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訴訟判決引起了汽車融資租賃行業的關注。彈個車的用戶陳先生認為平臺虛假宣傳,自己「買車變租車」,提出「退1賠3」的訴求,但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汽車融資租賃平臺,認定陳先生違約,要求陳先生支付租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律師費、取證費等。
這並非孤案,據一份統計數據顯示,在2009年10月19日至2018年9月18日期間,上海法院系統公布了1061篇汽車融資租賃相關裁判案例,其中90%以上的糾紛是因承租人違約,即支付了首期租金及部分租金後,未繼續向出租人即融資租賃公司支付租金。在糾紛進入法律程序後,絕大多數情況都是消費者一審敗訴,而且上訴比例還不到2%。
在汽車融資租賃糾紛中,很大一部分用戶的訴請,都未能得到法院判決的支持。那麼,這些用戶為何總是輸掉官司呢,他們口中常見的「買車變租車」等訴訟緣由,又是否真的如其所說難以理解分辨呢?帶著這些疑問,記者決定以時下主流的汽車融資租賃平臺彈個車為調查對象,從線上到線下,全程體驗其購車流程,以此找出糾紛背後的事實真相。
線上階段:多次明確提醒,彈個車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由於汽車融資租賃模式普遍採用線上下單預約、線下到店提車的購車流程,因此記者決定從線上下單預約開始體驗。記者在登錄彈個車APP及其天貓旗艦店後發現,在彈個車APP及其天貓旗艦店產品頁面,對於汽車融資租賃產品的介紹和重點注意事項都有明確提醒,「先租後買,1成首付彈個車」的宣傳語十分醒目。
根據介紹提醒可知,彈個車平臺上的融資租賃車輛第一年租賃期的所有權歸彈個車平臺方所有,1年租賃期屆滿後,消費者完成尾款支付,就能從平臺處取得車輛的所有權。可見,彈個車在宣傳上已經突出顯示了產品首年的租賃屬性,並明確了用戶獲得車輛所有權的方式。
接下來,記者在彈個車天貓旗艦店上選擇了一款新車,經過掃碼購車資質審核後,進入下單流程。線上電子合同籤署前,再次收到彈窗提示,提醒了關鍵產品信息,用戶必須全部看完並下滑到底勾選流程才能繼續,此舉加深了用戶對於產品模式的認識感知。仔細閱讀合同,合同名稱中的「融資租賃」字眼十分明了,合同內容中也通篇多次出現「融資租賃」,清楚地介紹了融資租賃形式及客戶履約後享有所有權約定等。
記者在成功下單並預約到店後,線上流程基本體驗完成。記者的初步感受是:彈個車通過多種途徑方式保障了消費者知情權,已經盡到了合同法中的告知義務,完整的融資租賃服務方案在產品端和合同中均有明晰展示,不存在所謂的隱瞞和欺詐。
線下階段:紙質確認書強化認知,「先租後買」流程合法
那麼,在線下的彈個車體驗店,又是怎樣一番景象呢?記者來到彈個車濟南威德路全運村中央廣場店,繼續體驗調查。一進門,「1成首付,先租後買」的彈個車門店LOGO映入眼帘,牆上的模式介紹等廣告宣傳,以及銷售人員的講解,都再次強化了用戶對汽車融資租賃模式的理解。而且,在提車環節,用戶還要籤署紙質確認書,需用戶手寫確認意見,持本人手籤確認書、身份證合照由門店上傳到工作檯,再度確認其對融資租賃合同的知情。
據店長介紹,彈個車汽車融資租賃模式首付租金僅需1成,幫助消費者低門檻開新車;平臺購車資質審核流程方便,通常5分鐘就能出結果;購車金融方案也十分靈活,讓消費者能夠獲得更長的分期還款時間和更多的選擇方案。目前,在彈個車平臺上,有40多個汽車品牌的470多款新車車型可供選擇,而且,彈個車還有「安心彈」服務保障,提供高於國家三包政策的售後服務標準。
記者隨後還電話採訪了彈個車平臺負責人魏南衡,他進一步介紹並確認了汽車融資租賃的購車性質。他表示,彈個車是以車輛銷售為目的,租賃期結束後,除非消費者出現嚴重逾期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絕大多數均能通過支付剩餘款項,或者辦理銀行貸款的方式來獲得車輛的所有權,所以汽車融資租賃歸根結底就是買車。
無論是在線上產品宣傳、合同籤署、合同內容,還是線下體驗店宣傳廣告、提車流程、銷售人員介紹中,都多次明確提醒了汽車融資租賃的首年租賃屬性和用戶一年後取得車輛所有權的方式,「先租後買」的購車流程合法合規。
當然,汽車融資租賃作為新生事物,有消費者並不熟悉「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融資租賃的特點。因此,山東正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周桂華也提醒廣大消費者,應該正確評估自身收入和財力是否可以支撐後期租金或分期費用,並重視《融資租賃合同》的具體條款以及法律效力,不要因自身判斷不足而導致法律風險和後果。
經過線上線下兩個階段、多個層面的體驗調查,記者發現彈個車對「先租後買」的汽車融資租賃模式有著詳細、清晰的介紹,還設置了多重提醒。法院判例也證實所謂「買車變租車」說法並不成立。作為一種有效降低消費者購車門檻,促進汽車消費的購車模式,彈個車及其代表的汽車融資租賃平臺需要繼續完善自身產品與服務,同時也需要廣大消費者的更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