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發改委日前發布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徵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商標註冊收費標準降低50%、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予以取消。現有的商標註冊費為6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本次新政後將降低為300元。
諾誠評論:
這次新政對於眾多遊戲公司來說是個利好,商標和軟著費用作為遊戲公司的日常性支出,此次費用減免將減輕企業的部分負擔,也能促進遊戲公司更好的保護自身商標、版權。在這裡,筆者也對遊戲公司註冊商標、登記著作權提供以下建議:
一、起名時進行商標檢索
遊戲公司在設計遊戲名稱及LOGO時應事先做好商標檢索分析工作,考慮商標註冊成功的可能性。如果通過商標檢索,對於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標申請的,建議遊戲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更改調整遊戲名稱。另外,遊戲進行起名時也應當考慮名稱是否有不良影響,比如是否涉及宗教、有損道德風尚等問題,比如「鬼吹燈「的商標就因為涉及玄學、盜墓與宗教等問題,被商標局駁回。
二、及時註冊 注意註冊類別
「產品未動,商標先行「。對於中小遊戲公司而言,商標全類別註冊成本太高,因此如何選擇商標註冊類別就非常重要,筆者建議:
1、在產品上線前應註冊核心類別:第9類的「計算機遊戲軟體」、「可下載的計算機應用軟體」等商品;第41類的「在計算機網絡上提供在線遊戲」等服務;42類計算機軟體設計、網站服務、28類的「遊戲器具」、「遊戲機」。
2、在遊戲產品獲得較大反響可繼續運營後,則可選擇註冊相關衍生類別,比如:38類「通訊服務」、35類「廣告和特許經營」、第16類圖畫、宣傳畫、紙牌、撲克牌、文具等;第25類服裝、鞋、帽、襪、手套、圍巾等;第26類裝飾品等;第29、30類,包括零食、食品等;
3、特別提醒的是,在遊戲上線前就遊戲LOGO(附遊戲名稱)申請著作權作品登記,做好商標防搶註的防範措施。
三、注重著作權登記備案
除了常規的軟體著作權登記外,筆者建議遊戲公司應在遊戲上線前將遊戲主要角色形象、主要地圖場景、主要道具、主要技能形象進行著作權登記,對於更新的遊戲軟體也儘可能定期進行著作權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