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人都視城市戶口為寶貝,時代變了,現在又有人想把城市戶口轉為農業戶口。那麼城市戶口轉農業戶口是否好轉,這個問題在戶籍制度改革以前,「非轉農」是很難的,「非轉農」的人也是很少的。自從戶籍制度改革以後,隨著農村改革不斷釋放的紅利,「非轉農」的人越來越多,「非轉農」人的願望也更強烈。但是,現在全國實行統一的戶口制度,都是居民戶口。
現在非轉農是「居民」轉「居民」。
現時的「非轉農」,從戶口本上看,「非轉農」 之前是居民,「非轉農」之後仍是居民,身份並沒有變化。不同的是戶口地址發生了變化。轉之前是居住地址是城市,轉之後居住地址是農村。這種情況是非轉農呢?還是戶口遷移呢?
居民戶口之間的壁壘是否打破?
在眼下,同是居民戶口,待遇不一樣,這是事實。即,原先的農業戶口改革後成為居民戶口和本就是城市居民戶口的,待遇是不一樣的。而現在一些「非轉農」的人需要的是想享有原先農業戶口所享有的待遇。譬如,農村宅基地申請、甚或繼承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繼承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這個目的從政策層面上可行嗎?
同為「居民戶口」,之間「阻礙」待遇相同的壁壘可否打破?
「非轉農」的條件
這裡所說的「非轉農」是指「非轉農」以後可以明確享受原農業戶口待遇的「非轉農」。
它分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之前從農村遷出去的,要遷回來。這種情況首先要取得村委會、村小組和當地戶口部門準許回遷的同意。並得到村委會、村小組同意、蓋章,到當地戶籍部門辦理準許遷入的證明,即準遷證。這是關鍵的環節。這一關打通了,遷出地不應該成問題。
第二種情況:夫妻有一方是農村戶口的,另一方可遷至農村。但必須滿足城市戶口的一方沒有固定工作,農村戶口的一方有有宅基地、土地等,有結婚證或者證明是夫妻關係的。
第三種情況:大學生返鄉創業的。大學生上學將戶口遷出農村,如果沒有工作或者回去創業的,可以遷回原籍。
第四種情況:在城鎮無固定職業,農村有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
從這四種情況可以看出,非轉農的條件還是比較嚴格的。基本上都是在農村原來就有宅基地、土地的,才可以遷回。從此也可以看出,同是居民戶口享受同居民戶口待遇的路程還需要走很遠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