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結婚只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在具備了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之後,才能依法進行結婚登記,建立合法夫妻關係,那麼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要多少費用?閱讀完以下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要多少費用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也免費做的,因為比較提倡婚檢,這樣有利於優生優育嘛,雖然結婚登記是沒必要出事婚檢證明,但個人覺得在登記前進行婚檢是對雙方都比較負責任的做法,還是有必要的。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籤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情況有哪些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當事人之間有垂直的血緣關係,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當事人雙方源於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間、表(堂)兄妹之間、叔叔與侄女之間。)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目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當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識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發作期有攻擊危害行為的兩種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沒有晚婚年齡的規定。只是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只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晚婚的概念很簡單,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目前已取消晚婚假,並且部分地區婚假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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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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