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京市2017年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11日—24日,請廣大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完成報名。
南京市關於做好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關於印發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11月11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2:00~4: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月12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2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再增加1年。
(二)有關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時間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相應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在職學歷攻讀期間、之前、之後的工作經歷可算入工作時間,全日制學歷未正式畢業期間的實習經歷不算入工作時間。工作時間計算至2017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計算,滿12個月算1年。
(三)獲準免試1科的條件:
符合以上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註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四)報考條件中對大專以上學歷層次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的審核,可參照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附件3)執行。
五、報名工作
(一)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 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於8月11日—24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28日。
(三)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6年和2015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四)凡新報考者(包括異地轉考考生及報名表上無檔案號的老考生),需於2017年8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由報考者本人或他人將有關報名材料送至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三樓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後請將材料送交至三樓收表處。只有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才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28日。
根據市職稱辦《關於加強我市考試類職業(職稱)資格報考審核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15〕29號要求,辦理資格審核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書複印件。(1)除學歷證書複印件外,還須提供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在線驗證有效期須超過2017年8月30日);(2)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3)現役軍人在部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校成人教育學歷,須提供檔案保管部門籤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原件、軍官證或退伍證原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現工作單位出具並蓋章,可下載附件);
5、提供現工作單位為報考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清單(一個月以上),在當地社保部門出具或列印;勞務派遣人員須同時提供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清單(一個月以上)和勞務派遣合同;
6、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及複印件,對應的報考條件中提到需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的,須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取得該職稱前的學歷證書、《評審申報表》等原件及複印件到資格審核現場經確認後,方可報名。
初審合格材料將由省級主管部門進行資格覆審,覆審結果將放在本網站「報名情況查詢」中供考生查詢,務請考生及時關注。
(五)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繳費成功後,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的10元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六)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一級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試行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15〕89號)的規定,2017年度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的收費標準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標準收取。
對於有收費發票需求的考生,可在準考證列印期間憑身份證到南京人才大廈一樓(北京東路63號)21號窗口領取,聯繫電話:83151995。
由於涉及費用上繳,逾期無法辦理,請考生予以配合。
(七)準考證列印時間:11月3日—9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列印準考證。
六、教材徵訂
有關購買考試大綱和教材事宜,可登錄中國消防協會網站(www.cfpa.cn)自行查看購買。
七、成績及合格證發放
考生請於考試兩個月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於兩個月後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八、聯繫電話
考務諮詢電話:83151200(網絡操作、照片問題)
政策諮詢電話:68788058(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網上報名由此進入(點擊)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下載
附件:附件3-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doc
附件:工作證明模板消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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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