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愛滋病毒販抓了難處理
小斌說,「鄒某曾到處誇口,他的老闆『地主』在派出所有關係,所以根本不怕抓。」
11月1日下午,記者來到涉事的油甘埔派出所,值班的黃副所長接受了記者採訪。他查看了記者手中的注射器、安定藥和紅色塑膠團,他說「很明顯,這是白粉」。
得知記者來意,他當即去調看了10月29日中午出警的記錄。黃副所長表示,「出警的民警可以說是整個派出所最老實的,不抽菸不喝酒」。
他表示,當時的確將鄒某當場釋放了,這主要是因為「他爛手爛腳,有愛滋病、肺結核,抓回來也只能我們墊錢去給他治療。他這樣的人監獄根本不收,坐牢也要身體好才行」。
黃副所長說,鄒某這個人一年至少要抓5到6次,抓來又放,「上個月還帶他去廣濟醫院驗血、拍片。對這樣的毒販,派出所執法實在有困難」。
黃副所長說,他們派出所今年查獲了13宗販毒案件,但個別村裡仍存在毒品泛濫的現象,「就是當年的林則徐,也不能一下子查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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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成了
免罪金牌?
據了解,愛滋病人犯罪,警方難以處理,這已經不是個例。國內其他地方多次出現這樣的情況,就連東莞也出現過好幾次這樣的難題。
2009年7月4日,東莞長安鎮將軍山下的長東門診部大堂,一對以夫妻相稱的男女自稱患有愛滋病。女子甚至用碎玻璃自割手腕,以鮮血威脅警方不要靠近。二人在拿到診所給的300元後,才相互攙扶著消失在雨夜裡。
今年7月,東莞一名保安員洪飛路遇「撞肩幫」,被搶走1800元。警方先是抓住了一名劫匪。幾天後,警方告訴洪飛,另一名劫匪也抓住了,但當天又釋放了。涉事的常平站前派出所解釋,被釋放男子身患愛滋病按規定不能拘留,已送其回老家。
「愛滋病人自恃身患愛滋病犯罪,是近年來出現的一個新問題,同時也是司法機關面臨的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東莞一鎮街公安分局負責人無奈地說。
愛滋病人監區,說了多年沒建成
據悉,多年來,杭州、武漢、長沙、深圳等城市,同樣被愛滋病人犯罪問題困擾。看守所條例、《強制戒毒辦法》、監獄法等均為看守所和監獄拒絕愛滋病人留下了空間。按照《監獄法》的規定,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暫不收監。而衛生部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指出,患有傳染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應在醫院關押。愛滋病患者在法律之上獲得了「法外特權」。
深圳在幾年前曾提出建設愛滋病人監區,但幾年來,這個想法仍未實現。黃副所長說,他做警察十多年,從來沒有見過一個患愛滋病的罪犯進監獄,「這個愛滋病監獄,真的得建設了,否則,我們抓了愛滋病犯罪者,但沒地方關,我們也只能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