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晉江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各中學、職校,各鎮(街道)教委(育)辦:
根據省、泉州市有關文件和2020年晉江市招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精神,現就我市2020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中招)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招生名額
(一)師範類五年制高職(提前批)
2.養正中學國際班(代碼:81902):100名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同意晉江市養正中學與加拿大聖約翰學校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批覆》【閩教合作[2011]146號】,從2011年開始,該項目每年面向泉州市招收「中加高中課程實驗班」(以下簡稱養正中學國際班)學生100名,學制三年,在晉江市養正中學上課,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晉江市養正中學高中畢業證書。國際班具體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
3.二級達標中學:2800名[2510(統招)+290(自主招生)]
平山中學(代碼:21927):
400名[360(統招)+40(自主招生)]。
磁灶中學(代碼:21919):
400名[360(統招)+40(自主招生)]
首峰中學(代碼:21940):
400名[360(統招)+40(自主招生)]。
內坑中學(代碼:21914):
400名[360(統招)+40(自主招生)]。
陳埭民族中學(代碼:21911):
400名[350(統招)+50(自主招生)]
永和中學(代碼:21915):
400名[360(統招)+40(自主招生)]
紫峰中學(代碼:21947):
400名[360(統招)+40(自主招生)]。
4.民辦高中:2410名
子江中學(代碼:41954):
800名[500(統招)+300(自主招生)]。
中遠學校(代碼:41958):
700名[420(統招)+280(自主招生)]。
荊豐中學(代碼:41967):
700名[420(統招)+280(自主招生)]。
拔萃雙語學校(代碼:41968):
210名[147(統招)+63(自主招生)]。
(三)五年制高職非師範類(第二批次)
(四)中職學校(第三批次)
晉江中職學校計劃招生全日制中職5705名,其中「3+2」五年專680名。招生計劃具體如下:
二、考試報名
(一)根據泉州市招辦要求,從2015屆開始,中考報名實行考生註冊制,即考生登陸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通過填報個人手機號碼,獲取驗證碼,再通過考生號和驗證碼,進入系統設置個人登錄密碼,並進行報名和志願填報操作。各校要嚴格按照泉州招辦要求實行考生或家長個人註冊,不得擅自代替考生操作。對於系統顯示「無效的報名信息」而未能註冊的考生,各學校要及時排查原因,幫助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及時完成註冊。
(二)回原籍報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將以下材料:戶口本原件、複印件;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應屆生提供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全國學籍系統「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截圖,其中省外還需提供就讀學校蓋章的就讀證明;近兩年在福建省參加過初中二年級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提供原報考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招考辦出具的成績證明,繳交到報名學校。考生資格審查由學校按市招生辦要求統一組織進行,並將審查結果連同報名紙質材料一同報市招生資格審查小組複查。
(三)根據省教育廳《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報名費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7]3號】的規定,我省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報名費收費標準為16元/科。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含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每生報名收費112元;初二會考報名每生收費32元,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考查每生收費32元。
三、志願填報
(一)時間、方式
(二)普高志願
1.晉江一中、養正中學、季延中學、僑聲中學、南僑中學、毓英中學、英林中學、晉江二中等八所一級達標中學分統招、定向兩類招生,考生可分別填報統招、定向兩類志願,每類志願可填報四所學校。統招志願和定向志願可以不同。
2.二級達標學校共有平山中學、磁灶中學、首峰中學、內坑中學、陳埭民族中學、永和中學、紫峰中學七所。考生可在二級達標中學欄填報,可填報四個統招志願。
每一位考生填報志願時,必須在二級達標中學統招志願或非師範類五年制專科志願欄選擇填報一個志願(最少二選一),並在第三中職志願欄至少填報一所中職學校志願,否則該份志願表無效。
(三)五年專和中職志願
1.五年專志願填報按泉州市文件執行。
2.中等職專志願。第三批中職志願欄的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類別排列不分先後,錄取時按考生志願順序投檔。每位考生必須在中職志願欄至少填報一個志願,否則該份志願表無效。
四、文化考試
(一)2020年我市繼續實行「兩考合一」,即初中畢業與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文化課考試合為一次進行,於7月18日至7月20日舉行。全市2020屆初中畢業班學生都必須參加2020年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切線以考生參加中考的所有學科考試成績的等級和中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等六個學科考試成績的分數作為主要依據,中招錄取總分630分,其中:物理、化學學科分別按考試成績的90%、60%折算後計入錄取總分。
(二)初中畢業考查科目為信息技術、物理實驗操作和化學實驗操作、生物實驗操作,四個科目考查工作按《晉江市教育局關於組織2020年初中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畢業考查的通知》執行。
(三)考試的學科與成績計算執行泉州市招生文件規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等七個學科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記載,確定方法:按學科總分計算,得分率大於或等於85%(語文大於或等於80%)為A級;大於或等於70%、小於85%(語文小於80%)為B級;大於或等於60%、小於70%為C級;小於60%為D級;缺考學科的成績以「缺考」記錄、不記等級。
2021屆初中畢業生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基於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今年初中二年級學生參加省級統一組織的地理、生物兩個學科考試成績將按A、B、C、D、E五個等級記載,並各按其學科卷面考試分數的30%計入明年中招錄取總分。
今年初中二年級學生參加2020年地理、生物兩個學科學業水平考試,其成績的等級確定方法:按學科考生成績計算,由高到低位次劃定A、B、C、D、E五個等級,原則上每個學科等級人數所佔報考人數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5%、D等級15%、E等級5%;在考生成績位次後5%中,若考生學科卷面分值不小於學科總分的60%,則記為D等級;缺考學科的成績以「缺考」記錄、不記等級;A、B、C、D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等九個學科考生成績公布原始分和等級。考生考試成績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上查詢,不查卷。學科考試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中招錄取總分四捨五入保留一位小數。
(四)初中二年級考試的地理、生物學科考試成績,計入該生明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參加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由於轉學、復學或在外省中學就讀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等原因,未能參加我市2019年初中二年級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的,須報名參加今年7月20日的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按我市當屆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成績等級確定方法認定。參加我市2021年中招錄取的考生,地理、生物兩個學科的考試成績必須是參加2020年或2021年我省地理、生物兩個學科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取得的,並執行我市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
五、招生錄取
(一)公辦普高招生錄取
1.統招生投檔錄取:一、二級達標中學的統招生按各級學校總計劃數(扣除自主招生)的1:1.15劃定各級入圍控制分數線,然後根據考生志願按九個學科的等級(等級優先原則,即9A投空後再投8A1B,以此類推)分別投檔到各校(當在某一類等級中出現入圍生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時,則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和體育與健康六科總分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從高到低確定入選考生直至名額結束)。
若因考生的志願問題,造成錄取學校統招生線上生源不足的,則根據不足數逐級降低控制線(最多降低二個等級),再根據考生志願(1、2、3、4志願)逐一投檔,在最多降低二個等級後仍有餘額的,由學校自主招收成績在其降等級後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且未出檔的考生。
2.定向生投檔錄取:定向生投檔按八所一級達標中學各自的統招最低分數線分別降三個等級劃定各校最低控制線(如果個別一級達標中學因學生志願問題造成其入圍最低控制線上統招生源不足,則降等級錄取,但定向生降等的起點統一規定為一級達標中學入圍最低控制等級),然後根據考生志願和考試成績按各初中校實有分配名額逐一投檔。
3.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的學生,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須達到18分以上(含18分)。
如果出現個別一級達標中學定向生分配到個別初中校的名額無法完成,則該餘額(定向生總計劃數扣除已投檔數)收回統一投檔,即在全市一級達標中學定向生投檔完成後,從全市未出檔的定向第一志願填報該校且分數在該校定向生最低控制線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直至該校定向計劃數完成,
如果出現個別初中校未能有至少一名考生通過統招或定向被我市任何一所一級達標中學錄取時,將根據等級優先排名規則,對該初中校具備定向資格的成績排名第一的定向生按照其志願填報順序進行投檔錄取,錄取到尚有定向餘額的一級達標學校,如超過一所學校存在此類情況,則按學校代碼順序逐一投檔;如因為志願問題造成該定向生的四個志願學校均無定向餘額,則將該生錄取到定向餘額剩餘最多的一級達標中學。
如果還有一級達標中學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則該餘額(定向生總計劃數扣除已投檔數)改為該一級達標中學自行招生名額,由學校自行招收成績在其定向分數線上且未出檔的考生。
(二)養正中學國際班招生錄取
1.招生計劃
養正中學國際班今年面向泉州市招收100名。
2.招生辦法
按照泉州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3.招生要求
養正中學國際班不得錄取已出檔的考生,已錄取的考生不得轉錄他校。
4.學籍管理
養正中學國際班所招學生名單單獨造冊、獨立考核、國際班身份不變更,其學籍納入全省統一的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
(三)民辦學校招生錄取
1.招生計劃
晉江市子江中學招生計劃800名,泉州中遠學校招生計劃700名,晉江市荊豐中學招生計劃700名,晉江市拔萃雙語學校招生計劃210名。
2.招生辦法
實行部分計劃自主招生與部分計劃統一招生相結合的招生方式,原則上統一招生計劃至少佔學校總招生計劃的60%,部分計劃自主招生需制定具體的自主招生方案(內容包括自主招生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辦法、收費標準等),並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向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報批。
3.招生程序
學校統一招生計劃招生面向泉州市各縣(市、區)招生,學生在招生志願表裡相應位置填報志願並由泉州市統一切線錄取。面向泉州市統一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則轉為面向本市的統一招生計劃,統一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則轉為自主招生計劃。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安排在「面向本縣域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民辦高中等普通高中」錄取投檔後,有意就讀民辦學校的未出檔的考生可以到民辦學校填寫《2020年晉江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學生申報表》(見附件1)、《2020年晉江市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收費雙向承諾書》(見附件2),由學校自主決定是否錄取,學校決定錄取後要將《2020年泉州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學生申報表》(見附件1)《2020年泉州市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見附件2)即時動態上傳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審批,且以最先上傳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的學校為錄取學校,並在規定時間統一編造錄取花名冊到市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附《雙向承諾書》以及學生繳費發票)。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及其家長,須且只能與一所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籤訂《2020年晉江市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
4.招生審批
民辦學校錄取審批時間按相應批次,泉州市統一切線錄取,直接錄取,面向晉江市統一切線錄取安排在為二級達標中學切線投檔後,根據學校的錄取需要給予審批。
5.招生要求
招生學校不得錄取已出檔的考生,已錄取的考生不得轉錄他校。民辦普通高中要依法規範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範圍實施招生,嚴格執行民辦學校收費公示制度。
(四)高中階段招生順序
第一階段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民辦高中等普通高中」錄取。
第二階段招生:我市八所一級達標中學統招生、定向生分別切線投檔。一級達標中學切線投檔約在泉州市中考成績庫送達晉江市招生辦兩天後。一級達標中學切線投檔後的三天內,為一級達標中學已投檔考生報到時間。
第三階段招生:二級達標中學統招生切線投檔。在一級達標中學切線後三天左右,二級達標中學統招生切線投檔。二級達標中學已投檔考生報到、餘額自主招生時間為三天,未出檔考生可與尚有招生餘額的學校聯繫錄取。
第四階段招生:「面向本縣域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民辦高中等普通高中」錄取。
第五階段招生: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在「面向本縣域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民辦高中等普通高中」錄取投檔後,有意就讀民辦學校的未出檔的考生可以到民辦學校填表申請,由學校自主決定是否錄取。
第六階段招生:中職學校開始正式切線投檔招生。
第七階段招生:在以上招生程序結束後,仍未出檔的考生與招生尚有餘額的學校聯繫招生錄取。
錄取過程中的有關規定
(一)非泉州戶籍考生回戶籍地就讀
非泉州戶籍、欲回其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學校的初三學生,須回戶籍地參加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並經其主管教育部門中招管理機構辦理錄取手續後,方可回我市初中學籍所在地辦理普通高中學籍接續手續;或者在泉州學籍所在地參加中考中招,待被錄取就讀泉州普通高中學校後,再按學籍管理規定辦理高中轉學手續。
(二)志願填報注意事項
考生只能填報面向報名所在區域招生的高中階段學校。凡選擇填報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民辦高中志願的考生,考生及其家長鬚先了解學校的收費標準,考慮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選擇後方可填報,並對所填報的志願負責。學生就讀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期間不得轉入本校普通班級。
(三)有關中考體育成績
根據泉州市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全市各學段(年級)返校復學有關工作的通知》(泉教防控〔2020〕15號)精神,因受疫情影響,經綜合研判並報泉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研究同意,取消泉州市2020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3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四)有關定向生的規定
1.一級達標中學定向生比例:2020年一級達標中學總招生計劃的50%名額直接分配到各個初中校(含公、民辦完全中學初中部及民辦初中校)。
2.一級達標中學定向生報考對象:填報定向招生志願的對象為具有初中校兩年以上(含兩年)正式學籍【即2018年9月30日前(以轉學審批表市局審批日期為準)經過市教育局審批成為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且在本校實際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應屆考生。回原籍考生、學籍手續不完整的學生及不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本校正式學籍的考生不能報考。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精神,中小學生學籍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規定,從2013年秋季起私自到外校借讀的均為違規行為,此類學生不能享受定向政策。如果採取欺騙手段被一級達標高中定向錄取,經舉報查實的,取消錄取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該考生只能參加下一級別學校錄取。
3.一級達標中學定向生名額分配辦法:以全市2020屆在籍考生參加2019年初二會考到考數為基數,測算全市定向生的名額,後按各校本校本屆在籍考生參加2019年初二會考到考數(如果初二會考本校學籍生到考數大於2017年市政府初招文件的招生計劃數時則以計劃數為準)為基數,測算名額分配到各初中校(含公辦、民辦完全中學初中部及民辦初中校)。一級達標完中可互相定向,允許一級達標中學初中畢業生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定向學校,同時對實行小片區管理(含合作辦學、集團化辦學)的成員校分別給予適當傾斜定向生名額。
4.一級達標中學定向生錄取政策要求:為了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面,確保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有一定比例學生錄取到優質普通高中,需保證在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上至少擇優錄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資格的考生,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初中教育質量全面提高。省教育廳將把定向招生情況作為省級示範性建設高中和一級達標高中評估考核的重要內容。
(五)並列分數的處理辦法
切線投檔時,若出現最後一名統招生等級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六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語數英物化體總分相同的則參照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採用綜合素質評定「優」等級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如果成績等級、語數英物化體總分、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都相同的則一併招入。定向生並列分數的處理辦法參照此條執行。
(六)加分照顧政策
1.普通高中的照顧政策。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應屆初三年級學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在該生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六科錄取總分的基礎上,以加分照顧的形式參加投檔錄取,加分照顧不能累加,僅取分值最高的一項。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執行外交任務或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的軍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20分。
(2)作戰部隊與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病故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獲得中央軍委表彰(含中央軍委機關十五部門、原四總部中,兩個及以上部門聯合表彰)、省級及以上軍地聯合表彰等軍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10分。
(3)除以上兩項規定外的現役軍人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
軍人子女享受中考優待,根據福建省軍區政治部、福建省教育廳印發的《關於做好軍人子女中高考優待對象申報工作的通知》(政聯〔2015〕1號)和《關於《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閩政聯〔2017〕1號)、《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和省應急管理廳、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等文件要求,各學校要通知初中三年級軍人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按照省軍區政治工作局《關於做好2020年度駐閩軍人子女中高考優待對象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學校所在縣(市、區)人武部申報登記,保障「符合優待條件」學生的知情權,確保不漏一人。
(4)獲得省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時可照顧10分,獲得設區市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由省、設區市見義勇為工作機構出具證明。
(5)少數民族學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加分。在縣城及縣以下地區就讀,並具有就讀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須出具證明其民族屬性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6)農村獨生女和二女結紮戶中考招生時可照顧5分。此類學生須出具所屬縣(市、區)衛健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7)「三僑子女」、臺籍學生中考招生時可照顧3分。此類學生須出具所屬縣(市、區)僑辦、臺港澳辦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8)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泉參加中考,招生錄取時按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分別給予15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顧。此類學生可根據《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人才「港灣計劃」的若干意見》(泉委發〔2017〕6號)、《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暫行規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0號)、《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暫行規定〉通知》(泉委人才〔2017〕13號)、《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有關規定的通知》(泉教綜〔2019〕27號)等文件中的有關規定辦理加分手續。
2.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必須填寫市招考辦統一編制的《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連同有關部門的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到學校,各學校將公示後無問題的考生按「招生注意錄取花名冊」的要求初審、造冊、審核,並加蓋公章,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中招辦。
(七)扣分處罰規定
1.凡是學籍名與戶籍名不一致又無法出具公安部門證明的(同音不同字的可由學校出具證明)、學籍手續不完整的在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時,應在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六科錄取總分中扣除20分,再參加投檔和錄取。
2.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往屆生應在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六科錄取總分中扣除20分,再參加投檔和錄取。
3.凡是偽造報考手續(學歷證明、照顧錄取證明等)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該生當年報考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於部分學校違反招生及學籍管理規定情況的通報》(泉教中〔2015〕20號)文件精神。從2016年起,學生、學校、學籍沒有三位一體和沒有學籍的普通中學學生,不能評優評先;在中考中招中不能取得保送生、推薦生、定向生資格,不能參加提前自主招生;沒有學籍的初中學生,省達標高中不予錄取。
(八)高中階段普職教育相銜接的規定
普高生修完兩年普高學業因高中會考全科不及格不能獲頒畢業證書的,可到職業學校接受職業技術教育,經考試、考評合格的發給職高畢業證書。中職學生修完一年學業,成績合格的可發給結業證書;修完兩年課程(含實習實踐),通過考試、考評合格,可獲頒職業高中畢業證書。
(九)關於普高最低控制線
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待中考評卷結束後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合理劃定,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錄取控制線下的考生。鼓勵初中畢業生理性選擇,積極填報中職學校。
(十)關於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按《晉江市教育局晉江市招生辦關於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自主招生實行自願報名,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學校須與被預錄取的學生及其家長籤訂預錄取確認書,如果學生中考成績達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錄取要求,則予以正式錄取確認,不再參加中招切線錄取招生且不得報錄其他學校,一經發現市教育局將不予轉出全國電子學籍;如果學生中考成績未達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錄取要求,則取消該生錄取資格,該生按其志願和成績參加中招切線錄取招生;每名學生只能與一所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學校籤訂預錄取確認書。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指標未能完成的,其剩餘的名額轉為相應學校統招生批次指標。
(十一)關於放棄普高錄取資格的規定
已被普通高中學校(含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民辦高中)錄取但未按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註冊的學生,視為自願放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資格,不能參加其他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允許根據個人意願報讀中職(含五年制高職)學校。
(十二)關於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按《晉江市教育局關於2020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實施意見》執行。2021年起,將按照《泉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從五個維度開展評價。
(十三)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有關規定和獎勵、補助辦法
1.所有就讀我市公辦職業中專學校的全日制學生三年均免交學費。
2.家庭經濟困難的一、二年級學生均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兩年4000元)補助。
3.各職業中專學校通過「減、免、緩、助、補、獎」等辦法扶持、獎勵困難家庭學生、優秀學生。特困家庭學生通過申請可同時獲多項補助。
4.職業中專學校畢業生符合條件者均可考試升學就讀高職或者本科院校。
七、招生工作紀律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中學、職校要成立應急工作小組,明確招生入學工作聯繫人和電話,並分別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確保疫情防控和我市中考中招改革與招生入學工作的平穩有序、安全推進。
(二)規範招生入學。各中學、職校要增強依法、規範、陽光招生意識,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和當地主流媒體,及時公開公布招生信息,要加強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切實加強相關招生政策的全面宣傳和正確引導,加強誠信教育,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方式,將應知、須知的中考招生及其改革政策告知每一名學生及其家長;要深入農村邊遠貧困地區,積極宣傳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貧困學生能得到及時資助並順利完成學業。
(三)強化監督問責。各中學、職校要嚴格規範招生秩序與學籍管理,嚴格落實「十個嚴禁」紀律。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公辦學校,將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將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地區,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範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
(四)嚴守招生秩序。達標中學和民辦高中自主招收的學生必須是「未出檔的考生」,已投檔的考生不得轉投他校。自主招生的學校不得對已出檔的考生作任何招生承諾。
(五)落實招生政策。各學校要按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報志願的權利,嚴禁學校和教師擅自代替考生填報志願或更改學生志願;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強迫或阻止考生報考本校或其他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擅自承諾重金獎勵或減免入學收費,嚴禁學校和教師擅自代替考生填報志願或更改學生志願。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收費有別於公辦普通高中,考生填報民辦普通高中志願時要先了解學校的收費標準。民辦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
(六)規範學籍管理。各普通高中要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不得違規寄學籍,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複建立學籍,不得為實際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建立學籍,不得接收未辦理完整轉學手續的學生。要認真落實統一規範的學籍信息管理制度,各校應及時通過全國學籍系統於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學籍檔案信息的錄入和上報工作。
八、其他
(一)本《意見》由市招委會負責解釋。
(二)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晉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