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宿遷警方發布通報稱,2001年在江蘇宿遷市泗洪縣發生的一起強姦殺害初二女學生惡性案件嫌疑人劉某傑被警方抓獲歸案。
潛逃19年的強姦殺人犯落網,原本是一件正能量的大好事,卻被媒體故弄玄虛的「落網時看似淡定心率卻飈到110」標題這顆老鼠屎壞了一鍋好湯。
對於成年人來說,正常心率應該是多少?每分鐘心跳110次算什麼水平?能稱得上「飆」嗎?
所謂心率是指每分鐘心跳跳動的次數,這反映了不同身體和運動狀態下全身對氧氣需求的量。
什麼是正常心率呢?
每一個人的心率存在巨大的個體差異,不同身體狀態對心率的影響也非常巨大。
比如,面臨的壓力,情緒狀態(焦慮、緊張、恐懼、興奮等),體內激素(尤其是被稱為兒茶酚胺的腎上腺激素),某些藥物,以及體力活動程度等因素都可以顯著影響心率。
所謂正常心律其實指的是靜息狀態下的心跳速率,以早晨醒來未起床,沒有進食任何飲食,心情平靜狀態下進行測量最為「準確」。
鑑於人的心率的個體差異,所謂正常心率只能是通過對大量「正常」人群的進行心率的測量,然後通過統計學處理來獲得。
一直以來,醫學上定義的健康成年人的「正常心率」為每分鐘60到100次,只要處在這個範圍就被認為是正常的。
但是,在某些特殊的健康人,正常心率可以顯著低於這個範圍。比如,職業運動員,尤其是像博爾特這樣的頂尖短跑運動員的靜息心率就會低於60,有時甚至可以低於40,也都是正常的。
相反,在強烈情緒波動或者劇烈體力活動時,心率可以在交感神經興奮,兒茶酚胺類激素作用下出現升高,甚至飆升。
比如,據其官方網站提供的信息,世界百米紀錄保持者博爾特靜息心率只有 32-34,而百米衝刺時最大心率可以達到201次——這才稱得上真正的飆升。
因此,除了醫學目的,平常人們最常用心率來監測運動的效果;運動中達到的心率越是接近最大心率,說明鍛鍊效果越好。
那麼,如何來確定一個人的最大心率呢?
這需要在醫學團隊和一定醫療設備環境監控下讓一個人運動到「極致」(或者以最大耗氧量來衡量)來獲得。
其次,很多人根據一些實驗的結果,然後以不同個體的身體情況,比如,年齡,體重等歸納了很多公式來進行計算。
但是,對於一般人,可以採取一個簡單公式就可以,即220減去年齡被認為是不同年齡成年人可以達到的最大心率。
我們以健身為目的的運動,一般是採取中等和劇烈運動相結合的組合方式進行。
以運動中可以達到的(目標)心率來監測運動強度,中等強度運動的目標心率約為最大心率的50-70%,而劇烈運動的目標心率約為最大心率的70-85%。
這樣,對於一個45歲成年人來說,最大心率為175;中等強度運動心率可達88到123;劇烈運動可達123到149 。
因此,潛逃19年的強姦殺人犯劉某林被抓獲時的心率僅相當於中等運動強度時水平。
如果覺得中等、劇烈強度還是抽象,我們可以用一個反映呼吸狀態的更形象的說法來描述:
一個人達到中等運動強度時可以說話卻不能唱歌;達到劇烈運動強度時不能連續說話,即上氣不接下氣。
如果用常用的運動形式來說,中等運動強度最常見的例子就是長距離快走;而長距離慢跑已經是劇烈運動強度水平。
也就是說,劉某林被抓獲時的心率僅相當於快走的水平,你覺得能叫「飆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