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小編要提醒媽媽們要關注新生兒的參保時間,有一個重要的時間點要牢記:2個月!
新生兒需參加出生當年度居民醫保的,可在出生後2個月內,由其父母持新生兒戶籍證明材料到所在鎮鄉(街道)辦理參保手續,其個人繳納的費用按全年標準繳納,財政按全年標準補貼。繳費後的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至出生當年12月31日,按相關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劃重點:
出生後2個月內,跨自然年度來辦理參保的新生兒(11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如果要從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需要參保並繳納兩年(即出生當年與次年)的醫保費用。
舉個例子:
2017年11月20日出生的新生兒,想要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居保待遇,須在2018年1月20日前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並繳納17年及18年兩年的城鄉居民醫保費。
在出生2個月後參保的,新生兒的費用按全年標準繳納,居民醫保待遇從繳費之月起的3個月後享受至當年12月31日。
那麼,新生兒參保如何辦理呢?
1.攜帶新生兒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原件至戶籍所在鎮鄉(街道)社保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憑鎮鄉(街道)開具的繳款單到銀行繳費。
2.繳費後,監護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新生兒戶口簿、新生兒出生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障卡關聯合作銀行網點辦理社會保障市民卡。
溫馨提醒:沒有辦理參保手續前,寶寶如發生住院醫療費用,需自己先行墊付,2個月內參保後,可憑醫療原始發票、費用總清單、相關檢查檢驗報告單、出院小結等資料和社會保障市民卡到社保窗口辦理報銷手續。
來源於 諸暨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