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發布《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再次明確我國對於「藥妝」「醫學護膚品」「藥妝品」概念的監管態度——即以化妝品名義註冊或備案的產品,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藥妝品」概念的,均屬於違法行為。此態度一出,引發藥妝市場不小的震動。
線上「藥妝」大面積消失
1月26日,記者分別登錄淘寶、手機天貓、京東、蘇寧易購、唯品會、網易考拉等電商平臺,查看藥妝銷售的情況。當記者在搜索欄鍵入「藥妝」二字後,淘寶、蘇寧易購、唯品會、網易考拉均給出了類似「非常抱歉,沒有相關的寶貝」的提示,對「藥妝」一詞進行了屏蔽。
雖然多數電商平臺對「藥妝」搜索進行了技術處理,但仍有部分平臺可以搜索到。記者登錄手機天貓,鍵入「藥妝」後搜索發現,除顯示註冊商標為「森田藥妝」的商品外,還有部分商品在標題上出現了「藥妝」字樣。例如天貓國際一家店鋪銷售的「日本松本清Curel珂潤藥妝敏感肌卸妝啫喱」商品,在其產品介紹中出現了「無添加藥妝」的內容。
記者還注意到,曾被宣傳為藥妝的國外品牌「理膚泉」,已經將官網的「理膚泉醫學護膚俱樂部」更名為「理膚泉泉粉俱樂部」,其官網中也找不到「藥妝」字樣。至於另一國外知名藥妝品牌「薇姿」,在其官網上也無「藥妝」字樣。
實體店「藥妝」大招牌變小字體
記者隨後走訪北京多個商圈的護膚品店、超市、藥店發現,原本喜歡突出「藥妝」字樣的化妝品店,最近幾乎都對「藥妝」的宣傳進行了低調處理。
1月27日傍晚,記者在位於東城區國瑞城的一家屈臣氏門店看到,進門左手處靠牆是一排進口護膚品陳列架,幾種常見的以「藥妝」著稱的產品均在貨架上,但產品周圍並沒有出現以往隨處可見的醒目「藥妝」招牌。
雖然實體店的「藥妝」標識少了,但當記者問起這些化妝品是否為藥妝時,銷售人員給出了肯定的答覆。銷售人員解釋稱,只有無添加、無刺激、全植物提取的物質才能叫藥妝,並強調藥妝的生產流程參照藥品,工序更加嚴格。聽了這樣一番講解,不少消費者都會覺得在藥店購買的藥妝更有保障。
當然,也有一部分促銷員對「藥妝」的提法噤若寒蟬。記者想在西單商場一層的化妝品專櫃尋找部分藥妝品牌,導購人員聽到後明確表示,現在已經沒有藥妝這種說法了,並稱藥妝的提法並不規範。
概念不清晰難辨「藥」和「妝」
在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看來,藥妝長期以來被人們認定為是醫生所研發的,而被人們打上了「安全可靠」的旗號,也正是基於此,企業為了搶佔化妝品市場,也開始不斷追捧「藥妝」概念。
實際上,對於「藥妝」概念,國家藥監局此次發布公告時也指出,世界大多數的國家在法規層面均不存在「藥妝品」的概念。部分國家的藥品或醫藥部外品類別中,有些產品同時具有化妝品的使用目的,但這類產品應符合藥品或醫藥部外品的監管法規要求,不存在單純依照化妝品管理的「藥妝品」的特殊標識方式。
這在記者日前的走訪中也得到了印證。在一款名為「理膚泉清痘淨膚爽膚水」的產品試用裝上,貼有「本產品不能代替藥品使用」的字樣。
對此,上海衡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俊也指出,我國目前對於「藥品」和「化妝品」有明確清晰的概念,「藥妝品」這種看似介於兩者之間的概念,實際上只能歸屬於二者之一,應當對二者本質進行分析分類,進而確定相關法律法規和執法部門。
「目前,在我國所謂存在的『藥妝品』實際就是化妝品,原則上應當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藥品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制管理。未來,應根據實際市場發展情況,對市面上出售的產品進行確定鑑別,幫助消費者對藥品和化妝品進行進一步區分。」上海衡孚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潤東指出。
全球市場規模龐大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的調查數據顯示,上世紀90年代,全球藥妝市場年銷售額只有幾億美元,而2004年已達27億美元。2015年全球藥妝市場規模為302億美元,到2020年全球藥妝市場規模將達到610億美元左右。
一位資深日化專家告訴記者,「藥妝」在日本是指介於藥品和化妝品之間的「醫藥部外品」,是合法的存在。不過我國藥品監管部門對「藥妝」並不認可。此前藥監部門已多次強調,不應在化妝品中宣傳治療功效。2010年,原國家食藥監辦公室發布《關於加強化妝品標識和宣稱日常監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將把標識和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誇大宣傳、使用醫療術語的違規行為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之一。2011年,《關於進一步加強化妝品違規標識監督檢查的通知》中再次指出,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標識和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誇大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為」。
目前缺乏管理辦法
在看到「化妝品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概念屬於違法行為」的消息後,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皮膚性病科副主任醫師趙作濤表示:「是應該好好整頓一下了,每天都有很多因為化妝品導致過敏的患者來到醫院。」那麼,這一「緊箍咒」是否會影響到醫院研發使用的皮膚科產品呢?趙作濤認為不會,「醫院研發的主要是藥品,與市面上以『藥妝』為噱頭的化妝品不同」。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監管部門突然加緊「畫紅線」,「其實並不是『藥妝』產品出現了違法問題,而是從藥監局的角度出發不太支持這種叫法。國內沒有專門針對藥妝品的管理辦法,市面上的所謂『藥妝品』又越來越多,對監管者來說這的確是一個難題。」綜合《北京青年報》《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