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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暨南大學金融碩士考研信息匯總,了解一下!
暨南大學是中國第一所由政府創辦的華僑學府。學校的前身是1906年清政府創立於南京的暨南學堂。後遷至上海,1927年更名為國立暨南大學。抗日戰爭期間,遷址福建建陽。1946年遷回上海,1949年8月合併於復旦大學、交通大學等高校。新中國成立後,暨南大學於1958年在廣州重建,「文革」期間一度停辦,1978年在廣州復辦。改革開放後,學校快速發展。1996年6月,暨南大學成為全國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的大學。2011年4月,國務院僑辦、教育部、廣東省政府籤署共建暨南大學協議。2015年6月,學校入選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2017年9月,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在中國,有110年歷史的大學不多,暨南大學是其中之一;在中國的大學中,經濟學科有百年歷史的不多,暨南大學的經濟學科是其中之一;在中國大學的經濟學科中,設立經濟學院近四十年者不多,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是其中之一。
暨南大學經濟類學科創建於1918年;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成立於1980年,是由國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國最早的經濟學院之一。
經過百年積澱和暨大復辦四十年來的快速發展,如今經濟學院學科優勢明顯、師資力量雄厚、辦學質量優良、社會影響廣泛,國際化日益凸顯,學科排名在國內位居前列。
學院是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特色專業建設點;有金融學、經濟學(投資經濟)2個教育部專業綜合改革試點;有金融學、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3個省級名牌專業;有金融學、經濟統計學2個廣東省重點專業;有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統計學原理、國際貿易實務、公司金融、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等14門省級各類精品課程;有「暨南大學-友邦(香港)金融理財實踐教學基地」等2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有1個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和1個省級「經濟類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協同育人平臺」;有「資本市場與證券投資學」1個省級教學團隊。
金融碩士(應用型)
學習年限:全日制學習年限一般為2年,非全日制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其中累計在校學習時間不少於1年。
主要課程:專業英語、金融理論與政策、財務報表分析、投資學、公司金融、金融機構與市場、金融衍生工具、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案例、金融風險管理、財富管理、固定收益證券分析、企業併購與重組案例、私募股權投資、資產定價與風險管理、金融營銷、金融危機管理案例、金融企業戰略管理、金融法、行為金融學、金融史、金融熱點與前沿問題等
碩士生導師:王聰教授、劉少波教授、杜金岷教授、蘇冬蔚教授、蔣海教授、楊星教授、田存志教授、沈軍教授、葉德珠教授、程靜副教授、朱芳副教授、黎平海副教授、蕭端副教授、蕭松華副教授、張方方副教授、李豔虹副教授、姜永宏副教授、譚政勳副教授、時旭輝副教授、劉沛副教授、陳鵬副研究員、李麗芳講師。
一、專業目錄
初試考試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 英語二
③396 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
④431 金融學綜合
複試考試科目:
證券投資學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①匯率理論與實務
②中央銀行理論與實務
二、參考書
高鴻業《西方經濟學(微觀部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高鴻業《西方經濟學(宏觀部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黃達《金融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姜波克《國際金融新編》,復旦大學出版社
吳曉求《證券投資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建議參考書目:
《金融碩士大綱解析》 李國正 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
《金融學-考研筆記,習題講解,真題解析》 李國正 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
《公司理財-考研筆記,習題講解,真題解析》 李國正 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
參考書目解析:
第一,絕大部分高校,金融專碩考金融學和公司理財。但是,暨南大學延續之前「金融聯考」命題風格,考點涉及到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學和證券投資學五部分內容。
第二,雖然暨南大學金融專碩考試內容多,但是「多而不深」。
第三,暨南大學金融專碩有自己的考試大綱,強烈建議參照考試大綱複習。
第四,暨南大學不考公司理財,但《證券投資學》涉及到公司理財的內容,建議考生學點公司理財。
三、分數線及招生人數
四、複試規則
複試內容與要求
(一)複試總分為200分,包括面試和筆試兩部分,各100分。面試包括外語能力20分,專業素質與創新能力6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20分。面試和筆試及格線均為60分(專項計劃考生筆試及格線為50分),複試總成績及格線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按初、複試成績加權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二)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為筆試,滿分為60分,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三)原則上實行差額複試,複試成績權重為50%。生源充足的專業,複試範圍比例為150%--200%,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可適當擴大;生源相對不足的專業,可適當降低複試範圍比例;一志願上線人數等於招生指標數的,可按實際比例複試。同一學院內的一級學科原則上須按相同複試範圍比例,個別專業達不到相同複試比例的,則按實際比例進行複試。
五、真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