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76號文件要求「不符合監管的產品今年4月1日前停售」的通知又成為部分保險經紀的營銷手段。究竟76號文所說的「產品停售」與「第三套生命表」的使用,會不會導致後續產品的價格大漲?作為消費者,是要及時搶購,還是等待後續新產品?
「停售營銷」又來襲
「4月1日前搶到了『利贏』,就是搶到了財富,搶不到相當於錯過了2003年的樓市與2007年的牛市!」「生命表更換後,同樣保額產品,每個月多了幾百塊保費,幾十年算下來多交了好幾萬塊錢呢,還是趕快投保划算啊!」這是近期非常常見的以「4月1日停售」或「生命表更換產品大幅漲價」等為口號的保險營銷。
原來,據去年9月下發《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76號文件」),保監會要求不符合監管的產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不少保險經紀將產品「停售」說成是產品「升級」,同時在「生命表更換後產品更新」的促銷搶購說辭下,將產品包裝成性價比高的產品,引導客戶打時間差進行搶購。
相關產品會不會漲價?
業內人士:價格波動不大
「我們平臺此次停售的產品有28款,其中重疾類健康險佔50%,而壽險、意外險、年金保險與投連險也不少。」慧擇網壽險事業中心副總經理謝淑貞對記者表示,本次停售有保額保費比例、預定利率與存續期變動等多方面因素,但對價格影響甚小,消費者不必對此過於較真。
謝淑貞解釋,對產品價格造成影響的,主要是76號文件裡對死亡保險金額與累計已繳保費或帳戶價值的比例的調整。這一比例此前為固定的120%,但76號文件規定,到達年齡(原始投保年齡+保單年度數-1)在18-40周歲區間的,該比例不低於160%,41-60周歲的比例不低於140%。
生命表對價格影響有限
至於今年元旦起就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保險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確會導致產品價格發生變化,但上漲的只是一部分。
據悉,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預期餘命增加,養老金給付也會隨之增加。但是,有市場人士指出,作為傳統壽險業務的利潤來源,「死差、費差和利差」中的利差對產品定價最大,而對於風險保障業務佔比較低的險種,生命表的更新對價格帶來的影響也有限。
實為產品退出機制
保監會76號文件還對中短存續期產品比例和保單貸款比例進行限制,「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於保單現金價值或帳戶價值的80%」。「這其實是一個產品退出機制,不符合現行規定或保障需求的人身保險產品應當主動退出。」工銀安盛人壽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這並不會造成產品價格的明顯變化。
■名詞解釋壽險生命表
壽險生命表是依據一段時期內被保險人實際的死亡統計資料編制的,會隨著死亡率的改善而適時更新調整。壽險生命表是保險公司評估風險、決定壽險保費的重要依據。2016年12月28日,中國保監會發布我國保險業第三套生命表——《中國人身保險業經驗生命表(2010-2013)》,其中男性和女性壽命分別為79.5歲和84.6歲,較第二套生命表數據分別提高2.8歲和3.7歲。
■投保提示
停售不影響生效保單
某險企產品人士對記者表示,此次產品停售不會影響到已生效保單,產品服務與理賠方面,均按照當初購買時的合同進行履約,直到產品合約期滿為止。
「我們建議消費者從自身保障需求出發,理性看待保險消費。」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經濟能力範圍內,越早規劃保險配置越好。」
對保險配置而言,價格只是衡量因素之一。「消費者的衡量點不在於停售前買還是後買,關鍵在於對個人保障需求的具體分析。」市場人士表示,在既定的經濟預算下,只要有能夠覆蓋保障風險的產品,都是最優的選擇。據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