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揚州99歲的曹老太爺和幾個子女為了辭退保姆的事情,鬧得水火不容。近日,老人表示自己做了一個重要決定,變更監護權。曹老太爺教師出身,又是揚州市書法名家,原本他和老伴都由保姆胡女士照顧,老兩口對她很滿意,不料今年3月老伴去世後,女子聽聞街坊傳言把對方給辭了。
曹老太爺介紹,雖然自己腿腳不好,但為了請回保姆胡女士,最近他多方奔走,社區也召集他和子女們協調,結果令人失望。為此,他打算走法律途徑,變更監護人。
曹老太爺:「把我的保姆趕走,這屬於侵犯我的人權,監護人不得侵犯被監護人的權益。」
就在記者採訪時,曹老太爺所說的「新監護人」正好上門探望。對方介紹,他是老人的摯友,僱傭保姆屬於老人的家務事,原本自己不想摻和,架不住對方軟磨硬泡,這才同意。
記者隨後聯繫上了老人的大兒子,他無奈地表示,這起風波已經讓他們兄弟姐妹心力憔悴,不過,大家態度一致,除了請回原保姆,其他事情都好談。
曹老太爺大兒子:「他要換監護人,隨他,徵求他意見,到法院就到法院。」
那麼,曹老太爺單方面想變更監護權的想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呢?記者諮詢律師得知,法律對變更監護人有嚴格規定,老人的生活現狀不符合條件。
擎天柱律師事務所律師顧奚竹:「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符合提起變更監護權的主體資格,要求變更監護人要符合一些法定條件,比如說監護人有一些虐待,遺棄老人家的行為。」
律師同時表示,曹老太爺雖然年事已高,但有權決定保姆去留,子女無權幹涉。
(素材來源:揚州新聞 編輯:殷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