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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和老婆自由戀愛並結婚,目前,和老婆共同生活了8年有餘,兒子6歲。
可能自己看自己次數太多,所以,我並不覺得我是一個帥哥,但是,身邊經常有人說我長得好看,我也就欣然接受了帥哥的頭銜。
半年前,我們單位新來了一個新同事,比我小差不多10歲。
沒想到,在工作中,她經常找我搭訕,甚至會給我點午餐。
我終究比對方大十歲,所以,不願意直截了當拒絕對方,但是,我會在她約我吃飯、逛街的時候,給予禮貌性拒絕。我以為,在成年人的世界裡,委婉拒絕,對方就能領會到我的意思。沒想到的是,幾天前,我正和老婆吃晚飯,她竟然發來了消息:我喝醉了,你能來接我,送我回家嗎?
因為我和老婆結婚這些年,我們的手機都是可以相互看的,所以,我老婆看了我手機,並本能地問了我:她是誰。
我也就一五一十的把那女對我的喜歡,對老婆交代了。
老婆替我回復了消息:我是她老婆,你也知道他是有婦之夫,你以後要點臉,行嗎?
對方沒有再回復。
次日上班,那女還問我:昨晚,真的是你老婆回復的我消息?
我:不然呢。
那之後,她也就不再打擾我了。
木子李編後語:
有些人真的很悲哀,總會在特定的時間,喜歡上一個明知沒有可能在一起的人。導致的必然結果:打擾了對方,困擾了自己。
想說的是,每個人都有愛上別的權利,但是,對方也有拒絕的權利。
在此,奉勸所有未婚男女:不要去愛慕你身邊有家室的異性,Ta終究是屬於Ta合法愛人的。
關鍵是:在這種帶有極具競爭力的表白之後,不僅僅會碰壁,還會壞了名聲。
需要承認:確實會有一些已婚男女,面對婚外一些人的表白,沒有拒絕,但是,對方也只是和你玩玩,不會輕易付出真感情。
難道只因為某些層面的喜歡,就要去作踐自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