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的法學院因為其本身厚重的文化底蘊、優良的法學師資使得其成為很多法學學子留學的重要選擇對象。但是不得不說,雖然我們對王澤鑑、蘇永欽、林山田等教授耳熟能詳,然而我們對於臺灣地區的法學院的了解其實並不充分。為了能夠讓大家對臺灣地區的法學院有一個更詳細的了解,給大家未來的求學提供更多的選擇,苗苗今天就帶大家來一場寶島臺灣之行!
PS:本文信息整理自各院校官網,僅供參考~
(一)基本情況介紹
國立臺灣大學是中國臺灣地區的一所研究型公立綜合性大學,前身為日據時期之「臺北帝國大學」。臺大目前已有11個學院,以及3個專業學院,共56個學系、112個研究所、18個碩博士學位學程。另設有4個國際級、6個國家級及51個校級研究中心,是臺灣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大學。學生總人數現今已近32,000人,其中大學部16,000餘人,研究生15,000餘人。臺大幅員遼闊,校地分布臺北、宜蘭、新竹、雲林,以及中部高山地區,校地面積約3萬4千公頃,佔臺灣總面積的百分之一。
2020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世界第120名。2021QS世界大學排名:世界第66名。2020U.S.News世界大學排名:世界第186名。
法律學院原為法學院下之法律學系,1999年8月法律學院正式成立。除原有系所外,並積極推動科際整合法學教育,奉準於2004年8月1日起新設「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並正式招生。
網址:http://www.law.ntu.edu.tw。
電子郵件:law@ntu.edu.tw。
(二)部分教授
1.專任教授
(1)林明鏘
林明鏘教授在臺大法律系獲得學士(1982)及碩士學位(1987),服務於司法院行政訴訟與懲戒廳一年後即赴德留學,於德國海德堡大學以優異成績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992)。林教授擅長行政法、公務員法、都市計劃法、建築法、動物法規與警察法。著有「公務員法研究(一)、(二)」(2005、2012)、「行政契約法研究」(2006)、「營建法學研究」(2006)、「國土計畫法學研究」(2006)、歐盟行政法(2009)、警察法學研究(2011)、行政法講義(2014)。另有多本合著著作,例如:「行政程序法實用」(2013)、「行政罰法」(2007)、「工程與法律十講」(2013)等,並有百餘篇期刊論文。林教授於該院開設有行政法、行政法實例演習、工程與法律、警察法、動物法規、法律實習等課程,並擔任臺大法律學院歐盟法研究中心主任。
(2)王文宇
王教授為法律學院專任教授,併兼任該院企業暨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及該校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擔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在職期間代表參加OECD。學經歷為: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士。曾任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客座副教授、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並曾受邀於香港城市大學、新加坡大學法學院等講授財經法課程。進入學界前,曾在理律法律事務所、紐約華爾街Sullivan & Cromwell 律師事務所擔任商務律師。研究與教學領域為公司企業法、商業契約、金融法、民商法經濟分析等。王教授目前擔任國際比較法學會臺灣分會召集人、亞洲法經濟學學會會長、中國比較法學刊編輯諮詢委員。
(3)蔡茂寅
蔡茂寅教授於該系畢業後赴日留學。先後取得名古屋大學法學碩士、博士(1993年)。並曾赴美國哈佛大學擔任博士後研究。蔡教授之專長於公法領域:行政法、財政法、地方自治法、社會保障法。治學嚴謹,授課豐富。蔡教授並曾擔任私立淡江大學公行系副教授、內政部法規委員、行政院勞委會法規委員、中央健保局顧問、行政院訴願委員以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蔡教授在該院開設的課程有行政法、地方自治法、社會保險法、財政法、財政法專題研究等。
(4)許士宦
許教授為臺灣大學首位民事訴訟法法學博士;於專任教職之前執行律師業務達十四年,專辦民商事訴訟事件;目前教授之課程包括:民事訴訟法、民事審判實務、強制執行法及破產法等民事程序法,並於臺大法律服務社擔任社主任。他曾先後參與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強制執行法、法律扶助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及家事事件法之修正、制定作業,並協同研擬制定債務清理法。已出版之專書有:《執行力擴張與不動產執行》、《程序保障與闡明義務》、《證據搜集與紛爭解決》、《審判對象與適時審判》、《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集中審理與審理原則》、《訴訟參與與判決效力》及《訴訟理論與審判實務》等書。
(5)薛智仁
薛智仁教授,臺大法律學系學士(1998)、臺大法律學研究所碩士(2002),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2010)。曾任臺灣本土法學雜誌副總編輯(2002-2004)、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2011-2013),自2013年8月起於該院任教。主要研究領域為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制裁法。教授科目為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事訴訟法、刑法實例演習、刑事訴訟法實例演習、刑事法實體程序綜合演練、刑事法與刑事政策專題研究等。
2.名譽教授
(1)王澤鑑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在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學習期間,以第一名考取臺灣公費留學,後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至慕尼黑大學,師承德國法學家卡爾·拉倫茨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於1968年獲法學博士學位。隨後王澤鑑任教於臺灣大學法律系,講授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比較民法等課程。
此外王澤鑑創辦臺大法學論叢,並出版臺大法學叢書,前者已有三十餘卷,後者多達數百冊。王澤鑑精通數國語言,曾先後在德、英、美、澳等國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學說及判例研究、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等法學專著近二十冊。
(2)馬漢寶
生於湖北漢口(今湖北武漢),臺灣法律學者,專長為法理學、法律哲學、國際私法,中華民國司法院前大法官。其父馬壽華曾任司法院秘書長、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及總統府國策顧問等職。
(3)戴東雄
1937年8月21日出生,臺灣省屏東縣人。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德國萬因茲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臺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長。1990年至1994年任臺灣大學法學院院長。1994年任司法院大法官。
(三)部分知名院友
1.馬英九
臺灣地區前領導人,中國國民黨前主席,臺北市前市長,亞太經合組織中華區前代表。
2.李敖
作家。
3.金耀基
曾任香港中文大學校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講座教授。
4.蔡宏圖
臺灣國泰金控董事長。
(四)研究機構
公法學中心
基礎法學中心
民事法學中心
刑事法學中心
商事法學中心
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研究中心
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科技、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
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
企業暨金融法制研究中心
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
歐洲聯盟法律研究中心
財稅法學研究中心
比較法研究中心
(五)大陸學生申請碩士研究生
A、必繳資料。
1.個人數據表(個人數據表填妥後於簡章規定期限內,以附加文件方式(Microsoft Word),E-mail至zooeywu@ntu.edu.tw,文件以1頁A4為限) 。
2.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免交) 。
4.就學計劃書(含動機、學習或研究計劃、專長及興趣、生涯規劃、自我能力評估等,至多10頁) 。
5.簡要自傳(1000字以內) 。
6.推薦函(2封) 。
B、選繳數據(無則免繳)
1.外語能力檢定證明(英文、德文、日文、法文均可) 。
2.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至多5件,合計不超過10頁) 。
(一)基本情況介紹
臺灣交通大學位於中國臺灣新竹市,是臺灣頂尖研究型重點大學之一,以理工著稱,尤在電子、資通訊及光電等領域已佔世界頂尖領導之地位。2019年度,臺灣交通大學位列2020QS世界大學排名第227位,2019世界大學學術排名501-600位。
臺灣交通大學於1993年成立「智慧財產權學程」,於2000年創立科技法律研究所。臺灣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是一所定位為學士後專業培養學院(professional school),致力於「法律專業」與「科技產業」領域的結合,以培養科技與法律跨學科綜合性人才為目標,臺灣地區智慧財產法院的十名大法官大多畢業於該所。
(二)部分教授
1.專任教授
(1)張文貞教授
(三)六大專業領域
1.智慧財產權與只是創業
2.企業法律與財經刑法
3.社會正義、性別平權與勞動權益
4.生物科技與醫療法
5.跨國法律與國際談判
6.信息通訊與競爭法
(四)交流合作
具有交流合作關係的院校、單位包括: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聯邦第八上訴法院、哈佛大學、紐約大學、耶魯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史丹福大學、UC伯克利大學、美國Fish&Richardson律師事務所等
(一)基本情況介紹
臺灣政治大學(Chengchi University),簡稱政治大學、政大,坐落在臺灣省臺北市文山區。臺灣政治大學前身為1927年中國國民黨在南京成立的「中央黨務學校」,首任校長為蔣介石。臺灣政治大學目前擁有10個學院,分別為文、理、社會科學、法、商、外國語文、傳播、國際事務、教育學院及創新國際學院。依據2020QS世界大學排名,政治大學位居世界第551-560位,亞洲第77位,中國第23位。
1961年臺灣政治大學恢復設立法律系。從法律系開始,發展為法學、法制及財經法三組,又分成六個研究中心(公法、民法、刑法、財經法、基礎法、勞社法),其後再增設大陸法制中心、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法律科際整合中心及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並全部統整納入單一法學院體制內。1993年法律系單獨升格為法學院。
(二)部分教授
更多教授信息可參見臺灣政治大學官網:http://www.law.nccu.edu.tw/zh_tw/Faculty/teachers/Professor
(三)項目簡介
1.法律學系大學部
學士班課程分為「基礎科目」、「院相對必修學程」以及「選修學程」。基礎科目:包括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公法、財經法、勞動法、社會法及英美法等領域之基礎法律專業課程。
相對必修學程:「法學學程」以培養法學研究及司法實務從業人員為目標;「財經法學程」以培養財經法專業人才為目標;法制學程」則以培養行政、立法等人才為目標。
二年級以上學生分組後,選擇其一為院相對必修學程。選修學程:為培養未來之法律人才,該院共設有基礎法學、民事程序法、財產法、刑事法、公法、企業經營法制、商務金融法制、勞社法及比較法等九個「選修學程」,讓同學依照個人志趣,選擇相關法律選修學程。
2.法律學系碩博班
法律研究所於民國57年成立,初設碩士班,博士班則於民國68年創辦。有鑑於德、日、美等國之法學教育與學術活動均呈現高度專業分工之趨勢,於84學年度成立公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財經法學、勞動法與社會法學及基礎法學等六個研究中心,並確立以一系多所、多研究中心之發展方向,法律學系碩士班亦分六組招考。博士班以民法、財經法、公法、刑法、勞動法與社會法、基礎法學為研究領域。
3.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是政大法律的一大特色。有感於法律與其他學科的緊密關連,政大法學院於1999年成立招收非法律系畢業生的碩乙班,著重於法律專業與特殊專業領域之結合,此為各國立大學之首創。於2004年,改制為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培養跨領域人才,結合原有專業與法學,為該所宗旨所在。跨領域整合課程為該所特色所在,其分為人文與社會科學、商管及科技等三大區塊。使學生能熟稔法律規範與法學理論,希望培養臺灣法律科際整合人才,使法治觀念能積極深入社會各個層面,並拓展臺灣法學的觸角與視野。
4.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2003年成立法律碩士在職進修專班。目前在學學生三百多人,法律系畢業者約30%,非法律系畢業者約70%。學生職業包括法官、律師、醫師、會計師、工程師、公務人員、民營事業及第三部門之從業人員。法律系畢業之學生,可藉由此一進修課程獲得新時代的法學訓練,而大學非法律系畢業者,不但可以在專班課程一窺法律專業的論理思考,也成就了跨領域法律人才的培育。
(四)交流合作
(一)基本情況介紹
臺灣清華大學(Tsing Hua University),簡稱清大(NTHU),始建於1991年,位於臺灣省新竹市,世界一流大學,中國頂尖級研究型大學,是環太平洋大學聯盟、中歐商校聯盟,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成員高校。臺灣清華大學素以理工學科聞名於世,不過,在近年努力朝向綜合大學的發展過程中所漸次設立的人文社會科學相關領域科系
臺灣清華大學法學專業只有科技法律研究所,因此基本上只開設研究生課程。科技法律研究所強調之學術研究與專業養成並重,並賡續維持較寬跨領域的智慧財產權法、信息通訊法、生醫科技法與環境能源法及比較國際法之法律學程課程。
臺灣清華大學的法學專業2020年QS排名為第201-250。
(二)部分教授
1.專任教授
(1)陳仲嶙
2.兼任教師
(1)王銘勇
職稱:兼任副教授。
最高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研究專長:公平交易法、計算機網絡犯罪。
開授課程:智能財產專庭與訴訟實務專題研究、信息安全與網絡犯罪。
(2)傅金圳
職稱:講師。
經歷: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
研究專長:民法物權。
開授課程:民法物權、強制執行法。
(3)陳俊銘
職稱:兼任講師。
最高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經歷:傑太日煙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共關係總監。
研究專長:法學英文、政策研究。
開授課程:專題製作、國際法實務演習。
(4)鍾元拔
職稱:助理教授。
最高學歷: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研究專長:民商法及投資併購。
開授課程:民商法導論。
(5)陳重言
職稱:助理教授級實務教師。
最高學歷: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經歷: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律師。
研究專長:整體刑事法學之理論與實務。
開授課程:刑法總則、刑法分則。
(三)學生情況
(四)交流合作
臺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與包括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赫爾辛基大學智慧財產權大學中心、馬普所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美國威斯康辛麥迪遜大學等在內的機構、院校,建立雙向交換學生機制,並規劃雙聯學位及共同培養碩士生事宜,相互承認學分,擬透過師生學術交流之方式,提升彼此之教學研究能量,促進其師生之國際學習機會。
投稿郵箱:qmfmbj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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