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簡言之就是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換句話說,學生在學的最後一年,就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公務員,在畢業前,允許先參加考試,等拿到畢業證後再審查學歷。
但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除了順利應屆畢業的考生報考外,還有其他幾種情況的考生,也可按應屆生資格來對待的,也就是說,他們也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的職位。
一 、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係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統招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不按應屆畢業生對待,即使是畢業的當年,也不屬於應屆生。
二、 「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當年,可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這類人按照國家政策,戶口和檔案是可以在學校保留兩年的。
三、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學前,曾有過工作經歷,也就是先上班,後上學的,這類應屆畢業的考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要說明的,應屆生專指考試當年順利畢業的畢業生,上述第一和第二類人員雖也可報考要求為應屆生的公務員職位,但並非也叫應屆生,只能理解為具備報考國家公務員應屆生資格,可按應屆生對待。而第三類人員是屬於應屆生身份的。
提醒:以上只是國家公務員考試對應屆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務員考試對應屆生的界定政策,目前還比較亂,各地可能會有自己不同的解釋。因此,自己能否以應屆生來報考地方的公務員考試,這需要考生結合當地的考情,參照當地的招考政策。
2021國考哪些人屬於應屆畢業生?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通俗地講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聘簡章中的應屆畢業生包括2018年、2019年、2020年畢業但未就業,未籤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檔案不在工作單位)。
很多人最關心的問題是留學人員回國考公務員是否能按照應屆畢業生進行報考呢?
2020年國考報考指南明確規定: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8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綜上所述,202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可以為2019年、2020年、2021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最後提醒廣大考生:由於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需要在取得畢業證後,才能以該學歷報考。
因此,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沒有應屆畢業生這一說,自然也不能按照應屆畢業生來報考。
來源: 阜新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