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說到,婆媳關係自古最難界定,婆婆因為到媳婦家裡僅僅只是住了一段時間,就因為一些觀念上的分歧,鬧的十分不愉快,而如何避免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眼不見為淨了,大家偶爾見一下面,吃個飯,不用每天在一起,自然互相看不到對方的不好,自然也就不會關係緊張。
但達成這個條件並不那麼容易,首先你或者你老公必須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你得有兩套房子,畢竟以現在的房價,有很多人奮鬥幾十年,也可能只供得起一套房,那麼結婚後,可能就要面臨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的境地。
其次,你老公必須要有那種只和你獨立生活的觀念,倘若他覺得,跟你還有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是家庭和睦其樂融融,你也會面臨這樣住在一起,為婆媳關係焦頭爛額的情況。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也就罷了,畢竟是現實問題,但若是第二種情況,那可真就讓人頭疼了。
小瑜現在就遇到了這第二種情況。
「老公執意要把自己的爸媽接過來一起住,而我不同意,他卻說我不孝順,還說不想跟我這樣不孝順的人在一起過了,要跟我離婚。」
這樣的情況可能不算多,但也真的不算少數,說起來,真的挺心酸,現在這個年代,居然還有很多人抱有這樣想法。
還有個馬上要領證結婚的朋友,跟男友提了一句最好結婚不要住在一起,怕我的小性子惹老人不開心。或者他父母一定要來的話我們可以買兩個房,買不起兩個租一個也行,一個小區,他父母去住新房我們住租的房子都行,就是不想將來出現問題了他在中間一頭兩頭大。結果,男友說我大不孝,說我惡女人,沒辦法我提分手了
結婚是從兩個家庭中出來的兩個人組成新的家庭,而不是女方嫁入男方的家庭,如果公婆要跟自己的孩子住,那麼他們有沒有跟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過呢,這種行為其實本質上也是對子女的一種不負責。
我一開始了解婚姻這個概念時就有疑問,為什麼結婚就是女方要去男方父母家或者男方父母家附近居住呢?為什麼不應該是重新去一個地方生活呢?為什麼男方就應該要照顧父母?為什么女方就不能去照顧她的父母呢?
如果要住一起可以,那我也把我的父母接過來,一家六口豈不是更熱鬧?
現在很男生都把和父母一起住跟孝順畫上了等號而且他們很單純的說「不會不會,我媽人很好,只要這個女孩子人品沒問題就不會有婆媳矛盾」可他們卻不知道,矛盾這個東西跟人品是沒有太大關係的。
其實道理都懂,但是讓他們做到很難,大部分男的都會知道父母也有不對的地方,但是他覺得父母不是刻意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覺得你有不對的地方,大多都不能理解,直接判定不孝。
我覺得有條件的可以買房分開住;沒條件如果一定要分開住那可以租房,前提是雙方都願意租。如果連租房的條件都沒有,那就沒有什麼願意不願意的事情了,你就必須得住一起,講什麼大道理就是假的。
但又有人說了,如果沒有那麼多房子,如果老人身體不好,嫁過去難道不應該分擔老公的贍養孝順義務嗎?再說一起住,老人和孫子也可以享享天倫之樂。住不住一起,應該徵求一下他們的意見,畢竟是長輩嘛! 說不定他們也想自己住呢。
到底不同意住在一起是不是不孝順,見仁見智,結論一定不能下得太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