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和朋友開玩笑說道,現在年紀越大,越聽不得人家那些甜甜的戀愛故事了。為什麼,因為會嫉妒。在我的少女生涯中,自己從來沒有被人真正愛過,這也是我感情生活的長期主題。或許和我的性格也有關吧,明明喜歡一個人很久,但是卻要拖了很久很久才有勇氣表白。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我給喜歡的學長送圍巾,明明早在秋天就織好了,但是非要拖到春天才送出去。那時他有點不願意地接過去,沒看我的眼睛,飛快地說「謝謝」,然後回頭走了。
是的,只有很輕的「謝謝」兩個字,他回頭的速度太快,快到我現在已經忘記了他當時的表情,但是這種被暗戀的人拒絕的感覺卻一直都忘不了。但是我卻總是沒有辦法控制地喜歡上別人,而且十有八九都是暗戀。朋友揶揄我,說我是不是太閒了,非得找個人喜歡,明明人家什麼都不知道,我自己卻可以自顧自地投入百分百熱情。為什麼他明明不喜歡我我還那麼投入?閒出來的,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
自己從來沒有被人真正愛過,所以我也從來沒有體會過,喜歡的人恰好喜歡自己是什麼感覺。之前有一個朋友,和她的男朋友兩個人是雙向暗戀,最後挑明了成為情侶。我問她,喜歡的人恰好喜歡自己是什麼感覺。她說,開心,又不敢相信,原來自己一直仰望的那個人也在偷偷地看著自己。和他在一起之後,什麼事情都不想做,只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是啊,能和一個自己喜歡,恰好對方也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是何其有幸啊,我羨慕極了。
但說實話,羨慕歸羨慕……我也不會因此覺得自己的人生缺了什麼。我的喜歡模式雖然聽起來有點荒謬,但是在暗戀別人的過程中,我就已經投入了自己所有的努力,所以最後即使是失敗了我也不會留下什麼遺憾。我從不懷疑我需要愛,沒有愛的人生我也不願意過,但是「只有愛的人生」我覺得很虧。如果喜歡上一個人,生活中90%都是他,剩下10%才是自己,那還叫什麼人生?
聽到一個同事抱怨道,說很不想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因為現在的工作沒有什麼樂趣,甚至未來也沒有什麼發展前景。我勸她要不換個工作,但是她卻說,我怕換了工作之後沒有時間陪男朋友。我覺得很疑惑,什麼時候一個人的人生需要取決於另外一個人的感受了。另一邊,同事還在源源不斷地抱怨著:「比如讓我出差之類的,我會很難過,我為什麼不能跟我男朋友一起,他會不會覺得我不愛他……」
難道談戀愛真的這麼重要嗎?我沒有談過一段真正的戀愛,所以我不能夠理解這些所謂「戀愛腦」的想法。年輕的時候或許覺得,喜歡一個人就是全部,如果沒有得到那個人的愛,似乎就失去了整個世界。但是後來我明白了一個人的愛太小太小了」,這個世界是很大的,即使到最後你沒有辦法擁抱那個人,還有大好河山等著你去擁抱。
太年輕的時候只想留住愛,因為「那是我們唯一知道的東西」,但愛…沒有那麼重要。如果你見過霓虹,你會想要再閃耀一點,如果你見過高山,你會想要摸到那裡的雲,如果你見過詩人,你也會想要創造自己的一部作品,你也想要被別人看著書頁,輕輕念起你的名字。生活從來就不是愛與不愛佔主導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我們自己可以活成什麼樣子。
我終於從以前那種「他到底愛不愛我」的聲嘶力竭裡走了出來,我終於開始心平氣和地,朝「我想要過上的人生」走去了。沒被喜歡能怎麼樣呢,其實也沒有那麼需要一個人的喜歡。被人喜歡很好,但沒有別人的喜歡,我的人生也已經夠好了,是我得到了的,可以向每個人驕傲地講起的好。或許現在的我還會再試著去喜歡別人,但是這一切的主動權在我,而不在於他。
我送手套的那個男生,對我很苛刻,我是真的沒被他愛過的,可很久以後再回想,這反而成了很欣慰的事兒,謝謝你沒愛我,讓我可以「跑開」,跑著跑著,我發現,原來我的人生可以有這麼多可能性。如果我順利地談了戀愛,我可能不會像現在這樣,坐在高級酒店的下午茶餐廳裡,望出去是密密麻麻數也數不清的高樓,過上和自己童年完全不一樣的人生,所以我感謝自己從來沒有被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