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貴州遵義有一對新人
在婚禮舉辦當天
新娘以內衣尺寸不適拒婚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
原本這件事在網上傳播後
新郎曾回應表示
他和新娘已經領完證了
婚禮當天被拒婚後
就改為親朋好友的答謝宴
但沒想到
現在新娘已決定離婚
兩人到了走司法程序的地步...
新郎:尺寸由女方提供
陽先生稱,當天是婚禮前夕1月2日24點過,女方家屬稱內衣不合適,非要立刻買新的。陽先生表示,一家人當時就去外面找店買新的,「找了很久很久,但內衣店已經都關門了。」陽先生說,「我們還給認識的賣衣服的都打電話,結果都沒有。」
買小的內衣
因為實在沒買到,陽先生和女方商量,希望能折成錢拿給女方,如果女方能買到也可以自己買,但是女方不接受,稱就要由男方買新的。
「我們拿了2萬元給女方買衣服的,但最後得知他們沒有買,我們才又去給新娘買了她那一身,沒有辦法,當時已經凌晨了,確實買不到。」陽先生說。
「只要你們買得到,價錢無所謂,我們都可以給錢給你。」陽先生這樣對新娘家屬承諾,陽先生稱,他們買內衣是按照女方家提供的尺碼買的,但不知道為什麼最後穿不得小了。
溝通一晚仍被拒
陽先生回憶,新娘父親當時表示如果買不到就不發親,還在手機上破口大罵。
陽先生表示,從他之前和女方家接觸來看,完全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整晚都沒睡,後來通知了媒人去溝通,結果媒人溝通了一晚上沒溝通下來。
婚禮司儀宣布迎親被拒
早上去迎親時,陽先生被女方家屬攔在路口不讓進,樂隊還被新娘家親戚打了。在路口堵了很久以後,新娘家答應男方派兩個人進去,結果卻還是沒能進到門,「我作為一個新郎,要迎娶新娘的人,他們沒有給我開門。」陽先生說。
「他們為了什麼我也不知道,總之就是拒絕發親。我們一直想和新娘方商量,因為結婚是大事,不能錯過良辰吉日,等新娘過門以後,再要什麼都可以補償。他們主要理由就是內衣買小了,就是這麼荒唐一件事情,他就發生了。」陽先生說到現在還沒能想通。
女方父母:不願女兒受氣
新娘的父親回應,嫁女兒不是為了錢,自己打工二十幾年,為女兒置辦了豐厚的嫁妝,包括紅木家具和現金10萬。
女方置辦的床品等
新娘的母親則稱,作為母親,只是希望女兒嫁過去是為了幸福,不是受氣。關於內衣一事,新娘母親稱,這是新郎的母親要買的,是新郎家的風俗習慣,但內衣的質量和大小,像是個初中生穿的。
「這個寓意對農村人來說,就是不能包容我們家人,任何事情都沒有讓我們家人走進他們家的這種想法,是故意詆毀我們家人,希望大家在網絡上不要攻擊女兒了。」新娘母親稱。
對於彩禮一事,新娘的哥哥回應稱,目前已經和男方達成一致,因為現在網上對他們家有很多誤解,將在媒體和司法見證下一分不少退彩禮錢,「我們也支持新郎方走司法程序。」
新娘奔潰:請停止網暴
「網友看到的只是一件內衣,其實並不是這樣,這是夫妻之間彼此尊重的問題。」1月4日,新娘羅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數度哽咽。
新娘
家中,女方置辦的床品、電器上仍貼著大紅「喜」字,但並不能衝淡婚禮未能順利舉辦給新娘及家人造成的傷害。「現在我很怕我的父母看到網上的評論,這對我們一家都是極大的傷害,我也希望網友停止網絡暴力,畢竟,你們知道的不是全部事實。」
羅女士的母親拿出一個袋子,裡面裝著10疊用紅紙紮好的百元現鈔,「每疊是1萬元,一共是10萬元,這是作為女兒陪嫁的。」她說,想到年終不好取錢,他們提前就預約取了10萬元新鈔。
男方的態度是心結
2017年,羅女士與陽先生認識,兩人2019年建立戀愛關係。
在羅女士看來,談婚論嫁過程中一些重要的禮儀問題,男方一家態度強勢,對自己及父母缺少必要的尊重與溝通,在彩禮問題上,羅女士一家更感覺有些「低聲下氣」。
兩人的結婚證
「男方給了8.8萬元有彩禮,又給了2萬元購買衣物,但我們分文未動,以陪嫁10萬元的形式還回去。」羅女士母親說,其實只要女兒幸福,這些都不是問題,他們給女兒準備的家具家電等,也是10多萬元。
但後來,雙方卻在一些問題上越來越不愉快。
或許因彩禮問題讓雙方心存芥蒂,最終一件內衣成了迎親不成的導火索。
羅女士說,當晚她與男友溝通內衣太小的事,但男友態度強硬,「他說我買不到,你穿舊的不行麼?」她與男友母親溝通時,對方回復的是「不想結就退,收多少退多少」。
羅女士拿出自己的《結婚證》,二人登記的日期是2020年12月30日,「婚姻不是兒戲,都已經領了證了,怎麼還動不動就說彩禮的事?」
迎親時有人喊「不嫁退彩禮」
「當時來迎親的隊伍中,有人喊不嫁就退彩禮,還有人準備將迎親禮品放在門外花壇就離開。」羅女士所在小區一位鄰居說。
這位鄰居介紹,他在得知雙方系因內衣鬧不愉快後,也曾上前勸說,並希望新郎給女方一個臺階下,「進去給嶽父嶽母說句好話,就皆大歡喜了。」但是沒人聽勸。
新娘母親出面澄清
根據這位鄰居描述,男方中有人動手打了女方賓客的臉。不一會兒,轄區派出所接到報警到場,民警現場勸說後,雙方仍沒有和好,「女方一直沒有表態,男方也沒有好言相勸。」這位鄰居說,因此男方並沒有進女方家門。
後來,男方將迎親禮品放在小區花壇離開。經民警、鄰居勸說,男方這才將禮品帶走。
「一個巴掌拍不響,我覺得雙方都有不對之處。但作為男方,更該能曲能伸。既然都已經走到辦婚禮這一步了,稍作退讓,也不至於完全鬧僵。」這位鄰居說,一對新人,為爭這一口所謂的「氣」,竟鬧得不歡而散,實在讓人惋惜。
當事人已決定離婚
據悉,事發後,兩位當事人曾到當地派出所進行調解,警方也在極力勸說雙方冷靜處理此事。
婚禮改為的答謝宴
1月4日,新郎陽先生在電話中表示,此事他們會走法律途徑解決。
目前,新娘羅女士已決定離婚,將退還彩禮錢。她說,如果雙方無法繼續下去,她會以一種正式的方式,如通過派出所調解、見證等形式,將彩禮退還男方,自己絕非網友所說的那樣 「貪財」,這不是錢的事兒。
來源丨封面新聞、貴陽晚報、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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