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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網2009年09月29日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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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年以來的歷史,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也是一部反腐倡廉史,一部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同腐敗現象和腐敗分子作堅決鬥爭的歷史。梳理新中國成立60年來的反腐倡廉歷程,我們可以用「四個不變」和「五個變化」加以概括。「四個不變」即黨和國家對腐敗嚴重危害的清醒認識始終不變,堅決懲治腐敗的態度始終不變,反腐倡廉的領導力量不變,反腐倡廉的依靠力量不變。「五個變化」即我們黨和國家反腐倡廉的思路、手段、方式、目標、格局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也在與時俱進。
上篇:新中國反腐倡廉60年的「四個不變」
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一國家性質決定了各級國家機關和全體國家工作人員,要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天職,而不能以權謀私、貪汙腐敗。新中國成立60年來,由中國共產黨執政的人民政府,始終對腐敗的嚴重危害保持著清醒的認識,領導和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定不移地反對腐敗、厲行廉政。
1、認識始終不變:腐敗是執政興國的天敵
腐敗問題,並非中國獨有,也並非今日才有,而是一個幾乎與人類社會並存的全球性頑症。
誕生於內憂外患之時的中國共產黨,視腐敗為自己的天敵,從星火燎原到奪取政權,從改革開放到執政興國,一直對腐敗的性質和危害保持著清醒的認識,對腐敗現象保持著高度的警惕。
1949年3月23日,毛澤東率領從炮火硝煙中走來的中國共產黨人,從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向北平進發,去迎接一個人民共和國的誕生。臨行前,毛澤東意味深長地對戰友們說:「今天是進京"趕考"嘛。我們決不當李自成,我們都希望考個好成績!」
新中國開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國家機關,必須厲行廉潔的、樸素的、為人民服務的革命工作作風,嚴懲貪汙,禁止浪費,反對脫離人民群眾的官僚主義作風。」
1952年1月4日,毛澤東親筆修改的《人民日報》社論指出:「對於貪汙、浪費和官僚主義的嚴重現象,如果不加以徹底肅清,它們就要腐蝕我們的黨,腐蝕我們的政府,腐蝕我們的軍隊,腐蝕一切財政經濟機構和一切革命的群眾組織,使我們的許多幹部人員身敗名裂,給我們的國家造成極大的災害,一句話,這就有亡黨、亡國、亡身的危險。」
改革開放後,我們黨對腐敗危害的清醒認識一如既往。1980年12月,針對黨員幹部不正之風問題,鄧小平指出:「我贊成陳雲同志講的,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1982年4月,面對來勢洶湧的經濟犯罪,他又指出:「不過一兩年的時間,就有相當多的幹部被腐蝕了。……這股風來得很猛。如果我們黨不嚴重注意,不堅決剎住這股風,那麼,我們的黨和國家確實要發生會不會"改變面貌"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
江澤民也多次從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論述腐敗的性質和危害。他強調:「腐敗現象是侵入我們黨和國家機關健康肌體的病毒。如果我們掉以輕心,任其泛濫,就會葬送我們的黨,葬送我們的人民政權,葬送我們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大業。」
進入新世紀,胡錦濤總書記強調,「在和平建設時期,如果說有什麼東西能夠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的話,腐敗就是很突出的一個」。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鮮明指出:「堅決反對腐敗,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
2、態度始終不變:對腐敗堅決懲治絕不姑息
對腐敗性質和危害的清醒認識,決定了中國共產黨為執政黨的新中國對腐敗現象和腐敗分子採取堅決懲治、絕不容忍、絕不姑息的態度。
1951年11月,一疊厚厚的卷宗交在了毛澤東的手裡:在天津地區擔任黨和政府主要領導職務的劉青山、張子善蛻化變質,貪汙巨款。公審大會召開前,有人提出是否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毛澤東說:「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他還說:「我們認為需要來一次全黨的大清理,徹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貪汙事件。」
1952年2月10日,「新中國反腐第一案的兩聲槍響」震驚大地、迴蕩不絕,從而拉開了新中國成立60年來波瀾壯闊的反腐敗鬥爭的序幕。
據統計,僅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紀檢監察機關共審結違犯黨紀政紀案件85.2萬件,處分88.1萬人。而檢察機關在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間,共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其中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929人(包括廳局級930人、省部級以上35人)。2008年,檢察機關共立查職務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其中,立查貪汙賄賂大案17594件,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211件,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87人,其中廳局級181人、省部級4人。
十六大以來,黨和國家嚴肅查處了陳良宇、劉方仁、高嚴、田鳳山、韓桂芝、王懷忠、徐國健、荊福生、劉志華、杜世成、王有傑、鄭筱萸、陳同海、孫善武、孫瑜等一批大案要案,充分表明了中國共產黨反對腐敗的堅定決心。
繼今年初召開的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提出「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後,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再一次要求「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一位中央紀委委員認為:「突出強調要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充分表明了我們黨堅決反對腐敗的鮮明態度。」
3、領導力量不變:堅持黨對反腐倡廉的領導
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持黨的領導,是歷史的選擇,是人民的選擇。在中國這樣一個有13億人口的多民族大國,離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後果不堪設想。
開展反腐敗鬥爭,推進反腐倡廉事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
黨的性質與宗旨,決定了黨與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水火不容;黨在新中國成立後取得執政地位,決定了新中國的反腐敗鬥爭,也必然和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有序進行。不論是建國初期的「三反」「五反」運動,改革開放後打擊經濟領域的嚴重犯罪,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反腐敗鬥爭,還是新世紀以來對反腐倡廉建設的總體部署和穩步推進,都始終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正如有評論提出的那樣:「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才能保證反腐敗鬥爭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發展。這是全黨和全國人民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得出的科學結論。」
2008年1月15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根本政治保證。各級黨委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擔負起全面領導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以更加紮實的工作、更加明顯的成效取信於廣大幹部群眾。
反腐敗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這既是建國以來的歷史經驗總結,也向全世界宣示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治理腐敗的決心和信心。
4、依靠力量不變: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反腐敗
保持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開展反腐倡廉工作是必然的選擇。而這一偉大事業,必須也必然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
早在1945年,在面對黃炎培關於中共能否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的提問時,毛澤東明確回答:「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在今年9月11日召開的「新中國黨風廉政建設60年理論研討會」上,中央紀委副書記張惠新指出:「這句話深刻地揭示了只有全黨全社會共同參與才能有效防治腐敗的道理。60年來,我們黨緊緊依靠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堅持不懈地與各種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純潔了黨的組織和隊伍,保證了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的確,新中國成立60年來,在反腐敗的道路上,我們黨強調「人民群眾對領導機關的監督」,始終是沿著這條民主新路闊步前行的。特別是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確定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中,「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計數據顯示,在檢察機關近年來查處的貪汙賄賂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是群眾舉報的。
北京市委黨校教授羅忠敏說:「民主監督是反腐敗的關鍵,依靠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讓人民群眾監督政府,這既是反腐敗的需要,也是人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保證國家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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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新中國反腐倡廉60年的「五個變化」
世界是發展變化的,中國共產黨關於反腐倡廉的認識和實踐也是與時俱進的。新中國成立60年來,黨和政府在堅持反腐倡廉的清醒認識、堅定決心、領導力量、依靠力量不變的前提下,不斷調整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思路、手段、方法、格局和目標,使之不斷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使反腐倡廉工作得以有效推進和健康發展。
A、思路變化:從群眾運動到依法治腐
黨和國家的反腐敗思路,有一個從領袖號召和發動群眾運動反腐向依法治腐常態反腐的轉變過程。
在建國初期,由於執政經驗不足,再加上革命年代搞群眾運動的慣性,我們黨主要是靠發動群眾運動來反腐敗:建設初期,毛澤東發動了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和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竊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經濟情報的「五反」運動。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後,又發動了幾次運動,如新「三反」「五反」運動、「四清」運動等。應當說,開展這些運動,在當時的情況下是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正如武漢大學政黨研究所所長丁俊萍教授所言:「這些運動的矛頭,幾乎都指向幹部、黨員中的貪汙腐化、以權謀私、官僚主義等脫離群眾的不正之風和消極腐敗現象。但由於這些運動是在階級鬥爭擴大化背景下進行的,所以也誤傷了一些人。」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反腐倡廉也進入一個新階段。中國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教授張增田通過統計分析發現,「此前最為倚重的運動反腐從此被否定」,反腐倡廉開始採取依靠法制、依靠制度進行反腐的新模式。
鄧小平在多次講話中都強調「不搞運動」。「不搞運動」,對於出現的貪汙腐化和濫用權力現象如何解決?1985年,鄧小平說:「我們主要通過兩個手段解決,一個是教育,一個是法律。」1992年,他在視察南方時的談話中強調:「對於幹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的專門反腐敗機構———黨的紀檢機關、檢察機關、行政監察機關恢復重建。黨中央多次修訂黨章,出臺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重要黨內法規。國家頒布新的憲法並多次修訂,制定了《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監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國政法大學郝建臻博士認為:「我國已逐步建立起國家法律與黨內法規相結合的反腐敗制度體系。」
從此,反腐倡廉走上依法治腐———依靠黨紀政紀法紀和制度反腐敗的新軌道。
B、手段變化:從打擊為主到注重預防
不論是建國初期到「文化大革命」前,還是改革開放後的整個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反腐敗的重點都放在「嚴厲打擊」腐敗分子和「側重遏制」不正之風上,而查處大要案打「大老虎」更是90年代前期反腐敗工作的重中之重。
這些打擊腐敗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上處於一種治標的層面上,除惡務盡的決心和行動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有的領域腐敗依然易發多發,甚至有的腐敗分子敢於頂風作案。這種現實促使黨和國家在不放棄打擊和治標的同時,探尋新的反腐手段。
十四大以後,反腐倡廉開始由側重遏制到注重預防的結合和轉變,從側重治標到注重治本的結合和轉變。預防和治本,開始被黨和國家領導人屢屢提及———
1993年,江澤民明確提出懲治腐敗,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持之以恆」。1994年,他又提出「要根據揭露出來的問題,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強管理」。他在黨的十五大上指出,反腐敗要「堅持標本兼治,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2002年,在黨的十六大上,江澤民再次強調,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黨的十六大將十五大時的「反對腐敗」的提法,進一步發展為「反對和防止腐敗」,預防腐敗從此擺到了反腐倡廉的重要位置。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反腐敗問題上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治本。2004年9月召開的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反腐倡廉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2005年1月,胡錦濤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有效預防腐敗更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誌。在黨的十七大上,他再次強調「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製度建設」。
隨著黨和國家越來越重視預防腐敗工作,專門的預防腐敗機構也相應建立:2000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了職務犯罪預防廳;2007年9月,國家預防腐敗局正式掛牌成立。
C、方式變化: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出擊
針對建國初期出現的「貪汙浪費的狂瀾」和官僚主義問題,毛澤東發動了「三反」「五反」運動;針對改革開放初期出現的經濟犯罪「這股來得很猛的風」,黨和國家開展了打擊經濟領域嚴重犯罪的鬥爭;針對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至90年代前期出現的「官商」、「官倒」問題,又開展了清理整頓公司的工作……60年來,黨和國家反腐敗工作的一般模式是:出現什麼腐敗,就及時打擊什麼腐敗;什麼問題突出,就集中治理什麼問題。儘管這種反腐敗的方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畢竟是疲於應付、被動應對。在反腐敗中如何化被動為主動?改革開放的經驗告訴我們,就是要「釜底抽薪」,實施改革,創新體制、制度和機制。「只靠運動式的懲治腐敗是不可能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的,有效的策略是加強廉政制度建設,特別是要重視廉政制度的改革創新。」中南大學廉政與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滿春教授說。
實踐證明,改革是最有效的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方式。如在經濟領域,著名反腐敗學者何增科通過研究認為,上世紀80年代初主要是利用高檔消費品的票證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價搞腐敗,實施價格改革,放開消費品價格後,這種腐敗就大為減少了;80年代中後期至90年代前期出現的「官商」、「官倒」問題,主要是因為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制的存在,實行價格並軌後,這一腐敗也消退了;針對當年出現的黨政機關、政法機關和軍隊武警部隊經商辦企業的問題,中央不僅明令「脫鉤」,而且實行了「收支兩條線」等改革措施,這個領域的腐敗也得到了有效解決。
中央及時總結這些經驗,提出通過深化改革有效防治腐敗,把工作思路由單純地亡羊補牢調整到著力未雨綢繆上來,實現由淺層面到深層次的結合和轉變,既注意對腐敗結果的治理,又強化對源頭的治理,著力解決深層次問題。
在黨的十五大上,江澤民明確提出:「通過深化改革,不斷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十六大上,他強調:「創新體制,把反腐敗寓於各項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2005年1月,胡錦濤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繼續以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同月,中共中央印發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指出:「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加強教育、發展民主、健全法制、強化監督,把反腐敗寓於各項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防治腐敗。」
在這種反腐思路的指引下,黨和國家大力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財稅金融和投資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規範和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制度。這些改革措施正在發揮著或已經發揮了反腐治本的作用。
「堅持改革創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是黨風廉政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山東省委黨校教授魏磊認為,「改革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由之路和根本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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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目標變化:從清除腐敗到控制腐敗
新中國成立60年來,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砥礪磨鍊中,黨和國家對反腐敗的目標定位也在悄然發生變化。
在建國初期,毛澤東提出:「老虎不捉淨不許收兵。」在改革開放後的一段時期,我們黨強調:「對一些嚴重危害社會風氣的腐敗現象,要堅決制止和取締。」「我們的黨、我們的國家有能力逐步克服並最終消除這些現象。」至於「根絕腐敗」、「清除腐敗」,在社會上更是不絕於耳。
根絕腐敗、徹底消除腐敗,表達了黨和國家反腐敗的堅定決心、人民群眾對反腐敗的良好願望,但腐敗是一種複雜的社會歷史現象,古今中外的反腐敗歷史表明,腐敗在進入階級社會後至目前的人類社會發展階段中,是不可能根除和消滅的。反腐敗,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最科學最務實的反腐敗目標是遏制腐敗、有效控制腐敗。
對此,改革開放後,我們黨的認識越來越清晰。
在上世紀80年代初,鄧小平就指出,打擊經濟犯罪「是一個長期的經常的鬥爭」。1989年,他提出:「我們要反對腐敗,搞廉潔政治。不是搞一天兩天、一月兩月,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
在90年代初,江澤民指出,要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緊迫性、長期性和艱巨性」;「反腐敗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一定要樹立持久作戰的思想」。2000年底,在一次講話中,他對滋生腐敗現象的因素進行分析後指出,「這些土壤和條件不是短時期就可以剷除的」,「我們必須不懈地與腐敗現象進行鬥爭,努力把它減少到最小的程度」。
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在繼承前人反腐倡廉理論成果的基礎上,科學總結十六大以來的反腐敗實踐經驗,創造性地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概念,並把它作為黨的「五個建設」之一。在十七大上,他強調:「全黨同志一定要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
2008年1月,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他再次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設貫穿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個領域,體現在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各個方面,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在這次會議上,他明確提出要「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強調「努力把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程度」。
「把腐敗控制到一個比較低或者很低的水平,是一個科學的務實的目標選擇。」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說。
E、格局變化:從應急單打的戰術反腐到構建懲防腐敗體系的戰略反腐
「新中國成立60年來,中國共產黨已經形成了一套反腐倡廉戰略思想,為反腐倡廉建設指明了方面。」西安交通大學廉政研究所副所長李景平教授認為。
新中國成立60年來,針對特定時期存在的突出腐敗問題,黨和國家都會果斷採取措施進行應對和治理,如開展「三反」「五反」運動、打擊經濟領域嚴重犯罪、清理整頓公司、清理整頓樓堂館所、治理公款大吃大喝、治理公款出國旅遊等等。這些反腐敗措施當然都是必要的,但都帶有「應急單打」的色彩。如何才能改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局面?
經過科學總結新中國成立60年來的反腐敗經驗,在新的世紀,我們黨和國家不僅在思想上認識到「反腐倡廉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而且理論更加豐富,實踐更加有效。尤其是黨的十六大以來,黨和國家的反腐倡廉已由以前的應急抓的戰術反腐轉變為構建懲防腐敗體系的戰略反腐。
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2008年5月,又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明確提出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貫徹維護黨章,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緊密結合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根據新的時代條件和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改革創新精神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項工作,為實現黨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證。」
基本要求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改革創新、開拓進取;堅持懲防並舉、重在建設;堅持統籌推進、綜合治理;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
工作目標是:「經過今後5年的紮實工作,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基本形成,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黨風政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工作規劃》將《實施綱要》確定的教育、制度、監督、懲處四項工作部署拓展為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處六項工作部署,從而形成了對懲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總體布局。
《實施綱要》和《工作規劃》的出臺,對我國的反腐倡廉建設意義重大,正如中共中央下發的通知所言:「《實施綱要》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工作規劃》是今後5年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從此,反腐倡廉實現了由單項工作到綜合治理的結合和轉變,由應急抓到經常抓的結合和轉變,既對已經出現的問題一個一個地解決,又著眼於全局和長遠,堅持系統治理和整體推進。
結論:中國特色反腐倡廉理論已形成
提出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是我們黨深刻總結建國60年以來的反腐倡廉實踐經驗,準確把握我國現階段反腐倡廉形勢得出的科學結論,是我們黨和國家反腐倡廉由被動到主動、由自發到自覺的必然成果,標誌著中國特色反腐倡廉理論(內容包括指導思想、戰略方針、目標任務、基本要求、總體布局、依靠力量、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等等)已形成,標誌著我們已逐步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僕僕風塵一甲子,江山萬裡美如畫。「趕考」一甲子,中國共產黨考出了好成績。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指出:「必須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更有效地預防腐敗,不斷取得反腐敗鬥爭新成效。」
中國共產黨居安思危、拒腐防變,面臨新的「趕考」———以喜慶新中國60華誕為新的歷史起點,又開始了新的徵程,開始了新的「趕考」,正在雄姿英發地書寫著新的答卷……
3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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