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長沙市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要求,多措並舉,縱深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針對「應配建未配建、應移交未移交、應舉辦未舉辦」等問題推進整改,重點抓好配套幼兒園收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目前全市納入整治範圍的395所配套幼兒園中,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311所,佔比78.7%。其中,《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印發實施以後(2010年11月21日)納入整治範圍的配套幼兒園342所,已完成移交290所,佔比84.8%。
高規格領導,層層傳導整治壓力。市委將學前教育普惠改革納入2018年重點攻堅事項,將推進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列為改革重點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區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市政府將配套幼兒園移交工作納入區縣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市績效辦將移交工作納入市教育和相關職能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市教育局將移交工作納入區縣教育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實行季度排名通報,在全市範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全方位調研,分類制定收回措施。2017年初組建課題組,深入全市所有區縣進行調研,全面調查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配建、移交和開辦情況。根據調研結果及有關建議,2018年1月出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規定工作目標、整治範圍、工作內容及任務、工作步驟和保障措施。對於整治範圍內的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原則上均收回;已籤訂移交協議的,按協議約定收回;除此之外的配套幼兒園,遵循「法不溯及既往」法治原則,根據情況分類解決。其中,對2010年11月21日之前聯合驗收的配套幼兒園,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協商收回;對之後聯合驗收的配套幼兒園,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強制收回。對已出租或已出讓的配套幼兒園,收回後優先由原承租方或受讓方在原合同約定期限內繼續舉辦,但須按照普惠性質辦園,並與教育部門籤訂委託辦園協議。
強力度推進,全面形成整治合力。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統籌推進,實行「一周一通報、一月一調度、半年一講評、全年一考核」。教育、規劃、住建、國土等部門加強聯動聯合,對不移交配套幼兒園的開發商限制其後續開發項目。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積極創新工作方法。雨花區建立街鎮為主、部門協同的責任體系,推行清單管理;天心區採取分片包幹措施,落實責任到人;開福區實行教育局副局長和街道主要領導、教育局局長和副區長、區長和區委書記與開發商三級會談模式。同時,主動加強整治工作宣傳報導,形成有利輿論氛圍,整治工作得到社會支持擁護。
深層次改革,規範完善配套機制。針對開發商以幼兒園建設用地系經出讓方式取得為由拒絕移交的問題,對移交幼兒園的建設用地原出讓金在扣除土地成本後退還開發單位。為化解配套幼兒園移交涉稅問題,出臺《關於規範全市城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權證辦理涉稅管理的意見》,對無償移交的校園實行稅費全減免。對於已出讓的幼兒園並已登記在受讓方名下的,由當地教育局、開發單位、舉辦方籤訂普惠幼兒園辦園協議後,在2018年內執行普惠收費。出臺《城鎮住宅小區配套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及產權移交暫行辦法》,明確規定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採取劃撥方式提供,配建配套幼兒園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附條件行為,配套幼兒園屬國有公共教育資產,建成後無償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來源: 教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