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黃先生爆料,上周六他在寶山區大華一路邊停車,預付給收費員的停車費,時間不到居然無法退回,對此他表示無法理解。
根據黃先生的指引,看看新聞Knews記者找到了大華一路靠近真華路這一段路面,不過並未看到有任何車輛停泊,原來這裡的道路停車是有開放時段的:逢周末或國家假日的白天十點到晚上十點。據黃先生回憶,他就是上周六下午三點多來到這裡停車的。
黃先生說:「收費員先問我,要停多久,我說晚飯後離開,那他叫我把停車費用先付一下。」
當時收費員預估黃先生吃飯約三個小時,根據這裡的收費標準:第一個小時7元,之後每半小時4元,一共收取了黃先生23元,並開了收據卡在前擋玻璃上。不過黃先生當天用餐特別快,兩小時左右就結束了,當他打算把車開走時,向收費員提出了多餘停車費用退回的要求,沒想到收費員說費用少收了可以補,但多付的退不了。
黃先生稱:「那麼多收的一個小時應該對我進行退回,這才是比較合理的,而實際情況是你支付多少費用,你離開時是不進行任何退回的。」
停多久收多少,這本該就是收取停車費的依據,然而,大華一路這邊由收費員來預估時長,進行收費的模式顯然讓人無法接受。黃先生隨後向12345市民熱線進行了投訴,停車路段的協管單位:大場停車管理服務社進行了電話回復。
黃先生表示:「非常不人性化,我當時也提出了異議,對方表示系統問題不是他能解決的,是上級政府部門推行的這套系統,也不會有整改或上報,就回復我費用會進行退回,但我覺得這不是費用的事,而是規則的問題。」
根據停車區域公示牌上的信息,看看新聞Knews記者找到了管理部門:寶山區城市交通運輸管理署,對方負責人進行初步調查後表示,這套收費系統是去年全市統一上線使用的,車主提出的預付費原路退回的要求合理,他們將向進行上報。從下周起,轄區內的收費停車場將實行預付一小時停車費,之後再根據實際情況補收的臨時措施。
寶山區城市交通運輸管理署負責人賈國良介紹:「這個系統運行時間還不算長,可能還存在一些不足,我們會向有關部門反映這個事情,進一步完善這個系統,下一步我們要求寶山區這一塊的道路協管員收費先預收一個小時,避免以後類似的情況發生。」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周一凜 編輯:範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