化學行業要做好汙水排放和危廢處理是需要很高的成本,發行人所以才會鋌而走險,違規進行汙水排放。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客戶與供應商重疊情形,合計銷售金額分別為530.33萬元、1106.44萬元、2779.87萬元,採購金額分別為1077.23萬元、1296.70萬元、1832.77萬元。
一直以來,IPO企業造假最多的地方就是在營業收入和供應商裡面,而發行人客戶與供應商存在重疊的情形,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具有合理性也存在一定的疑問。
值得注意的是,發行人還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發行人很多專利也是從常州花山化工有限公司買來的。
其實,我們好奇的是,常州花山成立的時間要比發行人早4年,前期的業務也基本相同,為何發行人不用常州花山作為上市主體,後面偏偏要成立發行人的現在主體公司,這是否存在其他的利益相關安排呢?
簡單一點的說,發行人是把常州花山原來所有的業務都移到了新瀚新材,往大了一點說,是掏空了常州花山,是否存在歷史問題,恐怕需要發行人進一步解釋清楚。
財事君注意到,發行人還存在同類產品價格不一致的情況。
報告期內發行人向湯原海瑞特、中研股份銷售金額合計為1676.51萬元、1685.35萬元、1126.72萬元及459.89萬元。
2018年及2019年,發行人對湯原海瑞特銷售產品單價高於對其他客戶銷售同類商品的平均單價,發行人稱主要原因為湯原海瑞特回款周期較長。
2019年和2020年1-6月,發行人對中研股份銷售產品單價低於對其他客戶銷售同類商品的平均單價,發行人稱主要原因為開拓國內市場及市場競爭加劇,給予其一定的價格優惠。
相同的時間,價格卻區別對待,不知道海瑞特看到這個解釋會有什麼想法,後續還會繼續跟發行人做生意嗎?這些都需要發行人接下來需要面臨的問題。
過去,發行人存在違規排汙和行賄處理危廢的情況,這些問題是否已經解決,將來如何保證不再發生,這些都是重要的問題,發行人不解決想要進入資本市場恐怕是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