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以為,遊戲直播是這樣的
激情一點的或許是這樣的
沒想到現在的「遊戲直播」
還能 「開設賭場」!!!
組建微信群,依託某直播平臺進行賭博,組織者從中漁利。近日,臨西警方經過縝密偵查,順藤摸瓜,成功破獲一起跨省網絡組織賭博案,抓獲組織賭博的犯罪嫌疑人2名,現場查扣電腦、手機、網銀等作案工具若干。
簡 要 案 情
2020年7月20日,臨西縣公安局河西分局在工作中獲悉,有人通過某直播平臺進行網絡賭博。接到線索後,臨西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河西分局、網安大隊民警迅速成立專案組,對該案進行深入偵查。辦案民警通過初步偵查發現,這是一個隱藏在「快手」直播APP中的網絡賭博犯罪團夥,該團夥以「快手」APP遊戲直播為載體,由主播將有賭博意向的玩家拉進QQ或微信群,利用「快手」APP進行「問道」遊戲直播,通過設定相應賠率,由玩家下注競猜遊戲結果的方式實施賭博,賭資通過網絡第三方平臺進行轉帳,涉案賭資高達100餘萬元。
掌握基本情況後,臨西縣公安局主要領導多次進行專題調度,要求專案組深入固定該團夥犯罪證據,儘快鏟掉這個網絡毒瘤。經過大量調查取證工作,專案組民警充分掌握了該犯罪團夥的組織架構和賭博流程,並成功鎖定了該網絡賭博團夥主要組織者的身份信息。8月25日,專案組先後趕赴張家口、河南安陽等地,成功將組織網絡賭博的犯罪嫌疑人楊某鋒、張某抓獲歸案。
現場查獲用於直播的電腦、手機等作案物品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楊某鋒、張某如實供述了其從2019年7月份以來,利用直播軟體,吸引、組織他人建立了600餘人的網上賭博群,並從中抽取佣金10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鋒、張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網絡賭博揭秘
網絡賭博,想要贏你太簡單
根據目前破獲的多起相關網絡賭博案件,警方也揭秘了幾種常見的網絡賭博形式和組織者的慣用伎倆。
4種網絡賭博形式最為常見
第一種:網際網路賭場,利用網站(包括各種APP)為工具,以直播的方式進行,賭客可實時看到賭桌上的一些情況。用戶只要通過註冊個人帳戶並且充值,就可參加賭博,如百家樂等。
第二種:利用體育競技,包括福利彩票和六合彩等作局,通過某種規定的公式去算出一種賭博標的,再通過網絡平臺進行下注,比如賭球。
第三種:利用帶有紅包功能的平臺組織賭博,這也是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在多個社交網絡平臺上出現的一種新型的賭博形式。
第四種:利用一些休閒遊戲的平臺來進行賭博,常見於一些棋牌類遊戲裡。
3種組織者的慣用伎倆
手段1:一輸就跑。網絡賭博的伺服器隱秘性強,參與者與組織者互不相識,甚至參與者之間也素未謀面。在公安機關破獲的案件中,不乏這樣的情況——
莊家與參與者在一場大額的賭局對敲過程中,比如比大小或者猜數字,一揭蓋,眾多的參與者贏了,莊家輸了,籌碼算下來達上百萬元。這樣的結局豈是莊家能接受的——人家乾脆溜之大吉,徹底人間蒸發。贏者空歡喜一場。莊家重設IP,另起爐灶接著騙。
手段2:只賺「平臺費」。此種網絡賭博中,組織者不「坐莊」,只提供平臺服務,但收平臺費、佣金,就像線下賭場那樣收「水錢」。這意味著不管參與者誰輸誰贏,彼此之間如何廝殺,只要有交易,人家都有錢掙。當網絡賭博的賭資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平臺方可躺著掙錢。
手段3:「網絡出千」。幾乎所有的網絡賭博,組織者在後臺都有技術控制的權限。比如,一種猜數字類的賭博,參與者根據此前的概率計算,很多人都認為這一次押某個數的概率高達90%,於是都押寶在這個數上。組織者或者莊家一看情況不妙,就會讓程式設計師在後臺巧妙地更改結果,參與者卻蒙在鼓裡,最終只能感嘆自己運氣太差。
警方提醒,
網絡賭博百害而無一利,
希望廣大網民自覺抵制網絡賭博,
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
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線索,
共同營造健康綠色的網上娛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