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5日訊吉林省食藥監局官網日前發布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示,公示顯示,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酒類、餐飲食品、蜂產品、速凍食品等6類食品286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7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糧食加工品32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調味品6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15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餐飲食品52批次、蜂產品40批次、速凍食品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長春市美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哈爾濱市東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國豔大豆醬,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08,標準規定為≤1;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607g/kg,標準規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二)吉林市永鑫萬客隆商貿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江濱凇城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船廠水韻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7.1×10-4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洮南市好又多連鎖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宏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寬心面,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984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四)洮南市好又多連鎖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宏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蛋面,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91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五)洮南市好又多連鎖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宏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拉麵,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829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六)白城市小崔生鮮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春市利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韓月韓式拉麵,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539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七)白城市小崔生鮮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春市利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韓月雞蛋面,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527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告知生產企業所在地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春、吉林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吉林、白城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