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比起那個信誓旦旦在我面前甜言蜜語,說會永遠守護我,到最後卻棄我而去的人,我寧可他像來福一樣,什麼都不說。可是他連來福都不如,至少來福會以忠誠的心陪著我,每天蹲在門口迎接我。
01
2015年12月某個凜冽的晚上,我親愛的男朋友向我提出了分手。
彼時,是夜裡九點,我正洗好林先生堆積了五天的內褲,我出差五天他就給我留了五條,分毫不差。我晾好最後一條的時候,他就那麼適宜地說了分手。
我默默聽完他的叨叨,很鄭重地向他確定那不是玩笑,然後我什麼也沒說,收拾完東西走了。
坐上公交車,突然很慶幸那時候沒有聽他的退了房子跟他長住,不然今晚我就得睡酒店了。
窗外是漠然的城市建築和冰冷的燈光,一寸一寸地涼進心底。
我很訝然當初費盡心思迎合討好他,我為他洗衣做飯,攢錢給他買昂貴的禮物,儘量將自己打扮成他喜歡的樣子,因為那份愛我幾乎卑微到了塵埃裡,然而,怎麼就分手了呢?
我坐在最後一排,借著車噪耳的轟鳴聲終於哭了出來,撕心裂肺。
走進小區的時候我臉上還掛著風乾的淚痕,喉頭因為剛剛大哭的原因還在抽動,我全身心地關注著我失戀後的傷心,以至於我完全沒有注意到牆角一雙亮晶晶的目光正在我身上來回掃動。
等我走進樓道時隱約感到身後有什麼東西的尾隨,我猛然回頭大喝一聲「誰!」將身後的傢伙嚇得倒退了兩步,仔細一看,原來是只狗。
看樣子是個田園犬,算不上大,它看上去有些狼狽,脖子上還掛著狗圈,不知道是走丟了還是被主人遺棄的,我趕了兩下也不走,只要我一動腳,它也起身跟著過來,感情是準備投奔我了?
它樣子倒友善,一臉憨相併沒有表現出攻擊性,反正我現在是孤家寡人一個,原本還在想該如何面對閒置了多日的空屋子,這下好歹房間裡還有個別的生物了。
「走吧,跟我回家。」我試探性地衝它招招手,它果然馬上搖頭晃腦地跟著我上樓了。
我領著它做賊似的一路小跑溜進自己房間,如果被其他房客看見我帶了個四條腿的生物回來,估計明天我只能跟它一起蹲牆角了。
這狗一進門就連打兩個噴嚏,估計是因為房間有段時間沒人住空氣不流通,「你就湊合湊合吧,明天我打掃一下就好了。但是,你要想住這兒就不準叫喚,明白嗎?」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房子不是自己的,也沒錢一個人租一套,所以就連養狗也不是我說了算,至於這狗,我既分出個角給它住,怎麼也算是它的房東了吧,所以該遵守的規矩還是要立下的。
它到沒有叫,溜著眼睛看我,這讓我覺得自己像個白痴,跟一隻狗立規矩,它要能應我才真就見鬼了,或許是還處在失戀期的我太想找個人說話了。
「對了,我得給你取個名字,呃……我不知道你什麼情況,不過咱倆也算同病相憐,那就叫你來福吧,也算給咱討個吉利。」
「嚏!」來福又打了一個噴嚏,莫不是嫌棄啊?我仔細品味了一下其中的奧義,確實有那麼點大管家的味道,不過倒也符合它身份。
我給來福找了一隻紙箱,我在這座城市工作兩年,統共搬家四次,都是靠這些紙箱捲鋪蓋,我沒想到有一天它竟也能成為一條狗的家。
我又忍痛貢獻出一條破了邊但一直沒捨得扔的裙子鋪在箱子底部,把箱子放在窗下,對來福說:「一晚上分了不少財產給你,喏,以後這就是你家了。」
來福走過來探頭看了看狗窩,立馬又坐直了身子高興地衝我搖著尾巴,尾巴在鋪了報紙的地上來回蹭。
「得了得了,就你那條沒毛的尾巴也當不了掃帚,睡覺吧,晚上不許叫,要是叫一聲房子我就收回來不給你住了!」
來福嗚了一聲銜起一隻紅色的棉拖鞋跳進窩裡,身子蜷曲著趴下,兩隻爪子抱著棉拖鞋舒服地擱下腦袋,這拖鞋是之前一個女房客搬家時扔在客廳裡的,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它叼了進來,倒真會享受。
02
我大學畢業後就一直留在這座城市,中規中矩地領著一個月交完房租吃完三餐就所剩無幾的工資,每天倒三趟車歷時兩個小時去氣派的寫字樓裡幹著沒有前途的工作。下班回到狹小的宿舍裡,我一向來稱租的單間為宿舍,因為它對我而言只是個睡覺的地方,根本不叫「家」。
原以為有了男朋友後生活會變得美麗些,結果人家在我這裡當了大半年的爺後,大手一揮就這麼把我趕出了他的世界。
遇上來福,原以為總能從它身上找回點尊嚴,可最後我悲哀地發現,來福於我還是大爺。
每回我下班回來,還在掏鑰匙就能聽見屋內蠢蠢欲動的聲音,才一進屋,來福就拱著腦袋直撲上來,在我身上一陣狂嗅,尋找它的晚飯,不停地從鼻腔裡發出「噗哧、噗哧」的聲音,好在它從來不叫喚,我沒有刻意訓練過它,或許是它生性如此吧。
來福的存在給這個屋子增添了一絲家的味道,空氣似乎也借著來福的體溫變得溫熱了一些,我喜歡這種感覺。
南方的冬季就連屋子裡也是刺入骨子的冷,於這冷相比更令人痛苦的是那份無孔不入的孤寂。現在我下班後不會有迷茫感,至少家裡有一個活物在等著我,即便它只是一隻狗。
平日裡來福都是跟著我吃,從不搞特殊。工作日叫外賣,周末自己開夥做飯,也不需要刻意多買菜,一葷一素一湯的標配,吃不完的菜放在飯裡一拌,來福總能吃得一乾二淨,骨頭渣滓也不剩。
沒過多久來福的事情便敗露了,好在房東和另兩個女房客沒有反對,只是讓我注意衛生以及不準擾民,就是隔壁的那個光頭色房客頗有微詞,但寡不敵眾,也就閉嘴了。
我明白那兩個女孩的意思,這個色房客平日裡總是賊溜溜地盯著我們看,有這麼一隻至少也是L號的狗傍身,還能增加點安全感。
對此我保持懷疑,我瞅瞅來福,蹲下很認真的問它:「來福,你說你能保護我不被色房客欺負不?」
它一貫拿它的小眼睛瞪我,搖著尾巴,歪著頭露出一副無辜的樣子。
說實在的,有時候我真羨慕它是一隻狗,因為它不需要回答這種假設性問題,它裝傻來矇混過關,我也不會因此生氣。
比起那些信誓旦旦地在你面前甜言蜜語說會永遠守護著你,到最後卻棄你而去的某些男人,我寧可他們像來福一樣不如什麼都不說。
不管怎麼說來福也是正式有家的狗了。有家的狗連氣質都發生了變化,我總覺得來福現在跟我遛彎的時候,永遠都是氣宇軒昂的,看到其他流浪狗時的眼神仿佛全是掩蓋不住的得意之色。
這一點狗比人幸福,有家回,有飯吃,不用被做成火鍋它的狗生就是完美的。
有人說狗對人的感情最純真,我不知道什麼算是純真,我給來福提供住宿和膳食,而它給予我排解寂寞的陪伴,給我一個下班後我為什麼要回家的理由,說到底我們更像相互利用的夥伴,只是來福對擇友的標準很低,一隻紙箱子,一塊帶肉星的骨頭就能使它認定我,從此不離不棄。
它不在乎我是胖是瘦,是美還是醜,甚至不在乎我只是一個掙扎在繁華都市裡的無名小卒,我不能給它買進口狗糧,不能帶它去做美容,沒錢給它買舒適的狗窩和狗玩具,可它依然跟著我,在我左右。
相較一些叫囂著只養純種狗的愛狗人士,狗對人的感情確實是純真的。
03
來福就這樣陪著我熬過了一個深冬。
我們一起吃飯,一起吹著空調趴在窗臺上看外面冷冷的冰雨;一起在電腦前看電影,順便在看電影時為了一袋薯片進行人狗大戰;一起在周末的白天出門買菜,我左手拎著籃子,右手牽著來福。
有一回看見有個男人從外面回來,身後跟著一直脖子上掛著菜籃子的狗,挺拉風的,我也作死地有樣學樣,只不過回家後,籃子裡的肉和菜一起失蹤了,只留著零星幾顆印有狗牙的菜葉。我只好感慨著別人家的狗而終止了訓練,並且懲罰來福吃了三天的醬油拌飯。
狗的忠誠在我看來就是無論主人如何對待它,它永遠也不會記仇,就像連續吃了三天醬油飯的來福依然每天在我下班的時候蹲在門口迎接我,但它對別人卻絲毫不含糊。
有次我們出門的時候正巧碰上喝得醉醺醺的色房客,他進門就踹了來福一腳,來福叫著想撲上去咬他,喝醉酒的人我不敢多惹,儘管又氣又心疼,我還是拽著來福拖回屋裡了。
沒想到第二天色房客又氣衝衝地找上門來,「你看看你家狗幹的好事!」他把一根斷掉的網線扔在我面前,一看就是被咬過的。
我們所有房客用的是一個路由器,就放在大廳裡,各自買了網線接上,來福在客廳進進出出那麼多回,從來沒有破壞過什麼東西,這次卻咬斷了人家的網線,偏偏還就是這個色房客的網線,難道是在報復昨天的事?
這來福還真有一套,我這麼想著差點沒笑出聲來,不過最後我還是賠了他20塊錢,還沒少聽人家一頓數落。
送走那瘟神後,我拍拍來福的頭,樂呵呵地對它說:「行啊,你小子!」來福依舊拱著腦袋很開心地舔我的手。
我想起之前曾問來福是否能保護我的話,臉上一陣滾燙,身為它的主人卻只能眼睜睜看著它被人欺負,我又有什麼資格去要求來福保護我。
可來福顯然沒有把這個放在心上,它吃著我餵給它的飯,裹著我送它的破裙子,依然那麼無條件的信任我。那晚我破天荒的在晚飯的時候給了來福一大塊不帶骨頭的肉。
很快,又是一年情人節。那天我照例帶來福去買菜,回來的時候在小區門口遇見一對情侶,我以前見過那個女孩子,她就住在我那個單元裡。
女孩手中抱著一隻穿著粉紅小襖的泰迪,來福突然像發了瘋似的掙脫我衝向他們,女孩嚇得大聲尖叫,我趕緊追過去,還沒來得及向人家道歉,只見來福跑到了那男孩的腿邊,男孩驚訝地看著它叫道:「小刀?」
來福圍著他的腿轉來轉去,樣子甚是親熱。
我不知所措地看著這一幕,倒是那女孩兒忍不住發起脾氣來,「我不是叫你把它丟掉的嘛,它怎麼又跑這裡來了!」
男孩臉一下漲的通紅,急忙站起來哄著她說,「我也不知道啊,我明明把它放在公園裡了,誰知道它怎麼上這兒的。」
我冷眼看著他們,心裡已經明白是怎麼回事,我上前一把扯過來福對他們說,「不好意思,這是我家來福。」
「這狗……」男孩還想問什麼,被我冷冷打斷:「我是在樓道口見著它的,不過它現在是我的朋友了,它叫來福!」
「這種草狗也會有人要。」女孩小聲嘟噥了一句。
「在你眼裡它只是一隻廉價的草狗,但對我來說它是我的朋友!」說完我便拽著來福轉身離開,來福似乎還有不舍,我沒好氣地吼它:「來福,走啦!」來福看看他倆,終於還是跟著我走了。
來福的身世之謎終於解開,原來我倆有著差不多的經歷,也算是一種緣分吧。
我突然覺得應該借著今天這個機會慶祝一下,於是又出門去買了一隻烤雞,來福一見烤雞,整兒就跟打了幾噸興奮劑似的上竄下跳,口水流了一地。
我把烤雞分成兩半,對來福說,「今兒姐姐我心情好,分一半給你吃。」說著將烤雞遞給它,這小子也不含糊,叼著雞就鑽到角落裡啃上了。
我對著一桌子的菜和在角落吃雞的來福拍了一張照片,然後發了個朋友圈,並配上文字:「兩隻單身狗的情人節也沒那麼孤單,我們這個才叫真正的狗糧好麼。」得了,感情我自己這份也成狗糧了。
就在我忙著發圈的時候,來福卻悄悄地溜到桌邊,趁我不注意時突然跳上椅子拖走了桌上的另半隻烤雞。
「喂!那是我的!」我急忙扔下手機,先不發了,我得搶雞去了!
這個情人節,因為來福使我很愉快地度過了失戀期,而且我知道,我的生活將不再孤單,因為有一隻狗每天都在家裡等著我下班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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