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稱:自己在杭州街頭正常行駛,沒想到撞了一個學生。最後交警也對事故責任進行了判定,但是對方家長的要求卻有點讓人接受不了。
趙先生是一名網約車司機。11 月 29 號下午三點左右,在經過杭州市杭海路、九和路交叉口時,在左側停著的一排車中,突然竄出來一個孩子。自己躲閃不及,把他給撞了。
據趙先生介紹,自己家就在附近。因為知道這條路上平時穿行的行人比較多,所以自己當時開車的速度大概只有 30 碼。記者了解到,被撞的孩子是一名初一的學生。事發位置是平時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校車接送點。當時孩子著急上廁所,也沒看周圍的情況就直接衝了出來。"他要是走出來的我還能反應一下,跑出來的我哪能看得到啊!"趙先生告訴記者。
趙先生表示,孩子已經去醫院檢查過了,沒有大礙。拍了片、開了藥膏,大概花了 700 多塊錢。交警判定行人主責,趙先生次責。但對方家長卻要求趙先生承擔全部的醫療費用。對於這樣的要求,趙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本來幾百塊錢我自己付也無所謂,非要說我碰了就必須出醫藥費。現在是 700 塊錢 我付了 300 多,對方還有很多後續的。因為我開的是網約車,一旦出了險,不管是什麼責任,都要給公司錢,來年保費也要上漲。"趙先生告訴記者。
針對趙先生的遭遇,不少網友也有話要說:
@壹窩窩:孩子有監管人嗎?以為自己院子裡嗎?建議如果對方過份走法律途徑吧,監管人也有責任
@富春小魚:感覺次責都重了,明顯的不按規矩啊
@安然 111:鬼探頭,神仙難救。
@妞妞的奶奶 : 這孩子沒撞到家長應該燒高香去了,還想駕駛員全賠
@高操律師:次責就按這個比例出醫藥費就行了
@飛翔的葉子:還好車速慢快一點估計要出大事了
@viose:這個說實話次責都有點重了,第一,這不是斑馬線,中間還有護欄;第二,這個是鬼探頭,出來就基本在車頭了,車主想觀察也觀察不了吧!
@wingflap :孩子畢竟受傷了,車主開車傷人首要是了事走人,這事故不管誰的責任,都是車主交強險賠付
杭州交警支隊西湖大隊民警李浩俊告訴記者:提前要預見到可能會發生的危險情況,提前去採取預防性的駕駛操作,這種以預防為核心的駕駛理念和技巧,就是我們所說的防禦性駕駛。
明天 ( 12.2 ) 是第九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題是"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
杭州交警通過交通 91.8 提醒廣大駕駛員:作為駕駛員,途經過存在視覺盲區的路段,要提前去預判可能會發生的危險,預防這類事故的發生。對於孩子來說,要時刻繃住安全這根弦。家長要灌輸孩子交通安全理念,學校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杜絕這類事故的發生。
來源:杭州交通91.8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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