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設備在當今社會已經相當普及,小到日常生活中的電腦光碟機,大到生產加工用的雷射切割機等,雷射這種偉大的發明已經完全融入了人類生活,不過從它誕生之日起,雷射作為武器的種種設想就層出不窮,蘇聯就研製了世界上最早的雷射手槍。
研製雷射槍的初衷主要是常規武器在太空中不堪大用,常規槍炮在使用時產生的後坐力、有毒廢氣等,在太空中都是致命的傷害,因此蘇聯在6、70年代除了研製常規模式的太空炮之外,還在研製雷射武器。
首先簡單介紹一下雷射武器,和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雷射設備差不多,雷射武器本質上不過是功率更強大的雷射器設備而已,雷射器就是製造一種質量純淨、光譜穩定的光,當然這種光可比陽光、LED燈的光要強得多,理論上只要功率達到了,遠距離燒蝕厚鋼板什麼的都是輕輕鬆鬆的事情。問題也就在這裡,如何把雷射器的效率提升,讓它發出的雷射達到武器級水平,這才是真正的難點。
雷射器的工作原理足夠複雜,種類也多種多樣,大致上來說一臺雷射器要包含激勵源和具有亞穩態能級的工作介質兩個部分,前者通過各自的方式達到激發態,後者將能量放大到一定的功率,一般工作介質後還有諧振器,這個設備是為了讓雷射具有方向性和相干性,這樣才能實現「指哪兒打哪兒」。
蘇聯大概在上世紀60年代後期開始研製雷射手槍,研製單位是彼得大學院,由少將維克多·蘇拉維茲領導。
這款雷射手槍體格小巧,尺寸和外形與一支普通手槍差不多,它的子彈就是直徑為10毫米的柱狀激勵源,子彈中心一根鎢錸絲,藉助閃光燈的原理,子彈內部有一定量的氧氣和鎂粉等物質,使用電火花點燃激勵源。激發時「子彈」能夠瞬間產生約5000K的高溫,持續發光5~10毫秒。
激勵源的光通過前方釔鋁石榴石晶體的介質等結構,形成具有殺傷力的雷射。這雷射並沒有強到電影裡那種水平,它有效射程只有約20米,並且只能致盲或者燒傷皮膚這樣的傷害。
彈匣內可以裝8發「子彈」,每射擊一次就將廢棄的激勵管退出,槍枝頂部有一個槍栓狀結構,應該是手動上膛、退殼用的。
該槍原計劃在1984年投入使用,不過這性能水平真不怎麼樣,據說它從沒有上過太空。根據一些資料顯示,6、70年代的紅寶石雷射器效率很低,還不到6%,這也是那個時代技術條件的限制,雷射手槍無法做到尺寸小巧與威力兼顧的需求,就像是一支高科技的閃光手電筒。
另一方面,人們設想中的星球大戰壓根就沒有發生,反倒是太空人在返回地球的時候,往往面對獨處荒野的情況,野獸的傷害以及必要的獵食需求才是最實際的,因此太空人攜帶常規槍枝上天成了正常操作,至於雷射槍什麼的,以後再說吧。
從目前已知的各類技術資料和科研等,雷射武器雖然取得了一些實驗性的成果,例如可以持續照射擊毀一些靶機之類的,但距離實用仍有距離,更不要提縮小到手槍大小的雷射武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